对联是一种讲究格律的文学形式,有"诗中有诗'的美誉.要欣赏与写作对联,必须了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谓对联格律(简称联律),指对联中,有关平仄、词性、语法修辞等方面的格式与规律,主要核心即是对仗!
对联有六要素,即:字数相等,内容相关,词性相当,结构相称,节奏相应,平仄相谐。
同时也有六禁忌:
1.忌同声落脚
是上联或下联各分句句脚之间,不能用相同的韵脚,如下面联的(私)字和(录)字不能都用仄韵!
2.忌同声收尾
一副对联不管长短如何、分句多少,都要求上联仄声收尾,即上联最后一个字(联脚)应当是仄声;下联则要求平声收尾。一般不能上联平声收尾,下联仄声收尾。同时,上下联不能同声收尾。
3.忌三平尾或三仄尾
指的是在一个句子的最末三个字,应尽可能避免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
4.忌孤平或孤仄
所谓忌孤平或孤仄,指的是在五个字以上的句子中,应尽可能避免只有一个平声字,或只有一个仄声字(严格而言,还要除句脚外)。
如:风展红旗似画, 将展字换成扬字就是孤仄了!孤仄就是缺少仄声了!
5.忌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
对联中允许出现叠字或重字,叠字与重字是对联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只是在重叠时要注意上下联相一致。
所谓同位重字,就是(落花)对(飞花);(艳阳)对(夕阳)! 不过,有些虚词的同位重字是允许的,如下面联的之字:
6.忌同义相对
同义相对,通常又称为合掌。所谓忌同义相对,指上下联相对的语句,其意思应尽量避免雷同,如“旭日”对“朝阳”、“史册”对“汗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