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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朋友不可不知:识别五种化妆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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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21:3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每个成年女性来说,化妆品早已融入了日常生活。随着近年来各种有关化妆品问题的陆续披露,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也越来越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化妆品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化妆品本身的原因,包括化妆品的使用或选择不当、化妆品的质量、重金属或杂质含量、微生物污染情况、化学原料的毒性刺激及药物的毒副作用等;另一方面也和使用者的个体素质敏感性有很大的关系。而产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皮肤,轻者只有自觉症状而无明显的皮损,表现为敏感性皮肤;重者则出现明显的皮肤损害,表现为各种化妆品皮肤病。

■敏感性皮肤

【定义】就是耐受性差的皮肤。

【发生状况】使用者通常自觉不能耐受涂抹在皮肤上的任何皮肤护理产品和化妆品,可出现烧灼感、刺痛感、紧绷感、瘙痒或其他各种皮肤不适,通常在停用后可自行恢复。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定义】在化妆品皮肤病中最常见,包括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发生状况】程度不等的红斑、丘疹、水肿及水疱,破溃后可有糜烂、渗液及结痂,自觉局部瘙痒、灼热或疼痛,严重者可表现为皮炎、红斑鳞屑、头面部红肿、眼周皮炎伴发结膜炎、手掌手指汗疱疹样表现及接触性荨麻疹样表现。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定义】指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和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

【发生状况】皮损主要发生于曾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停用化妆品后仍有皮疹发生,再次接触光敏物质后可发病,皮损形态多样,可出现红斑、丘疹及小水疱,自觉瘙痒,慢性者局部皮肤可出现浸润、增厚、苔藓样变化。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

【定义】指接触化妆品的局部或其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

【发生状况】通常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皮肤色素异常发生在接触化妆品的部位,其中以色素沉着较为常见。

■化妆品痤疮

【定义】指接触一定时间化妆品后,在局部发生的痤疮样皮损。可因化妆品对毛囊口的机械堵塞引起,也可造成毛囊炎症。

【发生状况】一般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及脓疱等。停用可疑化妆品后,痤疮样皮损可明显改善或消退。

化妆品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有两个特点: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皮损的原发部位是使用该化妆品的部位。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先停用可疑致病的化妆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症处理,避免再次接触已经明确的致病物质。

识别这些常见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有助于正确判断不良反应与使用的化妆品的相关性,及时处理,避免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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