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9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一个公安干警的生财之道

[复制链接]

145

主题

366

帖子

327

积分

精灵王

积分
32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7:0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提示】:2000年年底,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干警王军兰以3万元入股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几年后,公司付其公积金转赠37.5万元,股利78.4236万元,合计115.9236万元。之后,王再次要求扩股,并要求报销其10万多元的饭费,被拒。于是,王军兰利用职权伙同他人对董事长李谦实施了一系列涉嫌绑架、强迫交易等手段。

                                 逼宫



当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虹安公司)的董事长李谦答应太原市公安局副处级干警王军兰入股的要求后,他万万没想到,几年后的一天晚上,这个不寻常的女人利用其特殊的身份,竟然伙同公司的总经理李新年、不明真相的股东及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后,威逼李谦董事长交出董事会所有公章和证照,并将他的股份低价、无偿地转让给他人!



  2011年1月11日,傍晚。

这天正是“腊八节”,冬日的阳光,被阴霾和寒风夺走了那仅有的一丝温暖,人们早已下班,正与家人一起团团圆圆,甜甜蜜蜜地品尝着腊八粥——

然而,在山西晋商国际大酒店,却演绎着一场惊心动魄的篡权逼宫闹剧!

下午7时许,楼道里阒无一人,太原市公安局的王军兰利用警察的特殊身份与刘兴义,正夹持着虹安公司的董事长李谦往楼下走。

正巧李谦的三儿子——李新浩开车来接父亲过腊八节,看到这一情景,不由地心里一惊。为了摆脱王军兰等人的纠缠,他让父亲与他一块出去吃饭,不仅遭到王军兰的拒绝,并且将他也逼到山西省针灸研究所。

吃饭中,李新浩再次感觉到一种不祥之兆。于是在回去的路上,故意将父亲安排到副驾驶的位置,并以最快的速度给他的朋友郭某某发了一条短信,让他在某地等候,届时,他想赶快把父亲转移到别的地方。

在朋友的帮助下,尽管经过一番拉扯,李谦终于乘车逃脱。

看着汽车绝尘而去,王军兰气愤至极,又硬逼着李新浩把他们送到晋商国际大酒店。上车后,她骂骂咧咧,不依不饶,说,你朋友的车号我已记下来了,你要不把你老子叫回来,我就让公安局通缉他!同时。她又给两个开跆拳道馆的朋友打电话,诬称李新浩打了她。

到酒店,车刚停下,两个彪形大汉就将李新浩从车里揪出来,一拳打倒在地。顿时,李新浩的嘴角鲜血直流。他们又像押罪犯一样,将他双臂一扭,推上五楼,让他双手抱着头蹲在一个墙角下。王军兰站在一边气急败坏地指着李新浩的鼻子说,你今晚必须把你老子叫回来,否则我要你的命!

李新浩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见酒店的楼道里人头攒动,黑乎乎地一片,大约有四五十人,有些是公司的股东,有些他根本不认识。他担心再出什么事情,就给父亲打了电话。

事实上,在虹安公司那边,王军兰早已指挥其他人将律师白云鹰、董事会秘书李新文及其朋友师长新、徐俊虎监控起来。

凌晨一点多,董事长李谦遂即赶到晋商国际大酒店。一进门,王军兰就劈头盖脸地辱骂了李谦一顿:“你这个老瞎眼的,我看你往哪里跑?!”随后让几个保安将李谦夹持到另外一个房间。于是,王军兰、陈国章、张文祥、张庚富、刘兴义、张文矿、侯昱瑾、魏艳红、李新年等人,便对李谦进行非法审讯,强行让他交出公司的全部证照和印章,李谦执意不从,并严肃地告他们,就是要罢免我,也得按照公司章程召开全体股东大会才能罢免。你们这样做算什么?

无奈,次日上午,王军兰又带着这些人来到晋商国际大酒店,在527房间,王军兰让两个保安守住门口,仍然威逼董事长李谦交出公司的全部印章和证照。

经过一昼夜的轮番审讯和逼宫,李谦年老体弱,实在支持不住,为了两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在王军兰的胁迫下,只好违心给他们签订了六份涉及股权转让的非法协议,并将自己价值3650万元的公司股份和959.9万的股利,无偿转让给虚假出资的总经理李新年、解望龙。

谈到这里,董事长李谦沉痛地告诉我们,山西虹安公司是他从小到大一手创建起来的,他亲自研究开发出中国第一台“虹安牌”自给闭路式压缩氧气呼吸器,不仅为全国矿山应急救援队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呼吸防护装备,填补了国家的空白,而且获得了“国家级新产品”的光荣称号。没想到,今天他却被王军兰等人扫地出门!

自被他们赶出门后,李谦办公室兼卧室的门锁也让他们换了,再也无法回去。他房间里珍藏的启功大弟子的字画、台湾七彩玉雕聚宝盆、紫檀木雕龙如意、定期存折134万元、现金几万元、他人10万元借据条、护照、户口本、残疾证、职称证、医保卡、合同、发 票等,也不知是否存在。更使这位近70岁的老人伤心的是,由于长期致力于呼吸器的研究,他已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由于医保卡和残疾证取不出来,他每次犯病只得自己掏钱到医院去看病。

                                 入股

王军兰,现年52岁,现任太原市公安局警察协会秘书长。

2000年某月,在一次聚餐中,王军兰认识了山西省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李谦。也许她看到了该公司的前景,不几日,便带了三万元找到董事长要求入股。李谦告她,此事需经董事会研究。但在王军兰的多次催促下,李谦便让董事、副总经理兼会计张文祥办理了入股手续。

董事长李谦告诉我们,他原籍是河南,后来到山西运城的新绛县落户,王军兰是运城的稷山人。当时考虑到王军兰与自己是一个地区的老乡,又是公务员,所以将她的股份作为隐形股东处理。十几年来,虹安公司无论开股东大会,还是发放股金,王军兰都是亲自出马,并以其女儿董海洋的身份签字画押,董海洋几乎没参加过任何会议。

为了证实王军兰入股的情况,我们查看了该公司许多有关王军兰的材料、审计报告,以及山西虹安公司在五台山举办的法会,那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了王军兰的字迹和身影。

几年来,据统计,山西虹安公司共付给王军兰公积金转赠37.5万元,股利78.4236万元,合计115.9236万元。2009年6月,山西虹安公司准备上市扩股,王军兰知道后,要求再次增加她的股份,并让董事长李谦为其报销10万多元的饭费,李谦予以拒绝。从此,王军兰则翻脸不认人,与李谦结下了深仇大恨。为了给自己大开方便之门,王军兰不仅伙同不明真相的股东篡权逼宫,而且捏造事实威胁李谦说有人举报他私藏枪支,妄图使他受刑事追究。

                                性质

对于王军兰的入股、逼宫等行为,究竟是什么性质?

我们不仅查阅了各种法律法规,并走访了许多法学专家和律师。

《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行贿i、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财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到公司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年8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刑法修正案》中,在针对强迫交易罪问题时,严肃地指出:“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种重要犯罪形式,它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必须严厉打击。”

著名法学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指出: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或者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应限定于公司、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的范围之内。强迫交易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只能出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暴力、威胁手段会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心理,不得不进行交易或者退出交易,而实施暴力或者威胁行为,并希望强迫交易的行为后果发生。行为人一般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目的。在强迫交易罪中对于威胁的程度,以足以给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而不得已进行交易为限。至于威胁的内容,主要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以加害其人身、家属、毁坏财物、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被迫进行交易。至于威胁的方式,则可以是语言侮辱漫骂,也可以是动作欧打捆绑,可以是当面的,也可以是通过第三人转达的之。至于威胁的时间性,行为人无论以现实性的内强来威胁,还是以将来实施的内容相威胁,都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威胁""""""""。现代市场经济下的交易是建立在平等民商事主体基础上的法律行为,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强迫交易这一行为侵犯了交易主体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已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罪的本质特征。

胡锦涛总书记早就指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要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而王军兰却贪得无厌,不仅入股企业,干涉企业内政,并利用职权纠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涉嫌绑架、非法拘禁、强迫交易。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公安的声誉!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杨力说:“王军兰作为一名公务员,入股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从中获利115.9236万元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中关于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以及不得参股或持有干股的规定,应当依法受到惩处。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王军兰等人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李谦将自己价值3650万元的公司股份和959.9万的股利,无偿转让给虚假出资的总经理李新年、解望龙,那么应当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规定,依法追究王军兰的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6万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1062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灌水大师勋章社区建设勋章幽默大师勋章创作大师勋章团队最酷帅哥勋章突击队员勋章贴图大师勋章财富勋章团队贴图大师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2-5-16 17:38:24 | 只看该作者
生财有道
  [fly]   一杯茶 品人生沉浮  平常心 阅万千世界 [/fl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花 ( 鲁ICP备07009421

GMT+8, 2024-12-3 06:32 , Processed in 0.12480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