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退休干部遭遇强拆被打死 警方防暴队抢尸抓家属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6万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1062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灌水大师勋章社区建设勋章幽默大师勋章创作大师勋章团队最酷帅哥勋章突击队员勋章贴图大师勋章财富勋章团队贴图大师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6 09:4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1日,河南省鹿邑县退休干部刘跃先在自家院内遭遇强拆,与该县规划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生纠纷,被打倒后送医宣告不治。河南省鹿邑县委宣传部证实,河南省公安厅昨日已派专人到该县,参与对刘跃先的尸检。

  规划局局长被停职

  鹿邑县委宣传部的一份新闻通稿称,5月1日,鹿邑县规划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上午11时30分左右依法拆除鸣鹿办事处刘胡郑村刘跃先、刘玉斌父子所建违章建筑时,与他们发生争执殴打。案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医院进一步检查,已确认刘玉斌(鸣鹿办事处在职工作人员)腰椎横突骨折(属轻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父刘跃先(66岁)在参与冲突后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后被送往县医院抢救无效,于14时40分左右死亡。

  截至5月3日上午12时,公安机关已对规划监察大队涉案人员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2人。同时,经鹿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鹿邑县委同意,决定对县规划局局长陈志、分管副局长吴辉、规划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朱海峰停止职务,接受调查。

  家属:执法太粗暴

  鹿邑县委宣传部长王怡表示,上述被拘留的3人,皆由现场执法录像锁定,事由为刘玉斌所受的伤。而刘跃先的死亡原因和追责等问题,只能等尸检报告出来才能确定。

  刘跃先退休前是鹿邑县某乡武装部副部长。弟弟刘跃杰说,事发地点为刘家百年老宅,土地性质为宅基地,因老房破旧无法居住,刘跃先想重建新房,遭到县规划局的阻止。“4月29日他们来了四五个人,推倒了墙,说不能建。”刘跃杰说,哥哥当时就停了工,施工队也被解散。5月1日上午,规划局80多人在村里强拆了四五家后,又来到刘家。刘跃先当时正在把院外的砖头往院内搬,以防丢失,也被视作施工,马上成为了执法对象。“他们人多,很横,谁不服就打谁。”刘跃杰说,首先被拉扯的,是他一个84岁的叔叔。他上前劝阻,被多人架出场外。然后,刘跃先父子等人遭到群殴。
  刘跃杰说,哥哥倒地后,人们指责规划局“打死人了”,有执法人员回头又猛踹哥哥的下部。但与网传说法不同的是,刘跃先在送到医院时,“还没断气”,并非当场“一棍子打死”。

  堵县委大门讨说法

  5月1日下午,家属抬尸到鹿邑县委大门口讨说法。之后,官方多次派人与家属协调。至次日凌晨3时多,刘跃杰以预防官方抢尸为由,说服亲友将刘跃先的尸体裹在棉被中拉回家。

  4时左右,鹿邑县公安局出动防暴队,用盾牌驱散人群,抢走置放在县委大院门口的水晶棺。“他们很可能不知道尸体已被运走。”一位刘家亲属说,抢尸未果后,官方继续与刘家协商,表示将进行尸检,但刘家一开始反对尸检,理由是当地警方没有公信力,要求上级介入。

  在警方抢水晶棺的过程中,刘跃先的一个姐姐骨折,一个外甥被抓走关了两天。

  至5月3日中午,对鹿邑县规划局有关人员的处理决定作出后,家属与官方的对立情绪才趋缓解。
  昨晚,南都记者拨打被停职的鹿邑县规划局局长陈志的手机,显示已转为秘书台。

  规划局被指乱收费

  数日来,在百度鹿邑吧等论坛,部分当地网友表达了对鹿邑县规划局的质疑和不满。根据网友的描述,规划局经常借当地人盖房乱收费,不给则强拆。

  “政府说要搞新农村建设,不许我们自己盖房。”当地一位农民说,此种情况已持续一年多。原因很简单,宅基地盖房后,一来难以拆迁,二来拆迁补偿标准会升高,所以官方一直打击自建房。而与此同时,搜索媒体报道可知,在鹿邑县城郊乃至事发的鸣鹿办事处,政府大面积非法征地无人过问。

  刘家一位亲戚说,他们至今不清楚,在自家宅基地盖房,为什么会触犯主管城区规划和国土管理的规划局?

  截至昨晚,刘家尚未与官方商讨赔偿事宜。“网上说我们要几百万,都是谣言。”刘跃杰说。
  [fly]   一杯茶 品人生沉浮  平常心 阅万千世界 [/f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花 ( 鲁ICP备07009421

GMT+8, 2024-12-4 04:28 , Processed in 0.10920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