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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从《金瓶梅》品明朝:太监娶妻成“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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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22:3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金瓶梅》品明朝:太监娶妻成“亮点”(转)


桂姐道:“刘公公还好,那薛公公惯顽,把人掐拧的魂也没了。”月娘道:“左右是个内官家,又没什么,随他摆弄一回子就是了。”桂姐道:“娘且是说的好,乞他奈何的人慌。”——《金瓶梅》第三十二回

《金瓶梅》中的第二个女主角李瓶儿,先是嫁给“夫人性甚嫉妒”的梁中书为妾,却“只在外面书房居住。”后来名义上嫁给了花子虚,但实际上“和他另一间屋睡着”,而被其叔公花太监霸占。李瓶儿这两次婚姻,都不是很美满,先不说作了梁中书的妾,是个名分低下问题,单就看嫁给花子虚后,却被花太监收用,确是个悲剧。太监娶妻也成为一大“亮点”。

古人受儒家影响,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人娶妻是为了延续香火,儿孙满堂,越多越好。再联系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下男女都应该有个婚嫁过程。但是,有这样一个特殊人群,他们想追求正常人的生活,可是,不论如何也达不到正常人的标准。这是一群被扭曲了的人群,是封建社会产生的特殊现象。这些人就是宫廷之中的宦官。

宦官是在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又称寺人、阉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后宦官亦通称为太监。宦官在中国出现得很早,大约早在夏商周的宫廷中可能就有了宦官的存在。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

宦官没有性能力,当然,结婚生子,延续香火是不可能的。据《男性太监酷刑考》述,宦官阉割方法有四种:割去全部阴茎和睾丸;只割睾丸;将睾丸压碎;割去输精管。《末代太监秘闻》一书还介绍有“绳系法”,即用麻绳将幼儿从睾丸根部死死系住,久而久之生殖器就失去功能,并逐渐坏死;另一种方法是给幼儿服用一种麻醉药,然后用针不间断地扎刺睾丸,使之逐渐地失去功能。

生理上的缺陷决定了宦官不能结婚生子,并不代表宦官心理能够接受。另外,历朝历代也没有明令禁止宦官结婚,相反,宦官结婚渐渐成为一个事实。

早在汉朝时期,就有一种近似于结婚的形式出现。宦官中的大多数与宫女结成“对食”关系。据《秋灯录》载:“宫中旧例,内监与宫女各配夫妇,谓之对食……偶俱相比,无异民间伉俪。”所谓“对食”,就是宦官和宫女结为夫妻的意思。到了明朝,由于宫廷内宫女众多,这种现象更为普遍,那时以“菜户”的称呼代替“对食”,“菜户”就是和宦官发生男女关系的宫女的代称。

宦官娶妻当然并不意味着能过正常的性生活,但太监有男人的性意识,也当然有相应的性要求,性欲的强弱虽然各有不同,心理上的需要应该是相同的。况且太监本来就不承认自己是非正常的男人,无时无刻不想证明自己有男人的本色,让人忽略他们受过宫刑,娶妻便成了他们最大的安慰,可以说,心理上的慰藉和潜在的性要求是太监娶妻成家的两大动力。

东汉时期,宦官势力急剧膨胀,乃出现了“常侍黄门亦广妻娶”的情形,桓帝时单超等“五侯”,更“多娶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这表明娶妻纳妾已成为宦官的合法权利。进入唐代之后,宦官娶妻更为普遍。玄宗时的大宦官高力士偶然见到刀笔吏吕玄晤的女儿,见其容貌秀美,举止娴雅,惊为天人,遂娶之为妻。吕玄晤随即被擢为少卿,后出任刺史。代宗时权阉李辅国娶元擢的女儿为妻,元擢也因此当上了梁州刺史。曾历仕顺、宪、穆、敬、文、武六朝的大宦官仇世良娶妻胡氏,乃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赠户部尚书胡承恩之女。胡氏嫁给仇世良后,妻以夫贵,得封鲁国夫人。
汉朝时,宫女和宦官可以结成的对子,当时称为“对食”;宋朝时,年满三十的宦官可认养子。但到明朝时,此时的宦官与宫女结对称为“菜户”,并成了宫中一景。

明朝中叶以后,“菜户”已多得无以数计,刚开始时还十分秘密,以后也就逐渐变成公开,甚至还蔚然成风。《明史》卷一一四《懿安后传》说:“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之‘菜户’,具财物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妃嫔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这一段文字说明了当时此风之盛,连皇帝对此也不干涉了。

据叶东庄的《水东日记》载:明宣宗一上台就提拔内臣陈芜为御马监太监,赐姓名曰王瑾,赏赐不可胜记。皇帝对有“旧恩”于已的太监提拔、赏赐都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下面这句话:“且出宫女两人为夫人。”这好像是历史上的一个特例,此事大约开了明朝宦官娶妻的先河。不仅使宫中的“菜户”普及,也使宦官娶妻显得十分寻常。

“菜户”彼此唱随往还,如同民间夫妇一般。这时的“菜户”有媒妁作合,订定之后,花前月下,彼此盟誓,更无别遇;也有不惜钱财暗约偷情的,如被其所配“菜户”发觉,也会发生相仇持刃梃报复的事。最初这种“恋爱”都属“地下行为”,不敢张扬,但那时已在宫中盛行,即至尊(皇上)或亦问曰:汝菜户为谁?如果一个宫女没有与宦官配对,时间一长就会受到女伴的嘲笑,以为弃物。宫女这样做除了在精神上有所寄托外,也和其依靠宦官在宫外购买所需日用品有关;宦官这样做恐怕主要还是在精神上寻求慰藉,所以《万历野获编》的作者认为这是“皆宫掖中怨旷无聊之策耳”。

明英宗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马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丞阮和娶妻纳妾。京师中所谓西院者,则成了宦者的外宅,这时的宦官已不满足于只做点“菜户”的游戏了。宦官娶妻当然是有其婚但不能行其实,所谓 “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后汉书·周策传》)。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朝万历年间,宦寺多蓄姬妾,有的甚至会纳歌妓。

宦官娶妻纳妾超出了人们的想像,这种宦官和“菜户”的关系和一般的异性恋没有什么两样。历史上甚至还有争风吃醋、争奸斗殴的宦官。

据传,有个“菜户”和另一个宦官结合时,过去的那个宦官相好,一怒之下竟弃官剃度为僧不再出现,人们还对他这种做法称赞不已。有的宦官与“菜户”相好,如果其中一人先死,另一人终生不再嫁娶,也被认为是很有节义。明朝有个文人去北京郊外的一个佛寺投宿,听说有一间房从不打开,刻意调查,结果才发现其中供奉着许多先宦官而死的“菜户”灵位,据说有个宦官每逢祭日就来祭悼,其伤心的程度一如夫之悼爱妻。

清代对宦官管束极严,但娶妻成家之事仍常见。清末著名权阉小德张曾在妓馆中结识了一个叫方金翠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娼主也极力奉迎。方金翠对小德张伺候十分周到,小德张吐痰时总要方金翠以口承接,然后再由方吐入痰盂,所以一时传闻很多,称“过笼痰筒”。小德张对其相当满意,便想买方金翠从良。娼主见此良机,拼命抬高价格,小德张也准备同意。殊料方金翠却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她还是处女。小德张一气之下,在另一家买了一个名为张小仙的处女为妻。

许多宦官虽然失去了性功能,但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玩弄妇女,而且带有性虐狂的心理。当有些宦官得势以后,享尽人间富贵,于是就为不能御女而憾恨,渴望恢复性能力。明万历时,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成为人们诅咒的对象。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野获编》“对食条”云:近日福建税当高策,妄谋阳具再生,为术士所惑,窃买童男脑啖之,所杀稚儿无算,则又狠而愚矣!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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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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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1-26 22:38: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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