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14|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情侣当街赤脚争吵闹分手引得路人报警

[复制链接]

132

主题

1243

帖子

450

积分

认证会员

积分
450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灌水大师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9-22 19:5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下午4时15分许,泉州市区坪山路与宝洲街交界处的鑫亿大

  厦楼下,一对双双赤脚的青年男女拉拉扯扯大声争吵,引来路人围观。

  记者路过现场时,正好看到男子甩了女孩一个耳光。女孩捂住脸,开始抽泣。她要离开,被男子拉住,一个拼命想走,一个使劲要留,相持不下。

  几分钟后,附近的车站客运部工作人员跑过来,塞给女孩一张票说:“车来了,要走赶快走。”拉扯女孩的男子将票夺下,还给客运部的男子说:“她不走了。”女孩见状用力欲挣脱男子的双手,但没有成功。

  “不用拉拉扯扯了,客车已经开走了。”客运部的男子说。听到此言,女孩急得大哭了起来,推搡拉扯中,她倒在了地上。男子欲将她拉起来,但未果。男子想抱她起身,女孩的手死死抓住道路边的栏杆不放……

  路人纷纷围拢过来劝说两人“有话好好说”、“感情不能强求”等等,女孩边流泪边跪在了男子面前,尽管如此,男子依然拉住她的手不让走,当着众人泪流满面地要把女孩扶起来。眼见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记者报了警。

  据了解,该男子姓王,南安洪濑人,女孩姓陈,浙江苍南人。两人都在工厂打工,恋爱有一年多了

  ,这次闹分手,女孩决定坐车离开泉州,男孩一路跟随劝说,逐渐变成了争吵,一直闹到了坪山路与宝洲街交界处的丰泽客运站附近,两个人的鞋子已不知掉在哪里了。

  “两个人坐下来谈,这样在街上打打闹闹的多不好看!”旁边一位擦鞋的阿姨劝说道。

  “我从工厂辞职后,昨天就出来了,他一直跟着不让我走。”女孩说。

  “不然就报警吧,这种事情只有警察来管才有用!”停下摩托车过来帮忙劝说的一个男子出主意说。

  “别报警了,以前闹分手就进过派出所……”男子称,他只希望女孩能先跟他回去,第二天再走。

  很快,泉州巡警直属大队一中队的两名警察赶来现场。询问中,警察得知男子为了留住女孩,还将女孩的证件和现金等物品“暂时保管”在了自己的裤袋里,当即要求男子将东西交还给女孩。征求女孩意见后,两位警察告知男子,他们要送女孩到车站坐车回家,要求其别再纠缠。

  女孩坐上警车后,男子边流泪边拉开车门,还想挽留,但女孩不肯下车。警察警告该男子靠边,随后开车带着女孩离开。男子攥着警车启动前他从女孩手里要来的20元钱,木然地望着警车远去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move] 花开鸟语辄自醉 醉与花鸟为交朋[/mov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9-9-22 19:53:25 | 只看该作者
    
花鸟鱼虫,就不养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9-9-22 19:57:38 | 只看该作者
天涯何处无芳草,让她去吧。感情的事情真是不好说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9-22 20:30:13 | 只看该作者
感情的事情很难说谁对谁错,但愿都能够善待他人!
相识是缘分,共事做朋友! 我喜欢养鸟,爱收藏鸟笼! 开旅游客车,诚交天下朋友! 电话;138012636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5

主题

4589

帖子

1064

积分

认证会员

积分
1064

灌水大师勋章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突击队员勋章社区建设勋章财富勋章社区居民

5#
发表于 2009-9-22 21:24:40 | 只看该作者
   丢人现眼到家了
[fly]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fly] [move]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 [/mov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主题

2415

帖子

516

积分

认证会员

积分
516

灌水大师勋章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社区建设勋章

QQ
6#
发表于 2009-9-22 21:56:18 | 只看该作者
   天涯何处无芳草   
生命不息,养鸟不止!  QQ:846042732 电话136845111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58

帖子

58

积分

骑士

积分
58
7#
发表于 2009-9-28 13:1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615

帖子

251

积分

精灵王

积分
251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

8#
发表于 2009-9-29 14:48:57 | 只看该作者
欣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花 ( 鲁ICP备07009421

GMT+8, 2025-6-28 06:42 , Processed in 0.17701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