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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俗] 少数民族婚恋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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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15:4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娘“红盖头”由来

  古时候举行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缎,被称为红盖头,入洞房时由新郎揭开。

  最早的盖头约出现在南北朝时的齐代,当时是妇女避风寒用的,仅仅盖住头顶。到唐朝初期,便演变成一种从头披到肩的帷帽,用以遮羞。据传说唐朝开元天宝年间,唐明皇李隆基为了标新立异,有意突破旧习,指令宫女以“透额罗”罩头,也就是妇女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遮住面额,作为一种装饰物。

  从后晋到元朝,盖头在民间流行,并成为新娘不可缺少的喜庆装饰。为了表示喜庆,盖头都选用红色的。

  新娘为什么要蒙盖头,还有这样一个传说。据唐朝李冗的《独异志》载,传说在宇宙初开时,天下只有女娲、伏羲兄妹二人。为了繁衍人类,兄妹俩要配为夫妻。但他俩又觉得害羞,于是到山顶向天祷告:“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就让几个云团聚合起来;若不让,就叫它们散开吧。”话一落音,那几个云团冉冉近移,终于聚合为一。于是,女娲就与兄成婚。女娲为了遮盖羞颜,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扇与苫同音,苫者,盖也。而以扇遮面,终不如丝织物轻柔、简便、美观。因此,执扇遮面就逐渐被盖头代替了。



傣族的婚恋

  (一)婚前的自由社交

  傣族青年男女在婚前有相当充分的社交自由。青年男女通对歌恋爱选择情侣。赶街、做赕、纺线(一种拜佛活动)、舂米、嫁娶以及各种节庆活动,都是傣族青年互相接触和谈情说爱的好机会。

  “情书”也是傣家青年人表达感情的一种含蓄、委婉的方式。很早以前,人们把情诗刻在贝叶上,并刻上一对相依相偎的凤凰。如果姑娘不喜欢这个小伙子,便回信婉言谢绝。如果姑娘喜欢这个小伙子,便画一只凤凰回赠。

  傣族青年男女恋爱虽有自由,但正式订婚和结婚必须经过说媒和送彩礼。尤其是封建领主时期还要受到等级婚制的约束。?

  (二)等级婚制

  傣族地区在封建领主制社会的年代有严格的等级婚制,不同等级的人不能建立婚姻关系。西双版纳的召片领、召勐和主要属官,属于贵族通婚集团。德宏等地土司之间才能通婚,属官和属官之间方可通婚。在贵族内部也有城市和乡村的差别,生活在农村的贵族男子不能同生活在城里的贵族女子通婚。

  这种严格的等级婚姻制度,使傣族统治阶级形成比较固定的互婚集团,一个是西双版纳的召片领和各勐、孟连土司之间的互婚集团,另一个是德宏和耿马、孟定等土司家族的互婚集团。由于严格的限制,统治集团家族内婚和近亲通婚的现象较为普遍,除同胞兄弟姊妹不能通婚外,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可通婚,甚至不同辈分之间也可以通婚。有时,统治阶级男子娶民家女子为妾,但她们的地位十分低下,她们所生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甚至不能与家庭同姓。

  统治阶级不仅在内部实行严格的等级婚制,在农民内部之间也实行婚姻限制。召片领严禁负责养马的农奴的男子与非养马的农奴的女子通婚,因为如果这些男子从妻居,就无人为他们照看马匹。也有的等级低的农民与等级高的女子通婚,但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钱,才能得到允许。1949年以后,等级婚制废除。?

  (三)婚姻仪式

青年男女恋爱成熟后,男方则要请一位有威望的长者,或亲朋好友去女方家说亲,女方父母和家族长同意之后,亲事就算定下来了,媒人即通知男方准备订亲的礼物,双方商定结婚的日期。?

  傣族结婚,男方、女方两家都要举行隆重的婚礼。傣族历史上有“从妻居”的习俗,所以婚礼大都在女方家先举行。?

  傣族的婚礼仪式是热闹而隆重的。因为傣族信奉佛教,按照传统习俗,新婚夫妇必须要去佛寺拜佛,请求神佛保佑他们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然后在自家门前铺上花毯,请和尚念经。念完经后,和尚把彩色丝线拴在新郎和新娘的手腕上,以示祝福。

  过去,傣族地区存在抢婚、偷婚、逃婚的现象。


阿昌族的婚恋习俗


    “腊撒”,是阿昌族青年男女中流行一种特殊游戏,它即是友谊的象征,又是青年男女结成佳偶的桥梁。

  “腊撒”,译成汉语就是换手艺的意思,是阿昌族青年男女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大致可分为“相送”、“回礼”、“赠送”、“刹水”四个阶段进行,如某个小伙了在对歌中相中了某个姑娘,或某个姑娘相中了某个小伙子,就用递烟的方式,请对方收下烟盒,此是“相送”阶段。

  “回礼”,若是女方有意收下了男方的烟盒。那么,过十天半月姑娘就把自己用缀着蚂蚱花的“绢迈”,再加上一包香烟,火柴等,用纸包裹好,再用染了色的彩线结个活扣捆好送给小伙子,表示心目中有爱慕之情;如果看不起对方就结个死扣,表示不再愿与对方有这方面的关系了。

  “赠送”,男方收到女方的“回礼”后,便知姑娘是否看得上自己,若是看上了,就把自己亲手雕刻的银簪(别发棒)拴上两朵串有闪闪发亮的彩色珠子的蚂蚱花,或用手镯,银链,银扣再加几颗水果糖包裹好,请人带给姑娘,表示自己真心爱上了姑娘。

  “刹水”,如果姑娘真的有心和小伙子结成终身伴侣,就用自己亲手纺织成的“阿昌布”,做成对襟衣送给小伙子。如果姑娘没有真心跟小伙子成亲,就去公司买一个枕头相送,表示赔理道歉,请男方另选对象。阿以、阿昌族青年男女把换手艺称之为“不是换手艺,而是在换心”。

  经过手艺交换,相互了解了对方是不是讲友谊,讲品德,有礼貌,有骨气,是不是心灵手巧,勤快,并由此而产生真诚的爱情。

  阿昌族青年男女谈恋爱的方式是很独特的。男青年往往通过吹奏三月箫和葫芦箫向姑娘表示自己的感情。每年二、三月间农闲季节,是青年男女寻找对象的大好时光。这时男青年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三月箫斜插在脖子后的衣领里,或者别在腰间。遇着心爱的姑娘,便吹起动听的乐曲,传意请姑娘停一停,说上几句话。如果两人谈得拢了,小伙子就要送姑娘回家,边走边吹边唱山歌,爱情由此开始。

  三月箫一般在白天吹,晚上则吹音量较小的葫芦箫。每当夜深人静时,小伙子拿着葫芦箫到心爱的姑娘家门口吹响,姑娘的嫂嫂或母亲闻声而起,开门请小伙子到火塘边坐,姑娘和小伙了就在火塘边一面烤火一面对唱情歌坐到天亮。

  结婚时,由男方聘请几位青年男女陪同新郎到女家迎接新娘。到男家后要在堂前拜天地,父母当场说几句吉利的话,即宴请全村寨人。如系抢婚,须于当天请两位子孙满堂的老妇人将姑娘从隐蔽地方引来男家,穿上新衣,戴上饰物举行婚礼。婚后二日男方将骋礼送到女家,第三日女家把嫁妆送来。同姓不婚。近代与汉、傣族通婚现象也很普遍。有转房风俗。寡妇可改嫁,但不能带丈夫家财产。

回族的婚恋习俗

根据《古兰经》的规定,我国回族在形成后,实行族内通婚。但男性可以娶非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的女性为妻,限制女性与非伊斯兰教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男性通婚。与回族结婚的非伊斯兰教男性和女性必须皈依伊斯兰教,履行入教手续,接受伊斯兰教的约束。上述规定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在现代,一般在回族聚居的地区都比须严格地执行。但在回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或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回族与汉族或其他民族之间的通婚却是屡见不鲜的。伊斯兰教还规定,一个男子可娶四个妻子,诸妻平等。1949年以前,回族地主富商有多妻现象,一般平民多数为一夫一妻。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主义的婚姻法,一夫多妻有悖于法律,因而被废除。总之,回族的婚姻,因地区而有异,因时代不同而有别。但回族的婚姻一般程序要经过提亲、订婚、迎娶、婚礼等过程。?提亲。适龄男女双方通过相互了解认识有了感情,然后由男方请来媒妁,到女方家去提亲。西北地区提亲时,媒人一般要带“四色礼”(茶叶、方糖、红枣、核桃),又叫“开口礼”。女方收下,即暗示可以考虑,反之则拒绝。过后往返若干次,双方满意后即可商议订婚事宜。订婚。回族订婚方式因地而异,没有一定的规制。西北地区订婚俗称“挂坠儿”,订婚日男女双方都要宴请媒人、主亲人。订婚礼品有金耳坠儿、衣服或衣料、化妆品、封子(又称干札,现金)、四色礼等,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海南回族订婚时,多由男方携槟榔、面条、聘金、手镯等礼品到女方家面议完婚日期。聘礼多寡、品种,往往视男方财力和女方要求而定。?

  嫁娶和婚礼。双方选定吉祥日(大都选“主麻”为成亲日)后,迎亲前四天,男方邀女方家长于次日到家中书婚。这一天,男方先请来掌教阿訇(另室候坐),立司礼(主亲人担任),女方客人来后,互道问候,各就各位后,掌教阿訇入堂上席就坐,女方客人、男方主人分坐左、右侧,众亲友坐于两边,新郎在案前跪下,掌教阿訇申明婚姻之礼,书婚之义,书男女名氏及男女名于笺,当众宣读,然后抓起盘中糖果、花生之类掷向新郎三次,主人摆上宴席,款待来宾。迎亲之日,新郎盛服去女方家中,岳丈迎入,拜于堂。穿着嫁装的新娘拜父母及亲属,然后以锦帛覆其面首,登上彩车,由新郎护送至男方家中。入夜至行婚礼。当天宵礼后,媒人在新房内摆上菜肴点心,领新郎入内与新娘共进晚餐,食花露羹汤。用餐后由亲族中德高望重又通晓教典的妇人向新郎新娘训诫夫妇互相敬爱的有关内容,并问及教典所应知之条例。最后,去除新娘头饰,放下帷帐,众人退出。次日清晨新娘家送来菜肴,请来婿家舅姑,新娘敬请长辈用餐;舅姑家亦备菜肴,招待新娘。新郎则于婚后三日携礼品拜见岳父母及外舅、外姑诸亲族。?

  当代回族婚礼有所变化。结婚这天,由媒人亲属数人去女方家中接亲,车、马、轿均须持彩结,表示吉祥喜庆。婚礼开始后,主婚人念过结婚证书,阿訇便询问男女姓名,征求是否同意,然后写“伊札布”(确认书)、念“尼喀哈”(证婚词),抓起糖果、核桃之类撒向人群。农村回民还有“摆针线”之谷,炫耀新娘针线活做得好,有的还唱“表针线”歌;有的地方还有“耍公婆”的习惯。晚上,各地都有闹新房的习惯。婚后第三天新娘由新郎陪着回娘家看望父母双亲。

  回族婚礼习俗各地区还有各自独特的风俗。例如,湖北洪湖老湾回族乡男女双方钟情后,男方如有结婚要求,须在当年端午、中秋送女方家一担酒、糕点、糖果和节日佳品(粽子、腌蛋、月饼之类);结婚时请阿訇为新郎、新娘取教名,诵祝福经等。西北地区新婚宴席上流行唱“宴席曲”,祝贺新郎新娘美满幸福。安徽亳州一带回族盛行在结婚当天由妇女在新房中念《撒床歌》,内容是大吉大利的话,边念边向新床上撒喜糖、白果、花生、红枣等物,由来宾哄抢。北京牛街的回族在新婚后,新郎须去双方在郊外的祖先坟墓扫墓,以祈祷保佑、向先人报喜。

彝族的婚恋习俗

1949年以前,由于彝族分布地区和支系不同,各地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制度上的地域性也突出。具体有如下表现:

  (一)一夫一妻制。

  在彝族社会中,和父权制小家庭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态。过去凉山,除呷西和部分阿加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时,就由父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纳聘订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再行建立家庭。至于阿加与呷西,经主子配婚,或征得主子同意结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过去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虽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但再娶时,事先必须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后始得行,否则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冤家械斗。?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实行“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转房制”、“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同族内婚”,是指配偶双方都必须是彝族,禁止与其他民族婚媾,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要处死或开除家门。“等级内婚”,“即是黑彝必须和黑彝婚配,严禁黑彝男女和其他等级的男女发生婚媾,如黑彝女子和其他等级男子发生关系,双方都要处死;如黑彝男子和其他等级女子发生关系,男子则要开除家支或被处死,女子一律处死。“家支外婚”,即规定同一家支内部严格禁止通婚,配偶必须在外家支选择,同一家支内部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视为乱伦,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死。“转房制”,即已婚妇女丈夫死后,尚在生育年龄,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转房的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除不能转给亲生儿子和姑表婚不转给公公外,其余均无限制。“姨表不婚”,即严禁姨表兄妹相婚,姨表兄妹似同亲兄妹,既不能联姻,也不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否则将被视为乱伦,按习惯法予以处死。“姑舅表优先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习惯法规定,姑母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不要才能别嫁,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与舅家,反之,舅家方面的女儿对姑家也有上述义务。

  黔、桂彝族封建式婚制,婚姻由父母包办,父母同意后再取八字,男家要向女家送聘礼,婚期要择吉日。?

  (二)云南永胜县他鲁彝族对偶婚和群婚制这一婚姻制的结婚与离婚很自由,有的女子甚至终生不婚不嫁,靠不时上门的男伴侣夜晚同居,与其所生子女为家。特别是女子婚前性生活自由,通常成年后都要到被俗称为“棚子”的公房去居住,而且往往在其中一住数年,因此,新娘带着孩子结婚者也为习惯法所允许。?

  (三)云南弥勒“阿细”彝族自由恋爱该支系彝族有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闲房”或“公房”,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当女儿将男子领回家后才知道女婿是谁。

1949年以后,彝族地区普遍推行社会主义婚姻法,废除了不符  合社会主义的婚姻制度。



高山族的婚恋习俗

  高山族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之间不通婚,如有违犯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阿美人、泰雅人、排湾人地区的青年男女有恋爱的自由,通常是劳动中选择对象,此外在唱歌和舞蹈等活动中也都能得到公开恋爱的机会,但结婚必须取得父母的同意。在布农人和曹人地区,男女婚事是由父母包办的。赛夏人地区有的实行交换婚姻,在个别的地区也有指腹为婚的,但为数极少。排湾人地区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头目有纳妾的,曾引起群众很大的反感。结婚的年龄,在各个地区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阿美人居住的地区,男女在十四、五岁时就被编入“巴卡露该”(少年组),在集会所锻炼三、四年以后升入“戛巴哈”(青年组)。这时男子取得成人的资格,可以结婚。泰雅人、布农人和曹人地区,男子在十七、八岁时,熟悉农耕和狩猎之后才算成年。高山族的女子在十五、六岁熟练编织的技术时才能结婚。总之,青年男女都要经过一定时期的锻炼,并通过一定的结婚仪式才能结为夫妇。阿美人与其他高山族地区不同,男人结婚后要入赘女家,曹人男子结婚以后有随妻到岳父家帮助劳动的习惯,时间少则一、二年,多则五、六年不等,生一子女后才能回到自己家里。?  

  布农人、曹人、赛夏人和雅美人地区均系长子继承,如无长子大都是招婿继承之。阿美人在社会组织上还带有一些母系氏族制的残余,男子入赘女家,家业均由长女继承,女户主掌握一家的管理权。排湾人地区的人民不管男女一概由长子或长女继承。泰雅人地区男子结婚后大都分家独立生活,父母往往跟幼子在一起生活。?  

  1.婚姻形式、家庭伦理。从有文献记载始,婚姻制度以严格的单偶婚为共同特点,大致流行下述婚姻形式:?  

  招赘婚:主要流行于平埔人、阿美人、卑南人与排湾人,它是原住民因袭历史最长的一种婚俗,文献多称“牵手”婚。平埔人以自由恋爱为前提,男女答歌相慕悦而后成夫妻;阿美人女方主动求婚,并到男方帮忙家务如男言满意即可订聘。婚礼一般在女方举行,婚后男子地位低于妻子;相反,卑南人男方主动求婚,并请会所长老作媒,婚礼在男方举办,入赘后男子地位高于妻子,排湾人贵族女长嗣为确保世袭特权,也行入赘婚。?  

  嫁娶婚:明清以来,父系制的发展以及汉族婚姻文化的影响,嫁娶婚逐步推崇有加;相反,贬斥暴力、淫乱、无礼、自私、鲁莽、轻浮、虚伪、欺诈等等品质,对杀人放火、殴斗、偷盗、通奸、懒惰等高为丑陋,深恶痛绝并严惩不贷。?  

  家庭伦理同样以尊卑长幼为圭臬,无论母系或父系氏族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虽然由彼此的地位与作用所决定,但是,涵濡德化,尊卑有序,母女(子)情、父子(女)情、夫妻情、同胞情、亲家情、甥舅情、姑侄情、婆媳情、翁婿情,等等,充满着原始时代意义上的殷殷爱心与融融天伦。?  

  传统伦理因袭既久,潜移默化,使社会陶冶出单纯朴实的人际关系与道德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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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45:45 | 只看该作者
畲族的婚恋习俗

  畲族婚姻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一般同姓不婚,都在本民族内部盘、蓝、雷、钟四姓中自相婚配。由于姓氏少,加上居住分散,故同姓不同房的或五辈以外的也可以通婚,但比较少见。昔日,畲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恋爱的自由。一般通过对唱山歌来选择伴侣。过去一般都是早婚,在14—15岁就开始结婚,最迟不超过17—18岁。20岁以上结婚的为极少数。虽然畲族青年男女有恋爱自由,但结婚还须征得父母的同意。若父母不同意就自行结婚,会遭人议论。畲族的婚姻,包括婚嫁、招赘、再嫁等。

婚嫁

  明、清以后由于受汉族的影响,畲族婚嫁的一整套繁文缛节,同汉族大体一样,从物色对象到完婚,基本体现了汉族问名、纳吉、纳采、纳征、请期和亲迎等婚姻六礼。不过因时代的不断变化而简化为提亲、定亲、报日子和迎亲。畲族现尚存的“作表姐”、“作亲家伯”婚俗颇有特色。“作表姐”即闽东一带快要出嫁的姑娘应舅父之邀到外婆家作客(即“作表姐”)。姑娘在外婆家受到几天的隆重接待后,她的母亲以糯米糍粑感谢大家,然后带女儿回家,等待出嫁。“作亲家伯”,是流行于闽东、浙南畲族地区的一种迎亲习俗。结婚前二天,男方派遣一位好歌手——“亲家伯”(浙南称“赤郎”和“行郎”)偕媒人送彩礼到女家“叫亲”。到女方家后主要以唱歌增添喜庆。

招赘

  畲家只有女儿而无儿子的家庭,多行招赘,畲族中男到女方落户比较普遍,甚至有少数人家把女儿留在家里“招儿子”,而自己的儿子反而给别人家当儿子。畲民若是家庭土地较多、房屋较宽敞,虽有儿子亦把女儿留家招赘;若地少难分、屋窄难居,为了维持家庭土地,数子不能全留在家中,往往把长子外的数子外出作赘婿,若父母溺爱某子,亦可把他留下,把其他儿子赘出去。女婿上门按例必需改姓,特别是汉人入赘者更要改姓,孩子从母姓;族谱载:“无子而产育有女者,即将其女留家招赘,入赘为嗣,此是祖宗血脉,有所遗留也,可入正系图派矣。”对上门女婿不予歧视,其家庭地位和财产继承权都是平等的。招赘时,女方还要给男方送礼或给一定数量的钱,作为赡养男方父母的养老金。婚礼仪式与娶媳妇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女婿上门多为步行,也很少有嫁妆。有的地方女儿招赘,继承财产,养老送终,所生儿子两家对分,长子从父姓,次子从母姓。婚后倘有他故,不愿在女家过活,允许出走,出走前需付一笔双老赡养金。

续娶与再嫁

  畲族男子中年丧妻一般都要续娶;畲族亡夫的寡妇也可再嫁。但其仪式已不如娶一次(或嫁一次)的隆重。尤其是寡妇再嫁多少有些卑视。

  历史上畲族尚有“抢婚”、“姑换嫂”、“对婚制”、“服务婚”等婚俗。畲族过去同姓如结婚,外村人可以来抢婚。例如甲村姓雷与姓雷的结婚,则乙村姓钟的可以把女的抢回,与其本村未婚男子结婚。这种抢婚现象在1949年前曾发生过。寡嫂与叔叔不得结婚,认为“大哥为父,大嫂为娘”,结婚是不合理的,不但本村老人反对,而外村同族的人也可以抢婚。“姑换嫂”,即以亲妹妹跟对方换娶妻子。“对婚制”,即多男子之家,以男子与多女子之家互相对换,一方受女为媳,一方得男为赘婿。“服务婚”,即贫苦之家的男子无力娶妻,往往到女家做工三年,以工资报酬,抵还聘金,三年期满,携妻返家。

  1949年以后,畲族地区实行社会主义的婚姻制度。


德昂族的婚恋习俗

  德昂族的婚姻虽然按照固定的氏族缔结婚约,并听媒妁之言,经父母同意,但在未婚前,按习惯,年满十四岁的青年男女便可以进行社交活动。

  男女青年通过多次的谈话,不断加深了解,又经姑娘的同意愿意结成终身伴侣。这时候双方互赠礼物,男赠给女的是草烟、腰箍等东西;女的则把自己精心编织的缀有一排排红红绿绿的小绒球、非常漂亮的小筒帕送给小伙子,作为定情之物。此后,姑娘把小伙子赠送的东西挂于卧室床头,父母见到礼物后,即知女儿已暗许终身;小伙子将此事告知父母,若家长没有异议,便请两年长的亲戚去说媒。女方家对婚事认可后,男方家即可付彩礼,择吉日完婚。

婚礼

  结婚这一天,新郎在伴郎、媒人的陪同下去迎接新娘。新娘梳装打扮完毕离开娘家时,由两个伴娘、姊妹及未婚青年送行,并将女方家长陪嫁的衣物、锄头、镰刀等嫁妆及女方赠给男方父母的衣服等带往男家。新娘接到新郎家时,新娘在两个伴娘的搀扶下踩着一块专门置于楼梯下的垫脚板蹬上竹楼,象征男女双方感情如磐石之固。新媳妇上竹楼时,婆婆守候门口,手提竹篮,向新媳妇洒谷花,表示吉祥如意,然后领她进入新房。?

壮族的婚恋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一定的限制。同宗一族、姑舅子女,不得通婚;族规也有禁令。一些边远的山区,有族内婚,但要隔五代以上。

  昔日,壮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恋爱的自由。这种恋爱自由,一般是通过野外对歌、歌圩对歌及抛绣球的活动来进行。

  如明万历《广西通志》载云:“少女于春时三五为群,采芳拾翠于山淑水湄,歌唱为乐;少男也三五成群,歌以赴之,一唱一和,竟日乃已,以衣带相赠”。反映了壮族男女在春日于野外谈恋爱的情景。上述风俗在清代初年遭到流官的禁止。一直到1949年以前倚歌择偶也没有怎么得到恢复。近年来,歌圩在壮乡兴起,其俗又作为壮乡青年男女交往的另一种方式,并且注入了现代的内涵。由于地主经济的发展,从清代到1949年以前,壮族地区和内地一样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

  壮族男女婚嫁礼仪甚繁,一般有问婚、订婚和结婚三个过程。

招赘

  俗称上门,是男子入女家为婿的婚烟形式。历史上的上门,没有儿子的可以招婿,有儿子的也可以招婿。上门的来了,当儿子看待,更其姓,改其名,姓从妻。所以壮人称上门为“很栏”,直译为上门、进门。意译则是“加入另姓家族”,因为“栏”字在壮语中有“家”、“姓”两个含意。这显然是氏族可以接收新成员的遗风。不过少数地方认为上门不光彩,叫做“扛楼梯”,意思是低人一等。

改嫁

  寡妇改嫁,虽然允许,但仪式凄凉。夫死,说是她克的。中年以后的寡妇,一般不改嫁,否则社会舆论耻笑。寡妇可以和男方见面,自己敲定。婚礼极简单,男方派一老妇去接即可。如子女年幼,可以带走,但必须改从夫姓。也有个别的改嫁是招夫上门。

续娶

  壮族中年男子丧妻,一般均要续娶,但也有不续娶的,不续娶的,多是贫苦之家。被续娶的女方,多为接丧夫的中年人,往往有一两个孩子。若孩子年幼,可以随母到男家生活。续娶的礼仪也很简单,男家派两个妇女送去两套新衣服给女方。便把她接回来。女方从丧夫家出来只能走后门。


侗族的婚恋习俗

1.婚制

  侗族青年男女可以在月堂上或花园里寻找到情投意合的伴侣,大多数也可以结为夫妇。但都必须经双方父母的同意。如果父母反对就往往难以如愿。?

  侗族曾盛行姑舅表婚。早在宋代就有记载。南宋洪迈在《容斋随笔·渠阳蛮俗》中谈到当时靖州一带侗族的姑舅表婚说:“靖州之地”,“姑表之昏(婚)。他人娶之,必贿男(舅)有,否则争,甚则仇杀。”明清的史籍中也有这样的记载。侗族民间称这种婚姻为“还娘头”或“换扁提”。舅家娶姑家之女有绝对的优先权。

  姑舅表婚陋习迄今在大部分地方已经消失或松弛,但是它的遗俗仍在某些地方的结婚礼仪中出现。?

  过去,侗族社会也有等级婚和地域集团婚姻的存在。等级婚姻指的是不同政治阶层等级之间的婚姻关系。居住在原贵州九洞、六洞、千七、千三(贵州省黎榕从比邻一带)等地的侗族历史上有“腊更”(lagx gaeml)和“腊卡”(lagx gax)两个等级的人。腊卡多是本地人或先来此定居者,腊更多是外乡人或后来定居的人。腊更社会地位低下,依附于腊卡。这两个不同的阶层之间过去是不能联姻的。直到现在,这种等级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仍未完全消除,即使很富有的腊更后裔家,腊卡后裔家仍忌与他们通婚。?

  地域集团婚就是人们把婚姻对象以地域为界划分若干个集团,规定某一集团只能与某一集团联姻。这种范围一经定下,各个婚姻集团就只能在自己的婚姻区域内相互择偶婚配,不能跨越到其他婚姻集团。如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乡的罗武村与琵琶村,相距仅二三华里,但罗武村属于芙蓉婚姻区,琵琶村属于双江婚姻区。他们之间不但不通婚,连男女青年之间的社交活动也不能进行。不同婚姻集团的男女青年就像兄弟姐妹关系一样,至今他们仍然保留着这种集团婚姻的遗俗。这种婚俗在贵州省天柱县的高酿一带也存在过。?

  侗族同姓可以通婚,但必须是不同房族的。同房族的和姨表关系的都是兄弟姐妹,不能通婚,也不能在一起行歌坐月。同姓可以通婚是侗族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婚姻改革,称为破姓开亲。在这之前,主要实行姑舅表婚,同姓之间严禁通婚。

2.婚礼

  侗族有不落夫家之习俗。举行婚礼期间,新郎和新娘大多不入洞房,有的同房数夜之后新娘即返回娘家。每至农忙、逢年过节,或夫家有事,男方再着人把新娘接回来,夫妻才同房。次日或数日后复返娘家。如此来来往往,直到女方身怀六甲,才落夫家。不落夫家的期限没有规定,短的半年1年,长则3年5年不等。

  侗族的婚姻一般都经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北部地区有些地方由于受汉族礼教的影响,程序比较繁多,有纳采、 问名、纳吉、择期、迎亲等手续。

3.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时,通常由提出来的一方赔付结婚时的费用、财物,原物还在退还原物,否则议价赔偿。所生子女,由双方协商抚养,一般留给男方。黎平、从江等地的一些村寨过去婚姻关系比较松弛,离合容易。女方提出离婚,只要挑一挑水到夫家,对其母亲说“我今后不能服待你老人家了”之类的话就算离了婚。男方要求离婚时,则砍一挑柴禾到女家说句“望妹另找好人家”等话,夫妻关系便解除了。也可以托亲友通知对方及其父母,即告离异。有些村寨只要请原来的媒人用男家的破饭篓装些饭和鱼给女人吃后,将饭篓扔掉,就表示各自东西,不再来往。?

  现在一些旧婚姻制度已经或正在废除。?



  由男方事先请好的老“安长”(本民族老知识分子)主持婚礼。婚礼仪式告毕,男方举行盛宴,招待亲朋好友和来宾。宴会席上,新娘分别拜见男方长辈亲戚,表示感谢长辈对她关照,长者们受拜后要还礼给新娘。晚上,寨里的男女青年齐集新娘家的厢房对歌,唱“婚礼”调,唱到通宵方散。次日,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若新娘是本寨子人,亦可当天返回夫家。

壮族的婚恋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一定的限制。同宗一族、姑舅子女,不得通婚;族规也有禁令。一些边远的山区,有族内婚,但要隔五代以上。

  昔日,壮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恋爱的自由。这种恋爱自由,一般是通过野外对歌、歌圩对歌及抛绣球的活动来进行。

  如明万历《广西通志》载云:“少女于春时三五为群,采芳拾翠于山淑水湄,歌唱为乐;少男也三五成群,歌以赴之,一唱一和,竟日乃已,以衣带相赠”。反映了壮族男女在春日于野外谈恋爱的情景。上述风俗在清代初年遭到流官的禁止。一直到1949年以前倚歌择偶也没有怎么得到恢复。近年来,歌圩在壮乡兴起,其俗又作为壮乡青年男女交往的另一种方式,并且注入了现代的内涵。由于地主经济的发展,从清代到1949年以前,壮族地区和内地一样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

  壮族男女婚嫁礼仪甚繁,一般有问婚、订婚和结婚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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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48: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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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花园会友?

  侗族青年男女选择情侣的一种方法。流行于侗乡北部地区,一般为白天举行。因青年男女聚会的地方大都选择在浓荫如盖的大树脚下,或绿草如茵的缓坡上,也有在翠竹拂水的溪边。这些地方环境,空气新鲜,景色宜人。因此名花园。到花园寻友择伴称作攀花,互相称呼对方为同良。当地习惯,青年男女十四五岁以后便进入攀花活动阶段。赶场天或节假日,他们总是三四成群,五六一伙地结伴同行。若男青年在路上遇到了合适的女青年,可以随便以歌相邀。只要对方唱歌作答,便是有意接触。于是便结队而行,来到花园。花园对歌有一定的程序。开始对歌时,男女双方都以一位最善于唱歌者起头,一般总是男方先启口。这一段开头的歌唱罢,互相让坐。男青年摘来一把一把树叶递给姑娘们,又说(白话)又唱,互相谦让一番之后,女方终于坐下。双方相隔一定的距离对歌,互相赞美对方的人才、歌才、村寨的美丽、家庭的富有等。从对歌中了解对方,选择适合自己可作进一步交往的对象。这种集体性的交往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成双成对的情人便渐渐明朗起来。他们便进入到私人恋爱阶段,双方定下单独约会的时间地点,进一步谈心唱歌,表达自己的爱恋。玩山赶坳一般都经过初会、请坐、约日子、借把凭(即讨信物)、分离、再会、盟誓、成双等过程。不同的阶段要唱与之适应的玩山歌。随着歌的内容变换,感情由浅入深。?

  2.行歌坐月?

  侗族青年男女选择情侣的一种方式。盛行于侗乡南部地区。通常在晚上进行。对男方而言称走寨,对女方而言称坐夜,或统称坐歌堂。习惯上称行歌坐月或行歌坐夜。每当夜幕来临,小伙子三五成群,哼着歌,弹着琵琶或牛腿琴,串巷走寨去找姑娘行歌坐月。姑娘们则聚集在某一姑娘堂屋里(称为月堂)纺纱绣花,等候着小伙子们的来到。在月堂中,姑娘们和小伙子们用歌声来互诉衷情,选择情侣。甜言密意流向心头,轻歌低琴使人陶醉。直到鸡叫三遍,东方发白,小伙子们才依依离去。榕江七十二寨以及从江云洞等地的行歌坐月方式又别具一格,姑娘待在木楼里,小伙子在姑娘闺房的窗前架起木梯,爬在梯子上隔窗夜话和情歌对答。

在湖南隆回县北部高寒山区一个叫虎形山的地方,居住着一支奉黄瓜为生灵的古老民族。说其是瑶族,可他们从来就不曾知道瑶家鼻祖“盘王”。也许,就因了这寨子里的女人们个个着装艳丽,闪动在那绿意葱茏的山野,俨然束束耀眼的山花,人们便誉其为“花瑶”了。

  花瑶山民憨厚豪爽,十分好客,走进他们的寨子,坐近他们的火塘,他们准会倾其所有,盛情留客人用餐,席间只由男人做陪,邻家汉子不时随意入席举杯相敬,大碗大碗的米酒,定要喝你个人仰马翻,一醉方休!女人们不上席,就和女友挤进来看热闹,十几二十双纯情的眼珠子,就那样轮番轻快地扫向席间的客人,似在品评你的举止,似又想多听些山外新鲜的事情。

  寨子里的男人们为了图个方便,其着装早已汉化,只有上了年纪的汉子,仍习惯于在头上有规有矩地扎着一盘黑白相间的方格头帕。女人们的服饰却奇特、复杂、精美而亮丽。她们的传统外衣是镶了红布边、缀着红布扣的黛蓝色无领对襟长衫,下着花筒裙。垂叠于脐下的两页前襟,用五彩缤纷的丝线或毛线缀成,艳美异常。而从腹部两侧向臀后围拢缝合的两页主片,则出人意料地选用单一的白线,在靛蓝色的粗纱布上,挑绣出各种精美新奇的图纹,素丽无比。这反差极大的一艳一素,几为水火难容,可瑶家妹子只用了一条红色布边作为裙子的下摆,便把两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让人欲斥反求,更觉“愈俗愈洋”了。

  花瑶的姑娘们打从六七岁起,就要在娘手把手的严格规训下穿针走线,学着挑花。年复一年,倾其心智,从不间断。见什么就绣什么,无须设计、打稿、描图。谁个聪慧能干、谁个技艺高超,一俟出嫁的季节,只需开启瑶山那一个个女性专有的“女儿箱”,把那凝聚数载心血挑绣而成的二三十件陪嫁的花裙轻轻抖出……便足以让你眼亮、让你叹慕十分了。

  花瑶的婚俗,当属世界上最古老、最具民族个性的婚俗。没有“媒婆”,上门提亲说媒的大多是些能言善道、知识广博而受人尊重的汉子,人称“媒人公”,标志是手拿一把不打开的油纸雨伞。婚礼中唱主角的是宾客,新郎帮做家事,或同样挑着礼担随意夹行在送礼、迎亲的队伍中;新婚之夜,新娘不得入洞房,而要在堂屋里独坐冷板凳,不吃不喝,静静地捱过寨子里这欢腾、喧闹、多情的夜晚。

  从提亲到完婚,需历经一连串古老的繁缛礼仪。最是撩人心扉的,当数婚俗活动中的“打泥巴”、“炒茅壳里”和“打滔”(汉语称之为“蹾屁股”)这圣洁而疯狂的三步曲。

  男方送礼的几十号人丁,个个挑着沉甸甸的礼担,在“媒人公”的统领下,赶至寨子门口,被一摆满酒的长桌拦住,几经“拦门酒歌”的斗智、罚酒,方允许客人进入寨子。进得堂屋,“媒人公”将必备的一把雨伞放在神龛上。新娘便悄悄把伞取回闺房。将早已准备好的12个小绣球依次吊在伞骨上,再扎拢伞放回神龛原处。

  “最坏的人就是‘媒人公’,我们姐妹们朝夕相处,从不分离的,却被他们一个个给骗走了!”非教训一回不可———婚俗中的狂欢“打泥巴”便开始了。山寨里的妹子们,逮住几个“媒人公”,责他们挑回几担稀泥巴搁在堂屋门外。待喜酒饮过四轮(四大碗),鞭炮一响,坐在首席靠近神龛正位上的“媒人公”嚯地起身,一把抓过神龛上那把雨伞,旋即往门外冲去。早就守候在门边的妹子们蜂拥而上,将稀泥巴朝“媒人公”的身上、脸上、背上拼命地甩、狠狠地抹、死劲地涂!

  众媒公跟着丢下碗筷往外猛扑,门外的妹子们早有所备,“嘭”地一声将一扇门关拢,锁住“咽喉”,“你挤出来一个,我们就涂你个满身。看你‘媒人公’还坏不坏了!”她们追到门外,追过寨子,追上山坳,拖呀、赶呀、甩啊、抹啊,笑声串串、喊声震天……

  “媒人公”个个满身狼狈,却又兴高采烈。身上的泥巴涂得越多,新人便愈加幸福、美满,寨子亦会更加兴旺。故这一身身满是“财喜”泥巴的衣服,穿回后,要放在家里挂上三天三晚,才可以洗去的。

  夜幕降临,姑娘、小伙子们在寨子中央燃起熊熊篝火,人们陆续聚拢,围坐篝火边话旧、聊天、打俏、叙情。突然,有姑娘亮出了高八度的嗓音:“十八哥呃,一树好花在高崖,四面八方无路来,有情郎敢沾花露,脚踏青岩手攀柴,少年乖,变只老鼠溜过来。”

  音刚落,就有小伙子随口接过:“十八妹呃,一树好花靠墙栽,墙矮花高现出来,水不浸墙墙不倒,花不逢春莫乱开,少年乖,妹不约郎郎不来。”

  姑娘见有人接腔,歌兴愈浓。“十八哥呃,叫郎来哟你就来,妹的房门郎会开,门蔸倒碗活活水,房门不响轻轻开,少年乖,侧着身子挨进来”……

  终于,小伙子敌不住了,甘拜下风。“呃,怎么不唱了?那就快拿几个钱去买糖来,让我姐妹们甜甜口、歇歇肩罗!”几位姑娘冲上,拖住那个小伙子搜身,不意他竟身无分文。姑娘们决不肯放过这“铁公鸡”,在阵阵喝彩声中,将他拖到墙角,按住手脚,把盆红红的柴火灰连抓数把撒进他的裆里……这粗犷、狂野的戏闹,瑶山人就叫做“炒茅壳里”。

  歌声正酣,笑声阵阵。忽闻几声吆喝,姑娘们纷纷挤进人圈。板凳已被小伙子、汉子们坐满,她们就一个个随意地坐到男人们的双腿上,依次向右移坐到旁的男人腿上,又再往右移坐过去,且越移越快、越移越欢。瑶寨这特有的婚俗“打滔”———“蹾屁股”,就这样开始了。

  随着阵阵高涨的欢笑、叫喊,人们躁动了。坐在男人们腿上的姑娘,一个个弹而跳起,又重重地落下来,坐到男人们的腿上。如此蹾下又跳起,跳起又蹾下,在一片欢叫声中反复地循环。

  篝火越烧越旺,人们胸中迸燃的焰火越滔越旺。滔亮了大山,滔亮了情怀

普米族的婚恋习俗

  大部分普米族地区已确立了父权制,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实行男娶女嫁,从夫方居住的单偶婚。通婚限制很严格,普遍遵循民族外婚的原则。1949年以前,还实行等级内婚,即百姓不与奴隶结婚,贵族不与平民通婚。

  按普米族的古老习惯,父系同姓不婚,母亲同根也不婚,双系血亲都在禁绝之列。后来,由于通婚范围越来越小,氏族内婚范围扩大,按新规定,父系九代外可另立家谱,另取姓氏,分成不同的两姓后可通婚,母系七代以后可通婚。

  到十九世纪末,普米族开始与纳西、藏、汉等民族通婚。一般是纳西族女子嫁普米男女,普米族女子嫁给汉族,很少有纳西族男子娶普米族女子为妻,汉族女子嫁给普米族的也很少。

青年男女虽然社交自由,但选择配偶要由父母作主。包办婚姻占主要部分。许多儿童在十三岁以前,便由双方父母协商,订了婚约,有的小孩刚生下来或满周岁就订了亲。结婚年龄也较早,过去女子十五岁,男子十八岁多已完婚,也有少数男女在十三岁举行“成丁礼”(“穿裤子”和“穿裙子”)时就结婚。

  普米族的一夫一妻婚姻中还存在着招赘上门、转房和招夫养子等婚姻习俗。

  转房,指死了丈夫的女子仍属于丈夫的氏族,必须在夫族中转房,不能自行转嫁他人,转房的对象,主要是丈夫的兄弟,个别有夫方兄弟不纳的,再及族内旁支兄弟,若再无合适对象,方可嫁外人,但娶再婚妇女的人须要折价偿还女方第一次结婚时男方所支付的费用。

  从订婚到结婚,要经过订亲、算八字、过大礼、迎娶和坐家等过程,礼仪繁杂,时间冗长。先由男方家长托媒人携带酒肉和一颗猪心,到女方家说亲,女方家长同意后即行敬锅庄的祭祖仪式,然后双方互赠红帖,并将猪心一割为二,一半交由男方带回家。同时女方也要将自己家的猪心切成两半,一半赠送男方,一半留给女方,这样,两方分别把对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此后,逢年过节,两家都要互赠礼品。聘礼很重,往往要连送三年。在这期间,男方要送女方父母麻布一件,感谢其抚育女儿的恩情;送女方黄牛一条,表示嫁出两只脚,得到四只脚,不算吃亏;另送耕牛及铁铧一套,表示女儿走后,用以安慰伤心的土地和牲畜,还要送女方兄弟长刀一把,作为兄弟姐妹分别的纪念。?

  婚期大多选在冬闲时节。婚礼以后的第三天清早,新娘要背回一桶水,在灶上燃一把柴,然后就返回娘家“回拜”,男方须送上酒肉食物,供女方回拜时宴请宾客。少数普米族妇女,在完婚后的数年中,多半时间住在母家,直到第一个孩子出世,才回夫家坐家。?

  在宁蒗地区部分残留母权制的普米族中,还存在走访婚。这种婚姻普米族用“阿注”(朋友)一词称呼。男不娶,女不嫁,男女自由结婚,男子入女家不定期偶居,所生子女随母家,跟母姓,由母抚养,男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离合自由,男女之间并不建立固定的小家庭。

  云南宁蒗县永宁区温泉乡的拖奇、比奇、拔佳、中瓦都,及泸沽湖的戛拉、西番坪、洛水等村有近百户的普米人中还残存着原始母系制。这里的男女青年在举行成年仪式后,就可以参加社交活动,开始了物色阿注的过程。但真正过走婚生活,一般男子要在二十岁左右,女子在十七八岁左右。女子成年以后,母亲就要为她准备一间单独的住房,称作“客房”。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青年,开始悄悄往来,男子一般是夜来明去,天长日久,就会被女方的母亲姊妹等发现,家里人一般都会表示支持。于是男青年就会带上盐巴、茶叶、糖等礼品,到女子家正式拜见她的母亲和舅舅。此后,双方的走婚关系就公开了。?

  普米族的走婚主要是双方各居母家,由男方到女方走访,以实现偶居生活,也就是“女方居住的走访婚”。过“阿注”婚姻生活的男人们每天早晨都要往来于村落之间的通道上,他们是从“阿注”处来,回自己母家和母系亲人共进早餐,然后开始一天的劳动,晚餐后再回到“阿注”家住宿。也有两家相距远的,若干天走访一次,住上几天。这期间,男子就像个上门女婿,女家有什么活他都帮助干,如上山打柴、下地劳动、喂牲口、带小娃娃等。

  阿注关系的建立不受经济因素和等级差别的约束,但是体态、智慧、年龄与健康,则是能否建立阿注关系的重要因素,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即可建立阿注关系。

  过走访婚分为长阿注和短阿注。长阿注的关系较稳定,互相有一定的选择条件。女子要求男子能干,送礼大方,相貌端庄,尊重女方长辈和家人。男子要求女子贤淑美貌,家务搞得较好,能干。短阿注具有群婚的色彩,而长阿注却愈来愈具有对偶婚的特征。

  阿注之间只是同居的朋友,与正式结婚不同,他们结合随意,离散也很自由,社会和家庭也很少过问。解除的方式简单,如果男方有意见,就不再走访女方,如女方想解除关系,可闭门不纳,或在男子最后一次来访时言明,让他将自己的随身行李带走,阿注关系就解除了。

  随着长期阿注婚姻的趋向稳定,“生父”与子女的联系也随之增强,于是产生了父亲的观念,在走访婚中出现了“认子”这一新的风俗。



乌孜别克族的婚恋习俗

  乌孜别克族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因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也存在一夫多妻现象,但为数不多。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完全实行一夫一妻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的婚姻制度主要有如下特点:

  其一,近亲结婚多。由于乌孜别克族人数较少,客观上造成了本民族通婚范围的狭小,同时他们认为近亲结婚是最理想的婚姻,可以亲上加亲,互相照应。因此,在缔结婚姻时,严禁与同胞兄弟姐妹和同吃一个母奶的人或辈份不同的人通婚,除此之外,均可通婚,一般不受年龄差别的限制。首先考虑在表兄弟姐妹中选择。过去,堂表婚、姑表婚、舅表婚、姨表婚现象很普遍。此外,也有个别人家两兄弟同娶一家姐妹的现象,这是近亲婚姻的变异形式。新婚姻法颁布后,近亲结婚现象已经很少了。

  其二,允许异族通婚。由于乌孜别克族长期与其它民族交错杂居,不同民族之间通婚的现象不少。但主要是乌孜别克族男子娶外民族女子为妻,本族姑娘嫁给外族男子的现象十分罕见。南疆的乌孜别克族由于长期与维吾尔族生活在一起,与维吾称族通婚的较多。北疆的乌孜别克族与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和塔塔尔族关系较密切,娶这些民族的姑娘为妻的现象也不少。

  其三,结婚顺序由长至幼。按习惯,哥哥结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出嫁前,弟弟不能娶妻。总之长者在前,幼者在后。

  其四,存在招赘婚现象。无儿子、只有女儿的家庭,可以招婿入赘。上门女婿一般是孤儿或家中兄弟多而经济困难的。上门女婿一般不给彩礼,成亲时由女方请客。女方父母视上门女婿为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其五,普遍早婚。乌孜别克族有句谚语说:“女孩子一帽子打不回,就可以结婚。”如果姑娘过了十四五岁还不嫁,社会舆论就会给父母带来相当大的压力,迫使他们不加选择地把女儿嫁出。这常给女儿带来终生的不幸和痛苦。

  其六,存在转房制度。乌孜别克族与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一样,曾存在“兄亡弟及”的婚姻制度。兄死后,若弟未娶妻,可娶嫂子为妻。弟如已有妻室,则不能娶其寡嫂。不过,若弟死后,其兄无论有无配偶,均不得娶其弟媳。这些习俗都是古代氏族习俗的遗存,一方面是为了较好地教育亡兄的子女,另一方面是可以避免亡兄的家产落入他人之后,以保证家族的完整,此外,还存在娶亡妻姐妹的现象。目前,这些习俗已不存在。

  其七,离婚权操于男子之手。乌孜别克族离婚现象不多,但夫权统治下的妇女并没有离婚的自由,是否离婚完全由男子决定。如果丈夫要和妻子离异,只要他说一声“塔拉克”,即表示休妻,妻子就必须离开他的家。离去时,妇女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并取得“讨休钱”(一定数量的钱财和一些物品)才离开。按伊斯兰教教规,妇女离婚后,必须等到三个月零十天后才能改嫁。在此其间,看妇女是否怀孕,如怀孕,所生子女仍归原夫。离婚后,如双方愿意也可复婚,请宗教职业者来家念经禳解,就可恢复夫妻关系。但是,如果男的说了三声“塔拉克”,复婚就相当困难了,必须让妻子与他人结婚后又离婚,才能履行复婚手续。

婚礼

  乌孜别克族传统的结婚仪式一般经过四个程序:

  第一,说亲。乌孜别克族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儿子稍大,父母便为之物色对象,一般都选择门当户对的人家。一旦相中某家姑娘,便托亲朋好友到姑娘家去说亲。说亲一般要进行多次,即使女方同意,也要做一些戏剧性的周旋。三番五次后,女方父母才点头应允。如女方不同意这门亲事,一开始就借故婉言谢绝,处理得体面又不伤和气。过去媒人都由男子担任,现在多由妇女充任。

  第二,订婚。订婚仪式由妇女参加。当日,男方母亲在几位女性亲友的陪伴下,前往女家送订婚礼,礼物一般包括衣料一两块,砖茶一两块,以及一定数量的糖果等食物。女方母亲在几位女亲友的陪同下,热情款待来客。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放在托盘里,十分恭敬地放到女方母亲面前,热情洋溢地说:“您的女儿像月亮一样,我的儿子像太阳一样,月亮只有围着太阳转,才会放出灿烂的光。我看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您看,这桩亲事怎么样?”如女方母亲满口答应,并接受了礼物,这桩亲事就算定了。

  第三,纳聘。纳聘仪式称“琼恰依,”一般在婚前的一段时间里举行。按传统习惯,男子仍不能参与,新郎也不例外,这天,男方母亲在一二十位女亲友的陪同下,前去女方家。她们每人手里端着一个用餐巾由包着的托盘,井然有序地列队前往。队伍后面还有一只送给女方的大绵羊,犄角上系着一块大红绸缎。女方母亲出屋外恭迎。宾主相见,两位母亲象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热烈拥抱。然后,男方客人打开自己的包裹,设宴招待女方主客。这时,主人及其亲友都袖手旁观,不帮忙干活。而男方客人则杀羊做饭,忙得不亦乐乎。宴席上,男方母亲把一碗盛有热糖茶的碗,放在茶盘上,用双手高高托起,毕恭毕敬地献给女方母亲。一位男方客人代表当众打开带来的礼物,唱说着彩礼单。女方亲友争先恐后观赏这些彩礼。仪式上,新娘不能露面。

  第四,完婚。传统的完婚仪式分4天进行。第一天在新娘家举行。这一天,男女两家,宾客盈门。双方父母出面待客。

  其傍晚时分,迎亲队伍分两路前往娘家。一路由新郎的母亲、姐妹及女亲友组成;一路由新郎、伴郎及朋友组成。

  结婚典礼称“尼卡”,按伊斯兰教进行,由阿訇主持。

  第二天清早,新娘家的三位妇女端着饭食到新郎家。新人吃过饭后,伴郎陪新郎到新娘家给岳父母问安。此时,岳父母向新郎赠送壁毯一类的礼品。这天下午,正式举行揭面纱礼。

  婚后第三天,新娘父母要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第四天,新郎父母回请。至此,整个婚礼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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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50:46 | 只看该作者
花腰傣的婚俗

  双方议定结亲需要的肉、酒、菜后,择定吉日成亲。结婚之日清晨,男家宰牛、杀猪,准备菜蔬。吃过中饭,新郎、陪郎率着厨师和打帮忙的小伙于们,浩浩荡荡扛着牛肉、猪肉,挑着酒菜到女家去办酒席。款待女家亲友。女家请来送亲的小“卜少"们,站在土掌房上泼吉样水喜迎。老人们把厨师带来的人领到已经支好锅灶的地方,开始做菜烹调。吃饭时,全寨人每家来1人参加(自带好吃的饭菜),共喝喜酒祝福。花腰傣的婚礼,大多数都在子夜举行。傍晚,媒人和两位知礼仪的中年妇女,带迎亲队伍出发去新娘家迎亲。新娘的母亲早已守候在门前迎接,向迎亲队伍敬酒。媒人和迎亲妇女恭敬地把酒碗举过头顶,念着敬祭语将酒洒在地下,表示先敬大地祖先;喝下第二杯酒后进入家中入席就餐。小“卜少”来频频斟酒,女家亲戚轮番来敬酒拈菜,场面十分热烈。新郎手提酒壶,新娘用托盘端着酒杯,向长辈、亲戚敬酒;最后,来到父母亲面前双双跪下敬酒告别。母亲难舍女儿,女儿不忘母亲抚养,抱头哭在一起,不愿分开。新娘的兄弟或亲戚把她拉开,背到门外,让迎亲、送亲的人簇拥而去。

  花腰傣的婚礼一般在午夜举行,接亲途中,若途经河水,新郎必须背新娘过河。新郎的阿妈与举行婚礼仪式的老人们等在门外,迎接子夜到来的新人。当8个小“卜少”在佩带的银铃声中扶着新娘来到门口时,婆婆连忙走上去为媳妇戴上“鸡苁斗笠”;小伴们有意把帽碰歪,让婆婆再去扶正,反复嬉闹,增加婆媳感情。新娘跟着婆婆首先去牛厩给耕牛喂草。传说,牛与傣家耕田种地,共同劳作,它吃的是草,傣家吃的是粮;为了崇敬牛的精神,便将其当作图腾来崇拜,反映出农耕文化的历史积淀和傣家人的美好品德。

  在门口举行隆重而充满民族特色的婚礼仪式:一位老阿妈手持火把围看新娘绕三圈,驱逐路上带米的邪气;二位老人为新郎、新娘“拴线”,祝福婚姻牢固;新郎用左脚踏在门槛上,新娘把右脚踩在新郎脚背上,老人拿着火把在他们脚上用水浇熄,表示赴汤蹈火不分离;夫妻同食蛋黄染的同心糯米饭团。共饮交杯酒,表示黄金白银要靠夫妻同心协力用劳动去创造。然后到正堂去拜公婆,认亲戚。进入新房内,中央端放着一甑热气腾腾的糯米饭,饭中间横放着一把锯齿镰刀;新娘、新郎在老人的指点下,各从一侧取出米饭,奉给双亲先食,然后互换位置,取糯米饭自食。表示尊敬老人、男女平等、有饭同吃、有福共享的传统美德。

  山月凝视着幸福的傣家,笑弯了眉,笑圆了脸,看着有情人终成着属。

永善彝族的婚俗

  永善向为彝疆,系土司土目掌管之地。置县前,永善之疆域时划云南、时归四川。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平定乌蒙(今昭通),推行“改土归流”。雍正五年设昭通府,六年二月于米贴设一知县、教谕、典史,分驻昭通右营游击,抚驭乌西一带。此后一直隶属云南,辖于昭通。

  永善是彝族的发源地之一,作为土著居民,彝族自古在这里繁衍生息,有着悠久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整个彝族文化的浩瀚长河里,也汇集了永善彝族的心血和汗水。四川凉山出版的《曲湟》、《古侯》两大彝族史书多收集于永善。

  战争导致人口的剧减,汉、回、苗等民族的迁入、相互学习与交融,统治思想的灌输,对永善彝族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变迁,永善彝族渐渐形成了既有别于四川大凉山,又不同于东部方言区的昭通、昆明、贵州等地独具特色的生活风俗习惯。其中,婚姻习俗就有明显的特征。

  一、定婚

  永善彝族的婚姻,基本上有婚约,这被称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约定,从今天的法律眼光来看,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已约定俗成,是彝族大家庭信守的准则,一诺千金,即使一两岁就定亲的娃娃亲,也是很少毁约的。婚约的缔结,一般遵循以下过程:

  提亲。男方相中了谁家的姑娘,首先由父母提谈,探听女方父母的口吻,如果口风好,有缔结婚约的可能,再请媒人(彝语府嘎)到女方家去议亲。其中有一种特殊情形,那就是舅舅家有优先权。舅舅家开口(彝语恳抵)要娶的,其它人家不得再提亲。彝族有句名言:“喔呢啊门止”意思是“舅舅当母亲”,因此很尊重舅舅,多数姑娘会为嫁到舅舅家,尊养舅舅而自豪,其父母也因能报答后家兄弟而高兴。

  说亲。即男方请人带上一坛酒、九个熟鸡蛋,到女方家商议缔结婚约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应允这桩婚事,商议聘金(彝语府者,俗称彩礼银子)及送聘金的时间。聘金多少不等,多则上千元,少则几百元,尾数为“八”或“九”,一般分三次送,不能一次送完。

  烧鸡(彝语者洒)。第一次送聘金叫烧鸡。即选取吉日后,由媒人带领求婚的男孩及其长辈、亲友数人(必须是奇数,多为九人)带上一坛酒,九个熟鸡蛋、一对小鸡(一雌一雄)和约定送呈的聘金,到女方家举行正式定婚仪式。女方亲友数人(多为女性)在大门口往男方前来之人身上泼冷水,以示迎接,进屋乃止。进屋后媒人将酒和鸡蛋放在一堆装满谷物的升子旁,再将聘金放在升子里,一起交给主人。寓意财谷丰盈,最后将小鸡交与主人喂养,寓意这对小鸳鸯从此相依相伴了。随即杀猪宰羊以待,主人一般要请亲友与近邻作陪,一是告知大家,双方联姻之事;二是共同庆贺。当夜,双方亲友拉家常、叙亲情,多道祝福之辞,对酒当歌,通宵达旦。天明道别,女方父母还要打发一点钱给未来的女婿,以示接纳。随后,女方将礼节性地回访男方,男方隆重接待。烧鸡表示婚约的正式缔结。

  二、结婚

  和定婚一样,结婚也要经过几个过程。

  择期。男女双方到一定的年龄,女方年龄为奇数(多为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三)时,由男方找“毕摩”先生测算,选择吉日良辰。测算依据是男女双方及父母生辰八字。主要看女方家是不是“出人年”,男方家是不是“进丁年”,其次看有没有其他“相克”。

  送期。择好婚期,男方请媒人带好一坛酒,九个鸡蛋,去告知女方。

  接亲(彝语下母)。婚礼分二天两地举行。第一天女方家为主,男方组织迎亲队携带一坛酒,九个鸡蛋和为新娘准备的衣服、头饰、毡衣、裙子、腰带、鞋袜到女方家迎接新娘、搬运嫁妆。迎亲队除媒人外全为男性,由媒人领头,一定要有新郎一名弟弟参与,没有亲弟弟,堂弟弟也是可,其他人员不仅要年青力壮,而且能歌善舞、能言善辩,否则女方亲友会小看男方,甚至嘲笑男方亲友无能人。

  泼水。迎亲队到大门口时,新娘的女友姊妹们使劲地往他们身上泼冷水。

  抹花脸。吃过晚饭,待夜幕降临,女方的姑娘们以水调匀锅烟煤、阳尘,先抹新郎之弟(彝语下母北,俗称花脸头),再抹到部分迎亲队员的脸上,花脸不能全部抹完,且必须奇数个。抹花脸后来不能再洗脸,要回到新郎家一起洗后将水泼到新娘床下。

  对歌。抹花脸后,女方两名女歌手开始挑战,迎亲队的两名歌手迎战。形式两人对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你一首我一首,同曲同词,边舞边唱。内容或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竟比知识渊博;或互相戏谑,引亲友开心、愉快;或表达传统、伦理与先哲,教诲后生晚辈;或述说人间至纯至真的亲情。舞姿古朴,曲调优雅,词意华美,回答往返,荡气回肠。鸡鸣时改唱留亲歌(彝语仍得格)。形式由二对二改双方集体对唱,各自由一名歌手领唱,用同一曲调,各用各的唱词;内容一是女方对迎亲队的调侃、鞭挞,二是对新娘的挽留,三是迎亲队表达一定要接走新娘的决心和对后家的安慰,幽婉的曲调,感伤的词句,把新娘与亲人之间的依恋和离愁别绪表达得淋漓尽致。与此同时,新娘已梳妆打扮穿上嫁妆。

  扯耳朵(彝语挠北克,俗称抢亲)。黎明将至,女方的年青男女一层又一层地把新娘围护在中心,迎亲队则一次又一次地保护新郎之弟冲入人墙去扯新娘的耳朵,直到扯着为止。

  哭亲。扯了耳朵,新娘已成别家之人,开始哭别亲人。首先是父母,往下是兄弟姐妹等,内容历数父母的养育之恩,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以及难以报答的忧伤。

  背新娘。哭亲后即发亲,由新娘之弟将新娘背出门交予迎亲队,新郎之弟背着新娘往男方进发,婚礼主场也是由此转到男方。接亲的人一部分抬嫁妆,一部分轮流背新娘,一直背到新郎家。新娘不能着地,中途换人背时,先垫上草席供其踩踏,送亲的人中专门负责拿草席的是新娘的小表弟(彝语席帖)。也只有草席这东西是由送亲人拿。

  送亲(彝语府母)。女方要派亲友护送新娘至男方,愿意前往的都可以参加送亲,一般数十人不等。还要从中挑选两三个姊妹陪伴新娘。

  进亲棚。新郎家在大门外适当的地方搭一个简易露天棚子迎接新娘,谓之亲棚。将至新郎家,迎亲队将新娘背入亲棚,送亲的人们围坐两侧,新郎家抬出酒,每人斟一碗,宾主相互劝饮,气氛热烈。

  梳头。亲棚里,仍由在后家给新娘梳头之姑母(新娘父亲之姐妹)将来时的一股辨子分梳为两股,寓意此青丝已分属娘家与婆家。彝语有句话“外侄100根头发有50根是舅舅家的”根源于此。

  入房。斟酒梳头完毕,仍是新郎之弟将新娘背入新房。送亲的姐妹与新娘同卧,直至三天后回门,此期间,新郎不得与新娘同寝。

  是夜,再次对歌,风格一改女方的婉约,以高亢欢乐为主旋律。

  送客(彝语嘎洒)。第二天早饭后,男方为女方送亲的人饯行。先把客人招呼在头天搭亲棚的地方坐好,再用簸箕抬出羊卦、猪苦胆、猪连贴及感谢媒人、孝敬长辈的谢媒钱(府嘎者)、舅爷钱(喔呢者)、伯父钱(抛喔者)、姑母钱(啊伯者)以及打发兄弟、表弟和其他送亲小孩的兄弟钱(麻之者)、表弟钱(席贴者)、小孩钱(确渣革渣),每份钱物搭一瓶酒。每组钱都不多,只是礼节性的。媒人看了猪苦胆、猪连贴,祝福说:“苦胆亮汪汪,苦胆把把长,两家亲情地久天长。”

  回门(彝语约哪古)。三天后,新郎新娘及陪同的兄弟姐妹一行,多则十余人,少则几人,带上一坛酒,有的还要牵一只羊回谢后家。后家再次杀猪宰羊以待。此后三五日,新郎独自将新娘接回圆房,正式成为夫妻。

  送清净菩萨(彝语写俄布)。婚后,男女双方都有要请毕摩先生送清净菩萨,解除污秽,驱逐鬼怪。清除口舌是非,以图全家清清净净、和睦安康。

  三、婚后拜年(彝语角古)

  结婚后,每逢过年,夫妻都有要回家拜年,所带礼物主要是一坛酒、九个熟鸡蛋、半边猪头。

  四、婚配禁忌

  永善彝族乃至整个彝民族都很尊崇血缘和宗法制的家族关系,严禁家族内通婚。解放前多禁等级外通婚,禁与外民族通婚,现已开放。故有人称永善彝族的婚姻为“等级内、家族外婚姻”。姨妈、姨娘家子女互称兄弟姐妹,一般不相许配。

  五、常用数字

  永善彝族婚姻过程中多用“三、五、九、十一”等奇数字,偶数字仅有“八”偶尔用一两次,最喜欢用“九”。“九”彝语读“固”,“固固口口”表示牢固久远之意,这是父母希望子女感情久远,婚姻美满,家庭稳固、幸福,可谓用心良苦。忌讳“四、七”。


神秘川藏部落的走婚礼


  云南著名的走婚部落泸沽湖不再孤单――走婚、一妻多夫,“大香格里拉”雅砻江流域的一些藏族村寨将女性文化时期的婚俗顽强保留下来。

  前不久,一支由《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组织的科考队深入这里,试图揭开两种婚姻制度的神秘面纱……

走婚文化的两个“孤岛”

  这是距离云南许多游客曾经带着空前的“性幻想”来到泸沽湖试图走婚,但大多以失败告终,因为摩梭人拒绝外来“入侵者”。

  从地图上看,鲜水河、泸沽湖位于雅砻江上下游。江河孕育文化,藏学家任新建说,《唐书》里记载的东女国范围就在今天川、滇、藏交汇的雅砻江和大渡河的支流大、小金川一带。走婚制度是女性文化的标志,雅砻江流域当年很可能被这样的婚姻制度所主宰。但绵延的走婚文化带最终与东西向的汉藏大通道――川藏线相遇了,大通道的非走婚文化淹没了走婚文化,只剩下两个孤岛:鲜水河、泸沽湖。

  著名藏族学者邓廷良认为,走婚其实很纯洁,因为它剔除了现代婚姻中的“原罪”:物质和利益;科考队的发现也具有说服力:无论是走婚的鲜水河还是泸沽湖,有着各种血缘关系的大家庭都很稳定;北京大学著名人类学者蔡华说,没有姻亲的单系(母系)家庭确保了支系的代代繁衍。

  但是现在的鲜水河正面临考验:这里正准备修一座大型电站,它高出河谷的大坝蓄水很可能将淹没整个河谷,淹没走婚文化。白玛泽仁和他的乡亲们对此一无所知。“将来?谁知道呢?我们现在生活得不错。”他说。

一妻多夫,节约资源的最好方式

  站在镜头前面的格荣定珠一家稍稍有点不适,因为他们已经从外部世界中得知这样的婚姻可能有点“异样”:格荣定珠和兄弟永争只玛娶了同一个女人——取品。因此,两兄弟在合影时故意拉开了一米左右的距离――一段令人深思的距离。

  这就是滇藏沿线一些藏族村寨令人惊讶的婚姻现实: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当《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组织的“大香格里拉”科考队深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浓雾顶村,他们对一妻多夫的婚姻状况感到意外,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谜团被逐渐揭开――土地缺少,人口膨胀,这或许是最适合横断山区峡谷生存的婚姻。

  “我们家是祖传几个兄弟娶一个女人的。”格荣定珠说。家里的分工非常明确:弟弟负责放牧,他负责农田,妻子负责管理家务和内政。一个稳定的大家庭才能富起来;他们有两个孩子,兄弟俩从来没有考虑过哪个孩子是谁的;离婚?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

  考察队发现,一妻多夫的形成与地理条件有关,这里处于横断山脉区域,到处是高山峡谷;河谷气温高,适合耕作,山间或山顶是草场,只能放牧。这是中国最特殊的区域之一:半农半牧区,这决定了一个男人对农、牧不能兼顾,一妻多夫家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正好可以解决这个矛盾。

  如果兄弟中间有人爱上了别的女人,大家就会把他“嫁”出去――这会遭到全村的耻笑,因为他在逃避扶持一个大家庭的责任。

  考察队沿滇藏线北上,在西藏昌都的左贡县东坝乡军拥村发现了更多的一妻多夫的家庭。

  48岁的白玛朗措是4个兄弟的妻子,她已经是8个孩子的母亲。她被问了一个让她有点难为情的问题:兄弟4个,你最爱谁?她说:4个兄弟我都爱,爱一个不爱另一个不可能。那么,兄弟4个谁最出色?她的回答像外交官一样老练:他们一个比一个出色。

  大峡谷的特殊地理造就了一妻多夫,这是节约资源也是创造财富的最好的方式。考察队的专家还找出了文化因素――这一带仍然处于川、滇、藏交界的“大香格里拉”女性文化带,有强大的女性文化传统,一妻多夫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而消亡,它在一些特殊的横断山区顽强地延续下来。

  “无论走婚还是一妻多夫,都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内部循环和平衡。它们维系了一个大家庭,避免了建房、分地,而且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考察队领队单之蔷说,“尽管在中国内地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横断山区部分藏族群众世代相袭的走婚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也得到应有尊重。当地政府没有计划要‘拆散’这些家庭。”

  泸沽湖数百公里的四川鲜水河大峡谷,18岁的年轻扎坝人(藏族的一个支系)白玛泽仁非常坦率,“我15岁时就开始走婚了,那是我收购松茸时认识的一个姑娘。”如今,他的“嘎依”(女朋友)住在距离峡谷4000多米的高山上,去那个寨子一趟相当于一次登山比赛。

  鲜水河谷中生活着几千扎坝人,他们分布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和雅江县交界处的几个山乡里。一个村子的人不多,年轻人必须翻山越岭去别的村寨走婚。

  在62岁的卓玛拉姆家,她的4个孩子有两个父亲,其中大女儿一个父亲,另一个父亲属于其余3个。他们当然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因为他们不时来探望自己的孩子;没有人对此感到不适;女孩们已经习惯“不断选择”,她们的情人在夜晚悄悄来了,黎明时悄悄离开,如果她不再喜欢这个男孩,可以随时更换。

  “走婚最大的好处是住在母亲家,不分家,大家一起干,有种地的,有搞运输的,有上山捡虫草的。在我们这个大峡谷里,只有大家庭,才能富起来。”白玛泽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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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55:16 | 只看该作者
佤族的婚俗

  佤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很少有一夫多妻的。过去,佤族的婚姻是自由选择加父母媒妁之言。佤族择偶的主要条件是看对方是否身强力壮、勤劳朴实、相貌相当,其次是看家庭经济条件。佤族同姓不婚,同姓人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会触怒“社神”,这样社神对全寨人就要进行严惩,加以各种灾难,如旱涝、风灾、火灾、疾病等。同姓人若发生关系,或者同姓人要成婚,全寨人要罚他们进行“扫寨”(祛)仪式,社神方才饶恕。

  过去佤族认为姑表婚才是最好的婚姻,舅父家有优先选择权。在婚姻问题上,舅父权还高于父母权。过去,佤族还有转房现象,如:大哥去世了,小弟可以继娶嫂子为妻,反过来,若大姐去世,小妹也可以再嫁给姐夫。佤族婚姻要经过“串姑娘”自由恋爱,定亲送酒后才能结婚。婚礼一般在秋季后举行,过了春节不宜再举行婚礼。

  1.串姑娘佤族小伙子一般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开始“串姑娘”。串姑娘可以是集体活动,也可以独个进行。姑娘的睡处也不固定,今天在自家里睡,明晚又到别家跟伙伴睡,有时是一个人睡,有时是三五一群宿在一处。“串姑娘”,就是小伙子到姑娘住处去玩。姑娘对于来“串”的小伙子,不管对小伙子是否中意,都要起来陪坐。若不陪坐,会被视为没礼。小伙子串姑娘一般是晚上10点钟以后,这时若姑娘正在做如切猪食、煮猪食一类的家务,小伙子就要帮忙。老人见小伙子来串也不会干涉,其实父母亲也喜欢小伙子来串自家姑娘。姑娘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出嫁,若小伙子都不来串自家姑娘,父母亲就会不高兴,若姑娘到了一定的年龄,父母也很担心,一是怕姑娘出什么丢脸事儿,二是怕自家姑娘嫁到别寨。佤族都喜欢自己的女儿嫁给本寨小伙子,有句俗话说:“好喝的菜汤不要泼出来,好姑娘不能嫁到别寨。”串姑娘,一般是坐在火塘边谈笑。若小伙子到姑娘住处(床上)串,就被视为不道德。若来串的时间晚了,姑娘已经睡觉,小伙子进屋后就先烧火,然后再把姑娘叫醒。姑娘起来后即坐在火塘边,跟小伙子谈笑。一般串姑娘的礼仪是这样的:姑娘小伙坐在火塘边开始搭话问长问短,说说笑笑,但不会马上涉及恋爱问题,谈熟之后,双方在攀谈中自然会流露出爱慕之倩,说出倾于恋爱方面的话语。说什么“你眼高,看不起我们”啦,“我长的丑,没有别人漂亮”啦,“我们家里穷,你怎么看得起我”啦。坐在火塘边仅仅是说说笑笑,要想充分表达自己的感情和要求是不可能的,因为同来的还有几个伙伴。那么,有情者的希望就寄托在梳头的时候。

  男女青年相互谈熟了以后,小伙子就拍着自己的头“请”小姑娘给他梳头。若姑娘是一个人,小伙子是几个人,姑娘就轮流给几个伙子梳头,若是几个姑娘几个伙子,就由姑娘自己选择给谁梳头,或者是让小伙子请中意的姑娘给自己梳头。梳头一般在阴暗的屋檐下,一人坐一只篾凳,彼此窃窃私语。一般是小伙子先开口:“我最喜欢你!”“你是否已有心上人?”“有件礼物,假如给你,你愿意接受吗?”姑娘就会说:“你骗人!”“人家看不起我。”“我攀不上。”送给姑娘的东西,多种多样,有一把梳子,一条毛巾,银镯、耳环、戒指、或者几块钱。若姑娘接受,她不会介意小伙子送的东西是否贵重,这只仅仅是作为真情的见证,爱的信物。如果姑娘不愿意接受,小伙子硬塞给她,她也只好收留下,几天后再归还给小伙子,这样小伙子也不会见怪。佤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是自由的,一个小伙子可以同时跟几个姑娘谈恋爱,一个小姑娘也可以同时接受几个小伙子的求爱。通过长时间的交往,经过相互了解,小伙子认定一个姑娘最适合后就可以与其他姑娘分手。小姑娘认定最称心的一个小伙子之后也就统统退回其他小伙子的礼物。佤族青年男女是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通过自由恋爱才结为夫妻的。这也是佤族婚姻比较牢固(很少离婚)的原因之一。如果小伙子,小姑娘认定最称心的人以后,他(她)并不注重对方的家庭贫穷富贵,而是注重感情融洽,即便男女两家有冤仇,只要男女青年情投意合,父母是无法阻挡的。若父母极力反对,两个情人可以相约逃出寨子,野宿几天,“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这样双方父母也就没有办法,只好为他们举行婚礼。

  男女青年在恋爱过程中,梦,常使恋爱终止。佤族认为,谈恋爱时,若是梦见大树林、芭蕉林、或者水槽流水,梦见摘瓜果等,认为是吉兆,婚后美满幸福。由于梦预示吉兆,恋爱就更加密切。若梦见老虎、树倒、桥断、被水冲走或者梦见与情人身着新装,相亲相爱,则认为是凶兆,两人就不能结为夫妻。如果硬要结成夫妻也是好景不长,所以在恋爱过程中必须趁早分手。过去,佤族也有脱包头的习俗,小伙子若爱上了某个姑娘,便把姑娘的包头脱下,(当然小姑娘对小伙子也是中意的),拿回到家中,向父母宣告,家里就可以杀鸡占卜看鸡卦,吉凶与否以便定婚事。

  2.订婚,佤语叫“朵帕克”。佤族订婚仪俗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是由一两个能说会道的人,带着一两斤酒到女方家向姑娘的父母提一下有这么一桩亲事,倾听女方家对这门亲事的意见。这次媒人带去的酒叫“串酒”。第二次是送小礼。这次要带一斤茶叶、几包香烟、一坛水酒、一串芭蕉、一棵甘蔗。和上次的媒人一起去的有四五个人,主要是召集女方的父母、舅父及一些老人和亲戚。男女两个情人要当着父母亲、舅父的面,说明他们是自由恋爱的,是情投意合的,并愿意结为终身伴侣。这时女方的父母当着大家的面假装极力反对说:“我们家这个丫头是个懒丫头,不配做你们家的儿媳妇。”“我家姑娘年纪还小,还不懂事,你们还是回去吧,重新找一个比她好的姑娘”等。女方家找客观,说自己姑娘这不行,那也不行,这是常理。即使女方父母喜欢男方,也不能一来就满口答应,还是要故作反对一下。其实女方父母是怕别人说他们把女儿撵出去,另一个意思是怕以后男方家说儿媳妇这样不行那样不好,再一个意思是想看看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是否牢实。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即送大礼。这次所带的东西要比第二次多些,去的人数也要更多。带一只大公鸡,十多斤大米,一砣盐巴,另加水酒、香烟、芭蕉等。到了女方家,由媒人酹酒,把所带的东西全部给女方家。这次女方家的亲戚朋友要到齐,要杀大公鸡,煮鸡肉烂饭。宾主吃喝畅谈,最后商定结婚日期,以后男女双方便可以互相帮助劳动;订了婚的姑娘就不能再参加“串姑娘”活动了。若发生这种情况,姑娘会受到未婚夫的惩罚,甚至会被未婚夫抛弃。佤族婚姻虽然说是比较自由的,但是有时候父母的包办程度也是明显的,特别是对女儿的婚事。由于父母、舅父的干涉,有些男女青年恋爱到了中途也就终止了。若女儿一定要与一个父母不喜欢的男子结婚,父母也无可奈何,最后还是让他们订婚成亲。

  3.结婚经过自由恋爱,订婚后便可以结婚。过去,佤族男女青年结婚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8岁左与。订婚后,由男女两家商定结婚日期,作些准备,如:酿制一两坛水酒,备好鸡、猪等。姑娘家要备好女儿的嫁妆。女儿的嫁妆要根据家庭情况而定,富有的家庭要多些,贫穷的家庭则少些。嫁妆多少男方也不在乎。过去,男方还要给女方付聘礼,这也是要根据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男方所付聘礼,有的是银币,有的是盐巴,女方家的亲戚一家分一点。姑娘的嫁妆一般是行李、衣服、背箩、锄头、镰刀、掇铲等,有的父母还分给女儿一蓬竹子,女方父母回赠给男方父亲一个筒帕、男方母亲一条裙子作为礼仪。有些地方在结婚时,新郎要给女方舅父送礼,送礼一般是3元5角,或者7元5角,要付单数,同时还加一双鞋子,一个筒帕,有钱的还可以加送一条躺毯子。有的地方结婚时,新郎还给新娘的母亲送奶汁钱,因姑娘是吃母亲的乳汁长大的,如今姑娘长大要嫁到别人家去,所以,给母亲付一点奶汁钱作为礼仪。

  佤族家庭形式上地位平等。共同维系着一个完整的家庭,但实际上夫权思想表现较为突出。在家庭里,农业生产、纺织、采集、烹饪、家务全由妇女承担。妇女对家庭财产没有支配权,妇女不得参加家里、村寨的宗教活动或议事参政,即便妇女在场也没有发言权。妇女可以参加社交活动,如唱调、打歌等。妇女一出嫁,必须严守妇道,否则将被夫休弃。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女方只能空手或者带上娘家陪送的嫁妆归回。若有儿女,儿女跟谁,就由谁来抚养,另一方没有抚养责任。过去,若女方要改嫁时,新夫还付给前夫在结婚时所付的聘礼。现在妇女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渐渐地和男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佤族男子结婚后,可以分家另立门户。若家中只有一个儿子,就与父母同住,若有几个弟兄,由老人选择一个他们认为心地最好的儿子同住,其他儿子则分出独居。留在“老房子”里的儿子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女儿没有继承权。

  过去,有些地区的婚姻习俗,舅父之子娶姑母之女为常见之事,可以说是一种定制通例。姑母之子娶舅父之女则很不多见。舅父之子有优先娶姑母之女为妻的权利。姑母之女若要嫁给其他人,必须征得舅父的同意。但这种近亲婚姻所带来的不幸早已被佤族人觉察到。佤族有句俗语:“盐酸树不开在马草山,外甥女不回嫁到舅父家。外甥女回嫁到舅父家命运不幸!”这句俗语表明佤族对这种近亲婚姻的不满和反对。佤族的婚礼大同小异。下面就介绍岩帅佤族的迎送亲的习俗:

  沧源县岩帅佤族婚姻风俗中的迎亲和送亲习俗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像做其他重大事情一祥,岩帅佤族迎送亲的日子,是经过双方老人协商、精心选择才能决定的。这个活动需要两天时间。第一天是男方到女方家去迎亲,第二天是女方到男方家送亲。不论是迎亲的男方还是送亲的女方,双方各自都有自己的队伍,即迎送亲的仪仗队。每队20人左右,男女各半,也就只能是双数,不能成单数,表示男女的结合成对。仪仗队队员的构成并非随便组成,一般是这样的:拄木杆长镖一人,挎长刀一人,吹芦笙一人,拿礼品的若干人,敲铜鋩的三人,其他就是随队人员了。仪仗队人员特别是技术杆长镖者和挎长刀者,是有规定的,讲究这两个人与新郎或新娘的社会关系。例如男方的迎亲仪仗队,挂长镖走在前头的,必须是新郎的舅舅,紧跟拄长镖者后面、挎长刀的人必须是新郎的叔叔。紧跟叔叔后面的芦笙手,是别姓的好友,表示来祝贺。拿礼品的就不太讲究了,或是新郎的平时好友,或是热心的朋友,表示来帮忙和祝贺。敲鋩队人员也不讲究社会关系,但必须是真正的鋩手。女方的仪仗队也是这样的,必须是新娘的舅舅和叔叔。其他队员也像男方的仪仗队那样。岩帅佤族婚姻风俗中,舅舅的权力占有最重要的位置。小伙子要娶哪位姑娘,姑娘要嫁给哪位小伙子,都要征得舅舅的同意。父母亲都没有决定权。正因为舅舅在婚事中的权力大,所以得由他带头领路作先锋,他手中的木杆长镖,就是权力的象征。婚事是本家人的大事,本家人要承担保卫,负责安全,因此由叔叔挎长刀护送仪仗队。

  迎送亲的日子来到了,两家都作了很好的准备。新郎家的迎亲仪仗队要出发了,只见队员们个个穿上新衣服,女队员更是穿上节日的盛装,手镯,项圈闪银光,银链沙沙响。拿礼品的队员,有的提、有的扛、有的背、有的抬。整个队伍表现出喜庆,显示出富有。从新郎家到新娘家.路两边早已站满了围观的人。仪仗队才出发,舅舅大声问叔叔:“听听”吉祥鸟的叫声。”叔叔连忙大声回答:“听见了,叫声在我们的左前方。”舅舅高兴地说:“太好了!我们赶快走吧!”他们取的路线是预先选择好的,不是直路,而是曲曲折折的弯路,实际上等于在那里兜圈子,比直路要多走好几倍路程。这一切,都是假装的,其间大概含有游行或夸耀的意思,让人们看看迎亲队壮观的阵容,并从仪仗队的壮观阵容联想到新郎家的富有。迎亲队终于来到新娘家的门外了,可是他们不能就进到屋里去,这中间又有一番习惯上所少不得的程序,新娘家早已请来了门官,门官紧紧地把门关上,许多客人都已坐在屋里。新郎家的仪仗队进不去;暂时站在门外边。因为要进行一系列的对话、对唱。拄长镖的舅舅问:“里面有人吗?”里面的门官回答道:“有啊,你们是什么人?到我家来干什么?”舅舅连忙答:“我们是好人,路过此地,到你家来借宿,行吗?”门官又说:“你们好像是强盗,是猎人头的,走开吧!”舅舅又赶忙说:“我们确实是好人,是出来买牛买马的,我们带了很多的金子银子。不信,你们出来看……”舅舅尽力说好话,门官努力找借口,这一切都是为了寻欢作乐而演戏,是为了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对话还有很多。最后,挎长刀的叔叔取出几块银币,从门缝里塞进去,赏给新娘家的门官,于是大门便开启了。几个门官早已准备好了几竹筒水酒,舅舅、叔叔、芦笙手等刚一进门,就被门官们用水酒灌,吃不完的全泼在他们身上。还未坐下休息,舅男忙着清点他们所带的礼物,清点完后一一交给新娘的舅舅代收。接着,新娘家立刻摆出丰盛的酒席款待迎亲队。至此,迎亲仪式就算完了。饭后,迎亲队散伙。到了晚上,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都被请到新娘家喝水酒,唱调。内容都是关于爱情、婚姻方面的,任何人都可以唱。有代表新郎和新娘两方进行对唱的,也有好发感情的独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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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56:17 | 只看该作者
高山族的婚姻仪礼

 从文献记载和现代学者的调查报告中,我们对高山族各个族群的婚姻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一些原始的婚姻也在开始发生变化。

  婚姻的形式  

  高山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族外婚,近亲之间禁止通婚。只有排湾人、鲁凯人的贵族头目偶而有纳妾的习惯。在婚姻的伦理道德方面也有严格的要求:严禁娶妾,或与他女通奸;为妻者不得与他人苟合。婚姻大多以自由恋爱为量础。结婚年龄没有明确规定,但男子必须通过成人礼后才可以结婚,女子则必须熟练掌握了生活技术后才能结婚。这样的婚姻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只有掌握了生活技能,才能有生活保证,组成的家庭才是稳定的。  

  高山族各个族群的婚姻形式也有差别,有的至今还保留着母系氏族婚姻的习俗。如阿美人、卑南人流行的招赘婚,就是男子出嫁的对偶婚形式。  

  招赘或叫入赘,是男子出嫁,从妻居,在妻家生产劳动,成为妻氏族的成员。世系从母系计算,女子继承。  

  这种母系氏族实行外婚,也就是说男子要嫁到外氏族,女子留在本氏族作主体、承嗣。这样一家的兄弟姐妹就属于不同的氏族,于是就出现了重女轻男的现象,与汉族的习惯皆然不同。这种婚姻形式也曾在平埔人中流行,后来平埔人受汉人影响而改变了。  

  男子出嫁势必导致生男不贺,生女则贺的现象,如同重男轻女的现象是一样的,都是由于家庭经济的问题决定的。“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男则出赘于人,女则纳婿于家”(林谦光(台湾纪略)的现象,决定了男人出嫁后成为女方的劳动力,而男方的父母只能无人赡养。家庭财产由女子继承,男子居于次要地位,于是出现了“喝儿待字早离娘,有子成童任远扬。不重生男重生女,家园原不与儿男”的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形式也变得越来越合理。黄叔?在(台湾使槎录)中记载:“一女则赘婿,一男则娶妇。男多则听招赘,惟幼男则娶妇养终;女多者听人聘娶,惟幼女则赘婿为嗣。”有的“其俗惟长男娶妇于家,余则出赘”,有的“引男至女家婚配,……亦有娶妇人室者。”发展到此,只有一男或一女留家为父母养老送终,也就是说男多则出赘,女多则听人聘娶;有的是长男娶妇,有的是幼男娶妇。各个族群有所区别。泰雅人、雅美人、赛夏人、布农人、曹人、鲁凯人、排湾人和平埔人大多实际上是女子出嫁。其中阿美人和卑南人,既有男子出嫁,也有女子出嫁。  

  还有一种婚姻形式叫服役婚,就是男妇双方,如果甲方出嫁于乙方,成为乙方的成员,甲方就失去了一个劳动力。乙方需在一定的时间内到甲方去劳动,以补偿损失。母系社会的阿美人,女子在婚前要到男方家中劳动,包括挑水、扫地、舂米等工作。父系社会的曹人,男子婚后要到岳父家帮助劳动,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不等,待生一子女后才能回到自己家。  

  曹人、布农人还有所谓的交换婚,就是两家男女互娶互嫁,赛夏人也常有丈夫的姊妹嫁给妻子的兄弟。

  婚姻的过程  

  婚姻的过程一般有三个阶段:求婚、订婚、结婚。  

  在高山族各族群中恋爱自由的情况比较普遍,也有虽为自由选择,但要父母及家族长老同意的,也有父母作主的。  

  平埔人的男女恋爱自由,父母鼓励他们这样做。《东瀛识略》一书记载,平埔人是“先迎而后娶,不纳聘,无媒妁。男女及岁,意相悦,遂野合焉。”进入婚龄的女子,便可以建造一个独立的小屋,或住女子专用的公廨。到了夜晚,男子就开始向意中人吹鼻萧、弹口琴、吹嘴琴,或赠鲜花等物,尽情倾吐爱慕之情。如果女子同意,则双方就开始自由谈情,甚至同居。然后再告诉父母,证其同意再办嫁娶手续。清人郁永河在《裨海纪游》上卷中对此有记载:“女已长,父母共居别室中,少年求偶者皆来,吹鼻萧、弹口琴,得女子和之,即人与乱,乱毕即自去。久之,女择所爱者乃与挽手,挽手以明私许之意也。”  

  泰雅人、阿美人、卑南人也有这样的习俗。泰雅人??群先由男子向女子卖嘴琴,然后交给女子,倘若女子回奏,就表示同意,从此男女便可同床,但必需另外一女子陪着。太鲁阁群的男女如果在路上相遇,男子对女方有意就可以去取女子的首饰,女子如不愿意,可以追回,否则就表示没意见,相约数日后在太鲁阁幽会同床,但需另一男子在侧。卑南社的男子求婚,带一束槟榔到女家,并悄悄地放在女家的椅子下面,女方还给男方,男方可再次送给女方,女方经商议后回答接受与否。阿美人奇密社、太巴望社的男子求婚,首先将演榔和烟草赠给意中人,每夜赴女家奏嘴琴,女子如果同意就打开窗子,让男子进入与之同衾。而花莲奇莱阿美人男子求婚,是把一米多长的仙檀薪材及烟管放在女家门口,女方收纳,即表示答应之意。阿美人也有女子亲自到男家,把信物交给心上人的。还有一种考验男子体力的求婚方式在阿美和排湾男子中流行,如果多个男子同时看上一个女子,那么他们就必须比赛进山砍相思木,并背至女子家中,以谁负重最多、最快者为胜。  

  订婚,实际上就是向大家宣布即成事实。最重要的是送聘礼。  

  平埔人的订婚并没有仪式,仅由男子送槟榔、布匹、青红布。头箍、糯饭、生鹿肉、猪肉、海蛤、铜铁手镯、银锡戒指、珠子、螺线等礼品。但并不是全部,而是根据族群的经济状况送其中几种就可以了,因此,这样的聘礼只是象征性的。平埔人还有自幼订婚的习俗。据黄叔?的《台湾使槎录》记载:“自幼订婚用螺线,名‘阿里扪’,及笄,女家送饭与男家,男家亦如之。定婚期,番媒于五更引婿至其家,天明告其亲,宴饮称贺。”并有“拔齿”订婚的习俗,据郁永河在《裨海记游》中记载:“招挽手少年至,凿上颚门牙旁二齿授女,女亦凿二齿付男,期某日就妇室婚。”拔齿互赠,互相珍藏,这是已婚的标志,也标志着从此结束了男女自由交往,确定了婚姻的稳定性。  

  阿美人订婚比较正规,通常是男子跟女子到家,向女方父母求婚,女方的母亲征得兄弟及丈夫的同意后,请媒妁到男方求婚。男方口头同意后,女子需盛装至男家进行劳动,包括扫地、挑水、舂米等,大概为期一个月。在男家决定许婚后,由男方的母亲告诉女子:“你可以回去准备婚礼了。”女子回家告诉父母准备婚礼,服役也就停止了。男女双方都邀请族人饮酒,宣布订婚。  

  赛夏人、布农人、曹人的婚姻则由父母及家族长老主婚,不是完全的婚姻自由。有的订婚在不到婚龄时就进行了。赛夏人还有指腹为婚的;雅美女子14岁时就都有了未婚夫;曹人男孩四五岁就由双亲给订亲了;阿美人中男子有十四五岁,女子八九岁即成为情侣,并由男子每夜卖嘴琴,潜入闺房,但不得越轨。  

  排湾人玛家社的订婚仪式很有情调,女家酿酒并备秋千于庭前,男子陪同谋人带着酒饼到女家,女子坐于秋千上,男子推她。让秋千荡起。族中客人到齐后,酒宴便开始了,欢歌笑语,很是热闹。众女子牵手围成一圈,男子和女子在中央歌舞、饮酒。媒人见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就同女方父母商定聘礼,由女家逐项点查,备酒准备婚礼。男家在婚前再送薪材,男子乘机赴女家作秋千游戏,加深婚前感情。  

  卑南人的订婚比较特殊赠礼是男方送三至五槟榔以及女衣一套,女家备酒肉接待。到了晚上站在女家门外,女子的母亲让女婿入院,中央放一串槟榔让他吃,并将房门紧闭,至五更鸡鸣才开门,让女婿进屋与女子同床。到了黎明时分,男子便起身回到青年集会所,第二天的半夜又到女子房中。经过数月反复,等到女子怀孕方正式入赘。这是望门居的习俗。  

  阿美人中有的族群也是先潜窗同居,再举行婚礼。  

  布农人对于不是双方满意的婚姻有特殊的处理方法。如卡社群订婚后,女子对对方不满意时,男方便出其不意,强制挟持,将新娘掠夺而去,并于次日宴请女家会饮。男方若是新娘的意中人,而女方的父母兄弟反对,就常以格斗解决,新郎如能击败女方家长兄弟,就可顺利成亲。

  婚礼对于高山族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如同过节一样,全族的人都来祝贺,歌舞、饮酒,通宵达旦,非常热闹。  

  平埔人的婚礼要求男女两家都要备办酒席,宴请族人,各家各户也前来祝贺,载歌载舞,盛况空前。《东瀛识略》中记载:“届期男妇两家,各以牲醴相贻,引男至女家婚配,通社饮酒称庆。亦有娶妇入室者,邀众会饮,与赘婿同。”结婚至三天后,新媳妇随姑姑回到母亲家宴请。女家以歌舞庆贺,已婚妇女盛装打扮,手挽手拉成圆圈,举身摆荡,引声高唱,互相答和,摇头闭目,非常投入。有的族群在宴请亲戚时,除了杀猪宰牛以外,还要“以黍为稞,状如婴儿,取叶兆熊罴之意。夫妇相聚,白首不易”。  

  排湾人的婚礼同样热闹隆重,不同的是在载歌载舞、欢宴庆贺的同时,新娘要逃到山中藏匿起来或彻夜不归,让新郎到处寻找。这种习俗是掠夺婚姻留下的遗迹。结婚之日,社内的男女青年聚在新娘家歌舞。当夜,新娘在女友的陪同下,到头目家哭诉即为人妻,将失去清洁之身的“悲痛”心情。当新郎见到新娘,想要吻新娘时,新娘就和同伴逃到亲友家或深山中。等新郎带着朋友来接新娘时,新娘则由新郎的好朋友背回新娘家,此时新娘要大声哭泣,做挣扎状,表示新娘从此与婚前曾经来往的男人断绝交往。第二天夜里,新郎再到新娘家,做出想亲近新娘的动作。新娘惊逃,新郎的好友再去找,找到后背回新娘家。如此反复三次。第四夜,以藤蔓缝于新娘腰卷上,让新娘与新郎同枕,新郎以刀截断藤条才结成夫妻。第五天,男家同媒人将聘礼送到女家,女家则把各种礼品分给亲戚,受礼的人也向男家赠送家具、装饰品。第六天,新郎、亲戚、媒人和背负新娘的青年一同返回新郎家。途中新娘还要哭泣不停。 

  排湾人中的其他族群也有类似的婚礼习俗。如玛家社、德文社、拉瓦尔群、布鲁尔群马努鲁社和下筏湾社等。  

  玛家社的婚礼是新郎到新娘家做打秋千的游戏,等到宾客到齐,歌舞欢宴完毕,男女分别对坐,男唱女啼哭,反复几次,新娘不能忍受,于是转身逃入山中,彻夜不归。新郎追出寻找,第二天,新郎和好友找到新娘,并将她背回娘家,众人再次欢宴庆贺,当夜新郎与新娘同衾片刻,便回家酿酒。第三天,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并邀请女方家人欢宴。第四天新郎再来新娘家同衾,第五天早晨才带新娘一同回家。  

  德文社的仪式也基本相同,但男唱女哭至深夜,新郎和男友与女子们发生“混战”,新郎的朋友将新娘乘乱背出屋外,给她箭,让她右手握着箭坐在原坐位上,继续唱歌惜别,至黎明才散。如此反复三昼夜后,新娘从右肩至右臀,左肩至左臀各披“潘布”一块,束于腰间,两端打了五六个结。女友两三人又唱又跳,跪在地上,双手向空中画圆圈后放置前方地上,并向左右移动。新郎的好友乘机将新娘腰带逐渐解开,解二结再打上一结,直到腰带脱落,新郎将腰卷夺去,但新娘用力抗拒,最后被撕破才同衾。从此后,新郎在新娘家劳动两个月或两年后,才能带新娘回家。  

  拉瓦尔群的女子从得知婚期就开始哭泣不止,并逃跑藏起来,男家与女家争斗后,找到新娘,使她蹲在地上并送回女家。接着媒人让新郎新娘行接鼻礼,并缝紧新娘裤子。新娘与新郎同宿,但新郎不能解开。要等第二天给女伴发大螺线,由女伴解开裤缝;或等婚礼完毕,给亲朋好友赠完礼物,新郎人洞房,让新娘手握铁器后,新娘才能以身相许。  

  马努鲁社的新娘穿着缝紧的裤子,逃到外面藏匿起来,被男方找回后,新娘要抱着门柱不肯进房,大家强制将她拉人房中,媒人让新郎新娘行接鼻礼和跨越礼后,由新郎解裤缝。此时新娘则高喊:“我不愿成为老人”,并啼哭不已,女伴极力安慰后,新婚夫妇才同衾。  

  父系制的鲁凯人也有类似的习俗。如大南社婚礼,新娘迎至男家后,新郎新娘并排口含粟穗。双方亲友再赴女家,同样双人并排含粟穗。然后宴请来客,客人们齐唱别离歌,新娘则趁机用绳捆绑自己,双腿挟住衣服蹲在角落里,新郎的好友看到后,用毛毡把新娘包住,投给新郎,新郎解开毛毡后,用刀割断绳索,婚礼才算结束,这其实也是掠夺婚姻的一种遗风。  

  布农人丹社群的婚礼方式很奇特,当男方家中做了一个很吉利的梦后,才备酒肉率全族到女家,突然袭击式地掠夺新娘而回,遇到女方追来,就用摔跤的方式决定胜负。

  离婚与再婚  

  有结婚就有离婚和再婚,高山族也不例外。  

  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只有两个,一是私通,另一个是感情不和。  

  虽然高山族各族群对于婚前行为没有大多干涉,男女交往很自由,但一旦结婚,男女之间的行为就必须谨慎,否则要受到严厉制裁。  

  泰雅人发现私通之人,常由本夫杀其妇,甚至连头人及其亲属私通,群众也不能放过。据1972年版台湾省文献编委会编纂的《台湾省通志》中记载:“光绪十八年北投群砂雅族苏鲁社头目,因染指妙龄少女而毫无改悛之状,社众协议枪杀之;光绪二十二年雾社群卡南社一妇人行为淫猥,让人将该妇装人藤笼投入浊水溪激流中;北投群罗屋布哥社头目之妹,虽已订婚,然曾与他男及平地人多方私通,行为淫乱,社众议决扑杀后投入大安溪。”  

  曹人处理婚后私通的结果是离婚。先由头人训斥私通男女,并抓住奸夫头发打其后背,用树枝轻打奸妇的臀部,然后将奸妇交与丈夫重打全身,直到有人说情为止,然后离婚。  

  阿美人男女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学者将其归纳为女方六条,男方五条。其中四条相同:即通奸、不和、无子、恶疾。不同的是,女方提出的还有两条:怠惰、盗窃;男方提出的一条是虐待。女子提出离婚的方法有四种:一是妻母让女婿回家;二是男方劳动回来时,妻子不给他做晚饭;三是丈夫出外工作时,妻子不给他准备槟榔、烟草;四是让亲戚转告其丈夫回去。男方提出离婚的方法更简单,就是不告诉妻子就回到自己家,然后托人提出离婚交涉。而主动提出的一方亲族需招集亲族会议论决定后,再由亲族长老向对方亲族提出谈判,要求赔偿后了事。  

  高山族男女离婚后都可以自由再婚。但再娶再嫁是有次序的。假如双方同意离婚,要男先娶,女后嫁;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先嫁,男方才能娶;女方提出离婚的,须男方先娶后,女方才能出嫁。否则都要罚财物。这些再婚次序须严格遵守,这是全体族人共同维护执行的规定。  

  离婚者的行为都在族人的监督下,如有违反则团体加以制裁。黄叔?的《台海使槎录》中记载:“夫妇相离日放手。男未再娶,不敢嫁。先嫁者罚牛豕不等。”有的还罚钱或酒。而再婚后就要与前妻或前夫的家族断绝来往。  

  如果是丧偶再婚,必须在服丧期满后。服丧期停婚时间在各族中长短不一,有的一个月或几个月,有的半年或一年三年不等。泰雅人规定寡妇要为亡夫禁婚一年,鳏夫则只需为亡妻守丧三个月后,就可以再婚。赛夏人规定寡妇和鳏夫都要为亡人停婚三年,寡妇要回娘家,然后再嫁。阿美人的鳏夫可再娶妻妹。而曹人的卡那布亚群,如果男子过了五十、女子过了四十五以上丧偶,原则上不能再婚,因为此时已无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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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56:50 | 只看该作者
同床共枕过七关——他留人婚恋习俗

住在滇西北永胜县、香格里拉边缘地带的他留人(彝族的一个支系),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有着一套神秘而奇异的风俗,这种风俗恐怕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

  他留人的青年男女成年之后,正式谈情说爱以前,要履行洗礼、换裙、叩拜祖宗、过“七关”等一整套严密而庄严的程序。特别是过“七关”,其隐喻的神圣性,过程的奇谲性,任务的艰巨性,令外人匪夷所思,这同时也是他留人婚恋习俗的精髓所在。了解了这些,就不难明白,他留人青年男女的那份“自由”,绝不像都市中某些标榜“现代观念”、“开放意识”的青年人那样,毫不顾忌社会影响,毫不珍惜自己和随心所欲。

  一般来说,他留人家的姑娘,初潮来过之后,或从外形上看已经长成了大人,便要接受成人洗礼。母亲和别的女性长辈,择定良辰,焚起好香,挑来净水,将姑娘的全身洗得莹润洁白。之后,打扮齐整并久已等候的女伴们便为她换下孩童时穿着的白裙子,穿上标志成年女子的黑裙子(两种裙子都是齐膝的短裙),边为她换装边说些赞美她祝福她的话。与此同时,家里就在正房外的院门旁边为姑娘搭盖一间“青春棚”,让她单独住在里面,开始与“外人”的交往。此后“青春棚”中有何动静,父母都是不问不管的,棚中越热闹,来往的小伙子穿梭越紧,他们心里就越欣慰越舒坦,姑娘有本事有魅力有人缘呵!而他留人家的儿子,长得像个大人了,男性长辈便择日设礼,净屋焚香,让小伙子向祖宗灵位虔诚磕头,感谢祖宗传给血肉,祈求祖宗一路护佑。履行罢这道手续,小伙子就成了“正式”的大人,也便可以正式与姑娘们交往了。

  虽说从理论上讲,经过成人洗礼的小伙姑娘,具备了“大人”的资格,可以名正言顺地谈情说爱了,但还不可冒冒失失地东串西逛,迎旧识新。为着心理成熟一些,见识宽广一些,言谈举止得体一些,他们还得先找一个领路人。小伙子拜一个亲哥之外的“阿哥”(师傅的性质),请他好好“修理”自己。阿哥除了向“徒弟”传授与姑娘们交往相处的知识和应遵守的规矩外,还带着他到这个那个青春棚去玩耍,去参观学习,广泛结识朋友,积累感性知识。同样,姑娘也得先找一个“阿姐”,向她请教有关知识,并跟着“阿姐”到一些老资格的青春棚去,看那些“棚主”如何动作如何言谈如何运用眉目,攒足心得,以便以后运作。

  首先,“阿哥”为小伙子物色好一个顶尖儿的青春棚“棚主”,在暮色洇竹,月上房梢时,便领着小伙子到那里去。一阵寒喧过后,“阿哥”看时机成熟了,便假咳两声,对那姑娘说:“姐姐,你瞧,我这兄弟小公鸡一样地开叫了,该是谈情说爱的时候喽。我们都敬慕姐姐的好品行,好人材,来找姐姐,就是请姐姐费心帮忙,提拔提拔我这兄弟,教给他做人的道理,用姐姐月亮一样明洁的胸怀照亮他的前程,调理他真正成人。请姐姐千万不要推辞,多谢了!多谢了!”

  “姐姐”心中自是一番甜美滋味,嘴上却要说出十分的客气:“哥哥夸奖了,羞得我要命!我心笨嘴笨,相貌又丑,咋个挑得起这副担子哟!不过嘛,既然你们信得过我,我就试一试吧。丑话说在前头,要是闪了火,走了气,带不出来这位小哥哥,误了他的云彩前程,可不要咒骂我啊!”

  “阿哥”的第一脚踢出去,心头踏实了几分,便说:“天时差不多了,我该走了,你们下细说一说吧。我这兄弟就交给姐姐喽,他要是哪里说错了、做拐 (差)了,姐姐得原谅他一下呵。”

  引路的“阿哥”走了以后,姑娘就铺床解被,安排就寝。俩人合衣并排躺在床上(小伙躺在外侧),漫无边际而又有所侧重地摆谈闲话:你家兄弟姐妹有几个,田地有多宽,庄稼长得怎么样,牛羊猪鸡有多少,你是家头老几,平时在家干些什么活,童年有些什么趣事,最近去了哪些地方,街上有些什么好看好玩的,今天驿道上的赶马哥是老是嫩……姑娘通过种种话题,了解小伙的家境,推测小伙的性格,也“套”出小伙的见识与修养,掌握他的素质情况。自然,小伙也由此而“立体”地认识姑娘。讲着讲着,俩人犯困了,便关嘴闭目,进入梦乡。整夜里,小伙和姑娘虽然同被共枕,却是井水不犯河水,各人守稳自己的领地,不论青春的热潮怎样躁动,火焰如何炽烈,也得咬牙憋住、顶住,坚持还坚持,经受考验。即使腰酸腿麻,实在想翻个身了,也得小心又小心,轻巧再轻巧,以免惊动对方,引起误会。

  次日一早,若是小伙神色安详,或者喜气洋洋地钻出青春棚,说明他夜里严守规矩,坐怀不乱,得到了姑娘的信任,顺顺利利地领到了“通关文牒”。

  第二天晚上,或者稍后一些日子的晚上,“阿哥”又领着小伙子来到“姐姐”的青春棚。这回的情形却已不同:“姐姐”与他们一起,去另外的青春棚找另外一个姑娘。“阿哥”大体上重复一遍对“姐姐”说过的那番话,“姐姐”则在一旁帮腔、引荐。时候差不多了,“阿哥”借故走人,“姐姐”留下一些必要的言语,也返回自己的棚儿。自然,留在棚中的姑娘和小伙又是同眠、交谈的一套章程。如果小伙仍能谈吐有分寸,行为守规矩,则过了第二关。

  如此这般,“姐姐”要负责给小伙找够六个姑娘,加上自己一共七个,让小伙子一一过关。可以想见,一字排开的这些关口是怎样地险峻奇崛,要过完这些关口是怎样地艰难辛苦!初入人世的热血男儿,需经受怎样严峻的考验!小伙子一旦过了七关,说明他素质好,品行佳,其美名便随轻风迅速拂遍远近的青春棚,被“棚主”们念于嘴,记于心。日后,小伙子单枪匹马驰骋于任何一个青春棚(当然包括那七个供他过关让他练兵的青春棚),都会受到热情款待。

  由此可知,小伙子找好第一个姑娘是最重要的。如小伙子争气,中途不出故障,这第一个姑娘便要负责到底,成全小伙子的美名。假如本村寨没有七个姑娘,或者凑不足七个较好的姑娘,那么她就得凭自己的关系和亲戚朋友的帮助,带着小伙子翻山越岭到外地去找好姑娘,直到凑足“七仙女”为止。而作为平等回报,或者说“交换”的条件,小伙子的“阿哥”也要找足七个好小伙子(包括他的“徒弟”),领来给这个姑娘供她交往和挑选。

  在过七关的过程中,如果小伙子把持不住自己,压抑不住烈火,以至心生异念,图谋越轨,则会立即被姑娘蹬下床铺,驱除门外,如瘟神一般去蹲火塘,钻草窝(他留人家是不给未婚男儿安排住房置办行李的)。而且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他都会受到远近乡亲特别是姑娘们的鄙夷,成为恋爱婚姻的困难主子。同样的道理,姑娘要是在与小伙的最初接触中便乱了春心,或小伙稍作佯攻她便放弃关隘,不作坚守,那么她免不了会被人另眼相看,打入另册。

  过了七关,取得了与异性交往的“资格证书”,他留青年男女们便可自由交往,穿梭往还于“快活林”了,既不必讲究先来后到,也毋需理论资历深浅,一切全看姑娘愿意收留哪个小伙子为自己青春棚的男主人。只要两情相融,青春棚中发生些什么事情,就是可以想见的了。

  七关难过,七关的意义也便非同寻常。它既使人在与异性交往方面经受了锻炼,积累了经验,并树立起自己的良好形象,又使人深切认识到与异性交往的自由来之不易,应珍惜,应珍重,切不可造次作福。更深一步的含义则是,经过半是甜蜜半是“受罪”的七座关隘,人的意志得到了砥砺和考验,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便能够承受硬的软的各方面的磨难与侵蚀。

侗族婚俗:烧嫁妆抢新娘

  与平察交界的贵州山区侗族,还流行着“抢新娘”的风俗,它是结婚时一定要举行的一种仪式。

  男家的“抢新娘”的队伍都是些年轻人,男女都有,什么礼品都不带,倒带了些绳索扁担,真象个“抢”的样子。

  到了女家的寨子,女家大门紧闭,灯火全无。这里是高寒山区,虽是深秋天气,夜晚却寒气袭人,他们有的去叫门,有的就把女家吊脚楼下的柴草,整捆整捆地背到大门前,烧起了熊熊大火。

  大门内响起了姑娘们的歌声:

  拦路娘唱起拦路歌啊,

  不准新郎进寨来啊卜┅

  男方也唱起了“应歌”。没有几个回合,就被姑娘驳得无言对答。男方不甘认输,便故意说女方的姑娘们丑得象麻蝈,唱歌象乌鸦叫,不爱和她们唱,祗顾催她们开门。女方的姑娘伶牙俐齿,笑后生们又蠢又笨,没有肚才,不配来接亲,硬不肯开门。

  男方对歌对输了以后,就派一个后生偷偷地溜进寨子,去把大门打开,姑娘们装做看不见。

  大门开后,祗见新娘子早已准备停当,等待在那儿了。后生子二话不说,一涌上前,就去抢新娘子。姑娘们也一涌而上,护住新娘,后生子兵分两路,一路隔开姑娘们,一路向前拖着新娘,推的推,拖的拖,把她抱到早已选好了的大力士背上,大力士背了就跑,新娘子哭哭啼啼,唱着歌,不肯成行。这时,伴娘们拦阻不成,便破口大骂,什么“强盗”、“土匪”、“不得好死”等话都骂出来了。后生们也不答腔,祗顾抢了新娘和她的嫁妆在前面跑,男方随来的其他人担负护驾的任务,与追出来的姑娘们对骂起来。这里的规榘是越骂越好,如果骂你不得好死,就会福寿双全,不会伤和气的。

  新娘子在大力土背上又哭又闹,故意用手箍住大力士的脖子。双脚还紧紧钩住大力士的腰,大力士很快就受不住了,便使劲地抖,抖得新娘子的手箍不住了,脚钳不稳了,没背多远,便从大力士身上滑下来了。

  新娘子滑到地上,又坐着不肯走,后生子俨然象押解俘虏,推推拉拉,架着新娘前行。这也是规榘,不肯走,是表示希望女家的亲人来救她回去。

  等到望不见女家的时候,新娘哭也不哭了,路也走快了,低头默默地跟上了后生子的步伐。

  这时候,后生们便向新娘对喜糖吃,新娘的嫁妆里明明放了喜糖,却硬是不肯给,后生子们也不着急,把抬的衣箱 子之类的东西往地上一放,便动手去撬锁,不仅把糖果花生抢了吃,而且把衣服被褥也翻得乱糟糟的,在每一件上都用烟头烧一两个小洞。这也是为讨个吉利。

  新娘到男家以后,夜晚与男方对一夜歌,第二天清早又与随来的伴娘回去了,和其他地区一样也要等到“三年上,种年下”,才回到男方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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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57:22 | 只看该作者
锡伯族习俗婚俗

锡伯族世居呼伦贝尔大草原和嫩江流域。18世纪中叶西迁至新疆察布查尔等地,现多数居住在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和霍城、巩留等县,在东北的沈阳、开原、义县、北镇、新民、凤城、扶余、内蒙东部以及黑龙江省的嫩江流域有散居。

  锡伯族大多数习惯日食三餐,主食以米、面为主,过去食用高梁米居多。面食以发面饼为主,也吃馍馍面条和韭菜合子、水饺等。受维吾尔族影响还吃抓饭和烤馕,喝面茶、牛奶和奶茶。

  打围,又叫撒围或狩猎,也称打猎,这是锡伯人的传统生活方式。锡伯族一首古老的民歌《狩猎歌》描述了他们这种豪迈的生活气息:雪花如蝶飞,驰骋共撒围,踏遍千重山,猎夫凯歌回。

  每当冬季来临,农事已闲,锡伯族人便相约外出狩猎,有时十几人,数十人,甚至好几个村庄的人在一起打围。他们运用世代相传的娴熟箭法,或拉弓射箭,或单臂投枪、围歼,猎取猪、黄羊、免子、野鸡等野味,常常满载而归。  

  锡伯人打围有个古老的习俗,不论猎取的野味多少,所有参加者无论大小都是平均分配,即便过路人碰到分猎物时,也毫无例外地分得一份。不过,猎物的头和蹄子应分给首先命中者,这是一种奖励。锡伯人认为,猎物是大自然赐予大家的,不是属于哪一个人的,不能独用。

  锡伯族过去在饮食上有许多必须遵守的规矩,比如经常食用的发面饼,上桌时分天、地面,天面必须朝上,地面朝下,切成四瓣摆在桌沿一边。吃饭时不得坐门坎或站立行走,禁止用筷子敲打饭桌、饭碗,或把筷子横在碗上。全家进餐按长幼就座,以西为上,过去父子、翁媳不得同桌。

  晚辈路上遇见长辈要问安并让路;平辈见面要相互问好。客人来访,儿媳要出来装烟、倒茶,若装烟、倒茶的与客人辈份相等,客人应起立或欠身双手接;客人告别时,全家要出来送至大门口。 锡伯族人忌食狗肉,忌穿戴狗皮制品;不许坐、踩或跨过衣帽、被、枕;穿过的裤子、鞋袜不能放高处;不许坐、踩锅灶,也不许坐或站立在门槛上;不能在屋内吹口哨,不能用筷子敲桌子和碗碟等;若大门口挂有红布条或一束草,表示家有病人或产妇,外人不得入内。

  锡伯族能歌善舞。最喜爱的弹拨乐器叫"冬布尔",演奏时,将琴抱在怀侧,用右手指弹拨。音色近似冬不拉,用于独奏、合奏和舞蹈伴奏。口弦也是锡伯人爱用的吹奏乐器,又称口琴、口簧、响蔑,锡伯语称为"玛肯"。演奏时,左手将口弦置于唇间,右手弹拨簧舌尖端,以气振颤发育。曲调一般是即兴创作,音域较窄,音色优美,是锡伯族儿童和妇女喜爱的乐器。

  箭是锡伯人民传统的体育活动。男孩子一出生,家里人就在门口用红绒线挂一副小弓箭;长到五六岁时就开始学骑马、射箭。过去弓箭作为狩猎工具和作战武器,现在,射箭发展成民间体育活动。逢年过节,或者双休日、农闲时,经常举行各种射箭比赛。

  摔跤是锡伯族地区最广泛的群众性传统体育活动。小孩爱相扑,大人喜欢角力。他们三五人聚在一起,总得较量一番,看谁的臂力强。因此,锡伯族涌现了很多摔跤能手。

  举重是锡伯族人民锻炼身体和比试力气的一种形式。他们从生活实际出发,将石磙、碾磁、粮袋、巨石等,凡是可以举用的什物,都作为他们练功和赛力的运动器具。在举行庆典活动和人多的场合,手足发痒的小伙子们,兴致勃勃地进行举重比赛,大人小孩都来围观、助兴。

  赛马和叼羊,是西迁后锡伯族人民才开展的体育活动。每年端午节,他们都举行一次规模盛大的赛马和叼羊活动,优胜者给予奖励。后来,由于与周围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便经常举行多民族的赛马、叼羊比赛。这不仅锻炼并增强了他们的体质和毅力,而且促进了各民族间的友爱团结。

  锡伯族的青年男女在社交中以弓箭结缘。小伙子向姑娘求爱,要以高超的射箭技艺博得姑娘的芳心。如果姑娘看中了哪个小伙子,就主动同他一道拉弓射箭,以此沟通情感,结为良缘。

  锡伯族男女青年结婚时,新郎、新娘必须向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敬酒,以表示对客人的答谢。远亲近邻都可割一些肉拿回家中食用,主人不记帐,也不收钱。

羊栏回族婚俗

  回族青年男女,经过各种场合的互相接触和了解,认为对方是自己的心上人,那么小伙子就会把真情坦率地告知双亲,接着便请求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为介绍人往姑娘家求亲。如果双方对这门亲事都满意,下一步便是抉择吉日举行订婚仪式。

  按照习俗,订婚吉日大都选在“主麻日”(星期五)的夜晚。小伙子的家长在德高望重的长者与亲朋好友的陪同下,携带聘金1000元、面条800斤、槟榔1000个、手镯一对以及糕点等礼品前往姑娘家,并由姑娘亲自接待和接受礼品。这就标志着男女双方情愿结为终身伴侣。交完“女卡银”(彩礼)后,双方家长就商定完婚良辰吉日。槟榔馈赠左邻右舍与亲朋好友,便是向大众宣布婚事告成。女方将男方提供的“女卡银”作为添置嫁妆与举行婚礼之用。面条是对女方父母表示敬意。

  婚礼亦选在“主麻日”举行。婚礼上按照伊斯兰教仪式举行。前三天,双方家庭在房前的空敞平地上用帆布搭成大伞形临时栅屋,作为“迎宾堂”,接待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这一天,他们称之“作锅”,意谓洗头。新娘要在是日挨家逐户邀请全乡的妇女(主要是年青妇女)来她家洗头。

  前二天,男女双方得全身沐浴,俗称“大、小净”。同天下午,乡里男女青年分别宴请新郎、新娘(女请新娘、男请新郎)。同时请本乡老妇为新娘梳妆打扮。晚上,新郎、新娘各在自家“迎宾堂”接待宾客,筵席排列成双,以示新婚成双成对。在宴席上,年青人尽情歌唱,念清真教道,直至深夜。这一天叫“阿斗格”。

  前一天,回族人称为“邀”。当天,新娘家宰牛屠羊,摆设餐席,招待前来贺喜的宾客。宾客按照习俗向新娘馈赠现金、日用品和厅堂摆设。晚上,新娘重更新装(大净)以示洁净无秽,热情邀请宾客喝茶和娱乐活动。

  婚礼是在吉日凌晨举行:新郎家设“餐会”,招待宾客,送与槟榔。晨礼后,宾客进新郎家馈赠贺礼。“餐会”结束,由年青朋友、新郎哥哥或叔舅组成迎亲队伍,前往迎亲。新娘头戴黑面纱,身穿结婚礼服,放声嚎哭对父老兄妹和亲朋好友表示惜别,随迎亲队伍来到新郎家。迎亲队伍回到家时,鞭炮齐鸣。新娘在乡邻与亲友的拥簇中迈进婆家大门。接着便是新郎家人请阿訇主持婚礼仪式。

  下午三时,新郎家再设宴席请阿訇、乡亲为新郎和新娘念“尼卡哈”,举行婚礼的宗教仪式。婚礼仪式比较简单——新郎、新娘头戴礼拜帽(男戴白帽,女戴盖头),面对阿訇坐着,阿訇分别问男女双方是否相爱,获得肯定答复之后阿訇便念着“尼卡哈”,郑重其事地祝福新郎新娘百事和睦,白头偕老。然后,新郎在膝上铺一块红绸,接阿訇抛磅红枣、花生、糖果和槟榔等礼品和食品。这些礼品与食品由新郎分给围观的小孩与人群。当晚,新郎以喜糖、喜茶、吉餐热情地招待所有亲朋好友和邻里父老,人们亦相应地尽情献词、唱歌、做游戏,祝贺婚礼成功,欢宴直至东方破晓才结束。

  第二天,新娘清晨起身,打扫屋前屋后及邻近大街小巷,然后自己出资买羊或鸭做顿丰盛的饭菜款待全家,并把由娘家带来的鞋靴送给新郎的父母兄弟姐妹,表示今后是婆家的人,希望能受到欢迎与和睦相处,至此婚事活动全部结束。

夏尔巴人的抢婚习俗

  “夏尔巴”,意为东方人。他们声称自己的祖先是东方金沙江畔藏民族的一支。大约7世纪之前,为避免连年不断的战乱,整个部落向西长途跋涉数千公里,最后定居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珠穆朗玛峰下,在白雪红松掩映的翠色峡谷繁衍生息。他们的言语习俗,还带有中世纪康巴人某些特点。抢婚,便是一种从古老年代传袭下来的婚姻形式。

  随着时代的发展,抢婚的形式也在改变。近代夏尔巴人抢婚,有两种形式。一是父母商定了一门亲事,但是瞒着姑娘一人,或者跟她讲了,她不愿意,于是采取“抢婚”的办法达到目的。当婚礼的筹备工作在隐秘的情况下准备就绪之后,姑娘的父母找个非常寻常的借口,例如让她到山上砍柴、河边背水、寺院进香,或者到未来公婆家借火、借盐。而她的丈夫,带着亲戚朋友,埋伏在某个地方。姑娘过来时,大伙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将她抓住,由新郎用大披巾包裹,背进屋里强行举行婚礼。这种“抢婚”,常常以一场悲剧告终。

白族婚俗:树枝探姻缘和草鞋定终身

  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是居住在剑湖边的白族青年聚会的时间。每年这个时间,姑娘小伙子都会在黄昏时分划着小船到湖心,每艘船相隔20多米,大家在船头高声歌唱,寻找意中人对唱调子。唱到一定时候,小伙子会将预先准备好的烛灯点燃后放到湖面上,任其随风漂荡。烛灯漂到哪个姑娘的船头,如果姑娘把灯浇灭,说明姑娘不愿接受小伙子的追求。如果姑娘高高兴兴地接住烛灯,小伙子就可以把自己的船和姑娘的船靠拢,并跳上姑娘的船,与其对唱“搭桥”调。接着两人可以通过对歌,一唱一答,进一步发展。

  在云南兰坪、碧江等地居住的白族支系——那马人,青年男女一般从十六、七岁开始谈情说爱。那马小伙子要是看中了一位姑娘,他就会千方百计探寻姑娘经常走的山路。等姑娘出来时,小伙子就躲在岔道口,摘一把树枝,放在岔道正中,头朝着自己要走的方向。当姑娘走近时,小伙子一边向前走,一边不时向后观察姑娘的行动。

  姑娘看到岔道口的树枝和前面的小伙子之后,如果朝树枝的方向走,表示她同意小伙子的求婚。如果不朝树枝所指方向走,说明她不接受小伙子。小伙子在前面看着,对姑娘的态度也就一目了然。

  那马人小伙子有没有对象,只要看他们的鞋子,如果他们脚上穿着四鼻子草鞋,说明小伙子已经有意中人了。这四鼻子草鞋,就是姑娘送给小伙子的。那马姑娘从小就学打草鞋,一般送给兄弟姐妹和亲友的都是二鼻子草鞋,只有送给情人的才是四鼻子草鞋。

  在大理,白族送订婚礼一定要以六计,比如16、106、266等,据说这时因为白族是六诏(唐朝时大理地区的六个部落)的后裔,祖先每年送给大唐的礼品都是六份,大唐回赠礼品也是六份,所以定亲往来礼品也必须是带“六”的。

  在洱海东边居住的白族,婚礼保留有较多的古老风俗。结婚这天,新郎带着接亲队伍到女家接新娘,当走到新娘家门口时,新郎会摸出三个蜡丸,一个接一个地向新娘家门口的石墩上砸去,发出三声巨大的炮响。原来这是他们自制土炸弹。炸弹的硝烟未散,小伙子端着装有香烟、酒、茶、糖的大茶盘,向客人一鞠躬,把客人迎进去。在新郎接了新娘回到自己家后,一进男方家门,新郎新娘就抢着往洞房中跑,看谁先强抢到洞房中的枕头,预示谁就是未来家中当家作主的人。

婚嫁不论行辈的契丹婚俗

  辽代是北京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辽统治燕京的180多年中,其社会习俗对北京影响很大。在婚姻上.可以妻庶母娶寡嫂,婚嫁不论行辈更是常事。

  婚姻习俗与社会发展水平有极大关系。燕京作为中原故地与中原其他汉族地区的婚俗没有多大的差别。但到了辽代,契丹人的大量流入.尤其是契丹成为统治者后,樊丹婚俗对燕京地区产生了很大影响。

  公元907年,唐王朝灭亡.中原进入五代十国时期,同年,辽太祖废除传统部落选汗制.燔柴告天,即皇帝位,成为契丹民族历史上的第一皇帝。

  契丹是我国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祖先为东胡人。传说,有一位骑白马的男子漂浮于土河顺流而下.一位乘小车驾灰牛的妇人自潢河而下.相遇于两河汇流处的木叶山,遂结为夫妇,即契丹始祖。后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这就是契丹古八部的由来。

  契丹统治燕京后,在婚俗上首先是契丹与汉族通婚。

  契丹建国之前.婚姻只限于本民族各部落中,不能与其他民族通婚。辽朝建立后.民族的划分逐渐被国家行政区域所代替,各民族错综复杂混居的情况日益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势必要打破只限于在本民族通婚的习俗。又加之辽朝封建化的深入.契丹统治者需要通过婚姻纽带来笼络汉族上层官吏,与汉族通婚的情况自然地产生并迅速发展起来,统治者也开始予以认可。

  但总的来说,为了把权力紧紧把握在耶律和萧氏两大部族集团中,皇帝和亲王大部分仍是要娶萧氏为妻。而契丹贵族妇女下嫁汉人的情况却相当多。尤其是随着幽燕汉族地主在中后期势力的增长,与契丹联姻的情况大量增加。在一般契丹官员中,也有不少娶汉族妇女为妻。

  北方民族的婚姻制度,许多保留着群婚制的痕迹。如婚嫁不论行辈,甚至可以“妻母报嫂”,即父亲若严格受辈份限制使很难选择,于是出现了外甥女嫁舅舅,姨母嫁外甥等现象。燕京韩、刘、马、赵几大家族经常互通婚姻.为了巩固相互的权势,也效仿契丹人的作法,出现上述现象。至于和契丹人联姻.则更可不论行辈了。这样,便是几代人不论行辈娇嫁。

  由于汉族与契丹人经常互通婚姻,在生活习惯上也自然受到契丹人的影响。契丹妇女地位很高,嫁给汉人自然仍保持着这种地位。刘三嘏之妻同昌公主骄悍异常。三嘏有爱妾,同昌公主不能容.杀其妾,并将三嘏下狱。这当然与同昌公主系圣宗之女的身分有关,但从中也反映出契丹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其骄悍的性格。刘二玄的妻子秦晋国妃死去儿子可以娶其继母,哥哥死去弟弟可以继娶嫂嫂,姐姐死去妹妹多为姐夫“续弦”。这种习俗也影响到燕京地区。

  在契丹人中间,妻庶母娶寡嫂是常见的现象.不仅不视其为陋,反而写进墓志铭中。

  至于婚嫁不论行辈的事情,在幽燕汉族中似已常见。契丹皇族耶律氏与后族萧氏固定通婚,是巩固政治权力的一种手段。但两族婚姻联系这样多.“顾习骑射,尝在猎围,科其能中则发.发即应弦而倒”。墓志还说她喜招贤士宾客,“内外显察,多出其门。座客常满,日无虚席”。她常与这些幕燎们商榷古今,谈论兴亡。契丹后妃多参与政治,这位秦晋国纪虽嫁给汉人,但仍保持着其固有的民族性格。

  对于不同民族在婚姻习惯上这种相互影响如何评价呢?若仅从汉人接受契丹婚始不论辈份等特点来说,自然是一种婚姻制度的倒退。但从总的情形看,相互通婚加强了各族人民的联系,增进了彼此的感情。汉人接受契丹的影响,契丹也自然接受汉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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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5:57:39 | 只看该作者
丽江坝区纳西族婚俗

    泸沽湖的纳西族(摩梭)主要实行阿注(意为朋友)婚姻,在本世纪上半叶,建立阿注婚姻的成年男女占当地人口的百分之七十,阿注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妻,女不嫁夫:成年男子在夜间到相好的女子家以过偶居生活,次口黎明即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凡过这种偶居生活的男女,彼此不称夫妻,而以“阿注”相称。男女阿注之间不组织共同的家庭,婚姻关系很不稳定,时间长的数年、 短的只有一、二夜。多数男女终生有阿注六、七人至十余人,个别多至百人以上。一般说来,中年以后,阿注关系便渐趋稳定。

  女子到十五、六岁、男子到十七八岁时,开始结交阿注。他们主要是通过劳动生活,节日或庙会等社交活动,来建立阿注关系的。常见的结交方式为一对成年男女相遇,若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时,可按传统习惯,拿走对方一件东西,假如对方含笑相待,是表示同意交阿注;如果态度严肃,并要求归还抢走的东西,就意味着拒绝。活泼的青年男女,往往喜欢通过对歌的形式,用含蓄的语言试探对方的态度。如男子唱:“前世姻缘,过河一船”。女子答:“今世相遇,鸳鸯一对”。男唱:“金色的花,银色的花,一起盛开吧!",女子对:"金色的鸟儿,银色的鸟儿, 我们一起跑到河边去喝水吧!”这表尔女子同意交阿注。男子唱,“你是水,我是桥,桥和水要在一起。”女子答,“你是桥,我是水,水低桥高怎能在一起。"这意味女子拒绝对方。在结交阿注过程中,男女都有平等的主动权与拒绝权。

  人们对于阿注的选择,男子选择女阿注时,首先重视貌美、年轻,其次考虑是否勤快,对自己是否有热情。女子选择男阿注时,则优先考虑对方的经济是否富裕,其次再考虑人品与才貌。因此,聪明美貌的女子,男子往访者很多。而容貌欠佳,有病或体残的妇女,只得终生过独身生活。

  男女缔结阿注关系,必须遵守传统的通婚习惯,凡属不同母系血统的成年男女,均可自由建立阿注关系,凡属于同一母系血统的后裔,只要相隔三至五代之后,就被认为血缘关系已经疏远, 也可通婚。总之,建立阿注关系除遵守母系血缘近来不婚的原则外,一般不受年龄、辈分、等级和民族的限制。

  解除阿注关系的方式非常简单,只要女子闭门不纳,男子不再登门访宿,或者托人捎个口信给对方,阿注关系就结束了。由于阿注婚姻的特点是易合易离,所以,他们对解除婚姻关系多持无所谓的态度。不少人在阿注关系解除后,仍保持正常的往来, 见面时互相问候,以礼相侍。因此,解除阿注关系的刀女,很容易离而复合,这种合后分,分而合的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阿注关系的男子和子女不在同一个家庭中生活,致使子女很难知道确实的父亲。因而子女只能属于母亲,血统也依母系计算。这样,不少男子就根本不关心谁是自己亲生的子女。

阿注同居婚

  沪沾湖第二种婚姻形式是‘阿注同居”。 凡过阿注婚姻生活的男女,一旦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愿望时,便可组成同居家庭,不必邀媒撮合,不举行结婚仪式和宴请宾客,也不受等级的限制。 沪纳北岸的沪纳两族,多数人在同居时要请达巴念经,祭祀祖先。

  阿注同居有下列几种情况:有女子到男子家同居的,有男子到女家同居的,也有双方都脱离原来的家庭,单独居住的。同居阿注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较平等,关系也较融洽,双人都比较注意维持已经建立起来的同居关系。同居的男女很少或者不再结交阿注。

  阿注同居比阿注异居的婚姻稳定得多,但到女阿注家同居的男子,大多保持了原来的家名,其子女从属于女方,血统按母系计算。同居男阿注一般不能做女方的家长,死后不能葬入女家的公共墓地,而由其甥领回,葬到母亲家族的公共墓地上。而且现在这个规矩逐渐改变,少数男子的骨灰,已由子女葬入女阿注家族的公共墓地上。 女居男方的阿注同居,与男居女方的阿注同居大不相同。根据习惯,女入男家所生子女属于男方,为父系血统的成员。

正式结婚

  泸沽湖第三种婚姻形式是正式结婚。 正式结婚须请媒人说合,重礼聘娶,长辈主婚,举行正式婚礼,盛宴亲朋。这种婚姻受社会习惯的保护,解除关系必须得到双方家庭的同意和社会认可。正式结婚的配偶,夫称为“哈楚巴”、女称为刷楚米”。那些只有独女、或虽有几个姑娘但缺乏劳力的家庭,多采取招赘办法为女儿完婚。招赘婚一般是女子相中某男子后,长辈出面托人到男家探询,男子长辈如果同意,即转告儿子,如儿子不同意,亲事作罢;如男方同意,女方便正式邀媒提亲。媒人到男家时,带一坛酒、一筒茶、一盒粑粑、一只猪腿作见面礼。男家长辈将礼物放在锅庄上祭祖先后,亲事就算定妥,往后择个吉日举行婚礼。结婚时,女家送些酒、肉、米粑粑给男家宴待宾客,男家则为出赘儿子做一、二套新衣服。成亲的当天早晨,女家的几个人到男家迎接新郎,新郎的兄弟姐妹及伙伴前往陪送;到达女家后,由巫师达巴给新郎、新娘额上抹酥油,祝新婚夫妇长命百岁,白头偕老;新郎新娘拜祭天地、祖宗及长辈,并接受长辈们的祝福。晚上,女方简单宴请亲戚好友。

  入赘男子一般不能与妻处于平等地位,本人要改原来的家庭名为妻方的家名。因而只有穷汉或孤儿才到女家入赘,富裕人家的儿子很少出赞的。也有少数能干的赘婿,取代妻子成为家长,担负起处理家务的重任。

  正式结婚的妇女,在社会和家里的地位,普遍比过阿注同居婚的女子低一些。当地的习惯,当男子提出离婚,无权索回结婚时送的彩礼,如果女子要求离异,则必须退赔全部彩礼。因此,不少妇女是很难实现离婚愿望的。但是,只要妇女能退还男方的聘礼,即可随时离开男家。贫家女子无钱退聘金,常常采取逃婚的方法,达到恢复阿注婚的目的。公众对于女子逃婚并无责难,并给与某种形式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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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0:14:39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子,学习中!
踏踏实实地改良传统庄园,并在肥沃的土壤中成长,丰足。 QQ 737605825 手机:1379261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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