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5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花八门] 岳飞葬在什么地方?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5万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静以修身 俭以养德

Rank: 8Rank: 8

积分
22166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灌水大师勋章突击队员勋章社区建设勋章最具号召力勋章金点子勋章财富勋章团队终身成就勋章会员终身成就勋章社区优秀版主勋章社区居民最爱沙发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14:5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宋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 月27日),是个阴暗的岁末,抗金民族英雄岳飞,以及岳云、张宪等,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杀害于狱中。国都临安的老百姓无不涕泣,“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今天游人来到杭州栖霞岭的岳飞墓前,凭吊这位12世纪的爱国将领、也不免悲感交集,向这位赫赫有名的民族英雄深深鞠躬。但是,这个墓里是否真有岳飞的遗骨,却始终是历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民间传说中,杭州众安桥下十七号被认为是岳飞葬处。此地是南宋临安城中比较繁华的地方,紧靠御街。清朝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杭州府司狱吴廷康,正式确定此地为岳飞葬地。且筹集大量银两,营建岳飞墓、岳飞庙,又刊印了《岳忠武王初瘗志》,在当时影响颇大。

  一些文字资料则载,岳飞葬于杭州九曲丛祠旁的北山之漘,即今杭州昭庆寺以北一带。当时“飞死于狱中,枭其首”(《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狱卒隗顺负其尸出,逾城,至九曲丛祠中。故至今九曲王显庙尚灵。顺葬之北山之漘”(《朝野遗纪》)。据说隗顺死时“谓其子曰:异时朝廷求而不获,必悬官赏,汝告言曰,棺上一铅筩,有棘寺(大理寺)勒字,吾埋殡之符也。后果购其瘗……其子殆上台,官悉如所言,而尸色如生,尚可更敛礼服也。”其他如明万历十年刊本《汤阴精忠庙志》、嘉靖时刻的《西湖游览志》、清康熙时编的《钱塘县志》等,均采用此说。从当时情况看,大理寺在钱塘门内,而“钱塘门沿城而北,旧有九曲城”(《西湖游览志》),王显庙则在钱塘门外九曲城下,宋绍兴时建(据《咸淳临安志》卷七十三)。


  狱卒隗顺背负岳飞尸体逾城,就近出钱塘门来王显庙当属可能。

  至于今天所见的栖霞岭岳飞墓,是否是假坟,也难以说清。我们知道,岳飞遇害后人们一直要求为他平反昭雪,但宋高宗始终置之不理。到了宋孝宗即位,为了给太上皇保留体面,假称“仰承”高宗“圣意”,给岳飞恢复官爵与名誉,此时距岳飞遇害已21年了。《金陀续编》卷十四载有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岳飞之子岳霖等《赐谥谢表》,其中讲到朝廷昭雪岳飞冤案,说“葬以孤仪,起枯骨于九泉之下”。中国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南宋绍兴十年,朝廷曾特授岳飞为少保,故岳霖称“葬以孤仪”。其上曰“起桔骨于九泉之下”。若记载无误,当指将岳飞之遗骨改葬于栖霞岭(当时称“西湖覆泰山剑门岭”)无疑。
      [fly]   知足常足   终身不辱    知止常止   终身不耻 [/f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6万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1062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灌水大师勋章社区建设勋章幽默大师勋章创作大师勋章团队最酷帅哥勋章突击队员勋章贴图大师勋章财富勋章团队贴图大师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15:06:48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一下
  [fly]   一杯茶 品人生沉浮  平常心 阅万千世界 [/fl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7

主题

2万

帖子

214748万

积分

认证会员

积分
2147483647

团队贴图大师勋章灌水大师勋章会员最具活力勋章财富勋章突击队员勋章社区居民忠实会员社区劳模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0 15:10:21 | 只看该作者
杭州西湖右侧岳飞墓难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7

主题

7732

帖子

3837

积分

中花贵宾

积分
3837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财富勋章突击队员勋章

地板
发表于 2011-11-10 15:14:56 | 只看该作者
有待历史学家,考古专家继续论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花 ( 鲁ICP备07009421

GMT+8, 2025-2-24 16:18 , Processed in 0.12480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