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5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闲聊] 为何人大多不能寿终天年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6万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1062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灌水大师勋章社区建设勋章幽默大师勋章创作大师勋章团队最酷帅哥勋章突击队员勋章贴图大师勋章财富勋章团队贴图大师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2 18:0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体耳目等孔窍的作用

       人身上的各个孔窍,如耳目口鼻等,就像精气神的窗口,借助这些窗口人体得以通达明畅,身体中各种或好或坏的物质得以进出,阴阳由此得以平衡。血气是五脏的征候,血气通达,则五脏运转维持生肌的功能自然透彻洞明,疏达不乱。



万物玄同 物我两忘



沉溺声色使神形受累

        如果沉浸于耳目声色的娱乐之中,则会使五脏运作动摇不定,血气运行滔荡不息、无休无止。纵容精神肆意驰骋而不知保守颐养,使得神以形累,身体受到极大的损害。

        被声色所迷惑的人,失于彼而忘于此。祸福摆在眼前,祸端像山丘一样大,却视而不见;教给他养生得褔之法,却根本不去实践,依然我行我素。圣人对于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呢?

圣人如何保守精神

        圣人喜欢什么东西,都知道保守一定的分寸。喜爱之情不能逾越界限,虽爱之,但仍能守于形神。圣人使耳目始终保持清明玄达的状态,任何诱惑人心动的东西摆在面前,都能做到不为所动。没有嗜欲,五脏由此得到安宁,从而能够协调的运转。对事物的观察也就分外清楚,何为祸、何为褔,不用他人劝诫,自己也能心知肚明了。

        如果不守住自身的精神,而为外物所役使,走的越远,就知道的越少,甚至连自身都不能审视清楚了。五色乱目使视力不明,五音乱耳使听觉不明,五味乱口使味觉不明,最后连心都乱了,人又怎能在这世上得以长久存在呢?

人大多不能寿终的原因

        嗜欲会把人体精气带往淫邪歪道,喜好与憎恶会使人的精神过于疲劳。如果不尽快摒弃嗜欲,消除爱憎,那么只有眼睁睁看着精气一点点损耗,与日俱削了。

        人之所以不能寿终天年,往往是因为随其嗜好,欲使衣食保暖、娱乐声色尽量满足自己,以为这是养生,实际上反而是对身体最大的伤害。

万物归一与自然之道

        天地万物皆归于一,能知道这个“一”为何物,则能对万物的由来运化无所不知了。生长在天地间的人,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世间万物与我,皆归于一,我亦是物,物亦是我,物我玄同,所以又何必以好憎加诸万物之上,反而致使自身元气受损呢?

         尽管想要长生,但是也不能专门致力于此;尽管想要不死,但是当死亡来临,也应该坦然接受,因为生老病死这就是自然规律,万物与我皆是一样的。同理,卑贱、贫贱之物都没什么好憎恶的,富贵、高贵之物也无需去趋附,因为他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知道了什么是“自然”。

经文原文

       夫孔窍者精神之户牖,血气者五藏之使候,故耳目淫于声色,即五藏动摇而不定,血气滔荡而不休,精神驰骋而不守,祸福之至虽如丘山, 无由识之矣,故圣人爱而不越。圣人诚使耳目精明玄达,无所诱慕,意气无失清静而少嗜欲,五藏便宁,精神内守形骸而不越,即观乎往世之外,来事之内,祸福之间何足见也,故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以言精神不可使外淫也,故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音入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生创,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故嗜欲使人气淫,好憎使人精劳,不疾去之,则志气日耗。夫人所以不能终其天年者,以生生之厚,夫唯无以生为者,即所以得长生,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摠而为一,能知一即无一之不知也,不能知一即无一之能知也。吾处天下亦为一物,而物亦物也,物之与物,何以相物,欲生不可事也,憎死不可辞也,贱之不可憎也,贵之不可喜也,因其资而宁之,弗敢极弗敢极也,即至乐极也。
  [fly]   一杯茶 品人生沉浮  平常心 阅万千世界 [/f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1305

帖子

634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634

社区建设勋章创作大师勋章会员最具活力勋章最具号召力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4-7-3 08:28:53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花 ( 鲁ICP备07009421

GMT+8, 2024-11-26 00:36 , Processed in 0.17160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