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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钓鱼触电身亡 死者获赔四万 [打印本页]

作者: sun-白头翁    时间: 2009-8-30 10:48
标题: 钓鱼触电身亡 死者获赔四万
      业余休闲时间钓鱼,本是一件有益身心的好事,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巴州区这名钓鱼爱好者不慎将鱼竿甩上高压线,结果丢了性命。

  巴中网讯(记者 刘先贵)钓鱼抛竿时触及高压线,结果垂钓者遭电击身亡。日前,巴州区人民FY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死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鱼塘经营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损失4万余元。  
  2007年,巴州区人张某在该区柳林镇租用了一块土地修建水产养殖场。在开挖鱼塘时,电力部门发现该鱼塘距离10KV高压线的高度不够,遂阻止施工。后经协商,由张某出资将该高压线离地架空距离增高为6.2m,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且在电杆上挂载危险警示标志。  
  2008年10月30日上午,覃某前往该养殖场钓鱼。恰好当天负责看管养殖场的工人生病了,不在养殖场。覃某进入养殖场后径直开始垂钓,结果在抛竿时,鱼竿触及10KV高压线,覃某当场被电击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将鱼塘老板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近30万元。
  FY审理认为,死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高压线下抛竿钓鱼,具有重大过失,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张某未能有效阻止死者进入养殖场垂钓,放任损害的发生,对此应承担次要责任。遂一审判决死者覃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由被告张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死者自行承担。
作者: 大连红箭    时间: 2009-8-30 10:51
钓鱼触电身亡
作者: 老戴、daiming    时间: 2009-8-30 11:47
一定要注意安全
作者: synet    时间: 2009-8-30 12:38
死者害人害已啊。
作者: 快乐人生    时间: 2009-8-30 12:43
  
作者: 京城晓苏    时间: 2009-9-1 08:27
钓鱼是好事,安全是第一,多少钱能买回一条命!
作者: 军歌    时间: 2009-9-1 13:00
钓鱼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乐极生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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