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公告]会员认证及授勋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燕山群峡    时间: 2007-10-11 11:01
标题: [公告]会员认证及授勋通知
中花论坛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鸟友及友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半年多的论坛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前来论坛注册的知名鸟友论坛已及时的进行了认证,对在论坛积极发帖,热心参与社区活动,献计献策,帮助论坛发展,为论坛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论坛随时颁发了勋章,论坛草创之初,百事待举,一切均由论坛建设、服务会员的角度出发,认证及授勋的即时性、随意性较强,为更加规范和完善社区建设,答谢广大鸟友及天下朋友的关怀和帮助,现举行中花论坛第一批会员认证及第一次授勋活动。鉴于论坛发展时间短,会员注册时间晚等因素,首次认证及授勋条件放的较宽,基本条件及规定如下:
    一、认证会员资格:主题贴在30篇以上的的注册会员。注册以来积极发帖、跟帖、回帖,认真点评,热情参与论坛活动及社区建设.论坛中无不良记录,帖子内容切合社区主题,并具有相关社区的技术性、指导性、娱乐性、鉴赏性、帮助性,内容充实,赏心悦目,能够提升人气,活跃气氛。
    二、授勋规则:凡在中花论坛注册的所有非禁言会员均可参与首次授勋活动。请各会员结合自己的发帖风格及帖子特点,到自己平常活动的主要社区或茶馆跟帖提出申请,由社区版主汇总报团队审批。由于论坛前期已做过相关勋章的随机颁发,这次授勋活动,颁发给所申请会员的勋章数量一般不会超过两枚,勋章颁发侧重新人新作。  
三、
在靛颏社区申请认证和勋章的朋友请在此跟帖!
此次活动之申请申报工作由各社区版主主持,活动截止日期:2007年11月10日。  

作者: 东哥    时间: 2007-10-11 11:09
好事呀,我来了,到时候可不要忘了我呀,否则我就找《我爱BIRD》算帐去 [s:2]  [s:2]  [s:2]  [s:3]  [s:3]  [s:3]
作者: 锦绣人生    时间: 2007-10-11 11:47
好事一定要参与,
这是态度问题,
有没有是另回事了,
必尽刚开始养靛,
没有真切的体会与所得,或所见所闻,
是不能强求的,经验的积累是要有个过程的,
潜水拼命学习,这就是我现在的目标. [s:3]
作者: 陆奇奇    时间: 2007-10-11 12:02
我也要参加,
学习一下经验,重在参与.哈哈.
经验的积累是成功的妈妈
作者: 周玉章    时间: 2007-10-11 12:09
我发贴超过30了怎么还不是认证会员呢?要什么标准才可以成认证会员嘛/ [s:4]  [s:4] ,认证会员是什么东东哦?
作者: 红天蓝地    时间: 2007-10-11 12:37
哈哈 顶
[s:2]  [s:3]
作者: 富贵竹    时间: 2007-10-11 14:35
好消息,支持!
作者: 王友朝    时间: 2007-10-11 14:39
[p]

积积响应,一定照办。[s:8]
作者: 老鱼翁    时间: 2007-10-11 15:13
好消息.顶
[s:2]
作者: 红太阳    时间: 2007-10-11 16:12
辛苦了,一定支持!
作者: 苦竹    时间: 2007-10-11 17:24
这是好事,我的参与,狂顶一下 [s:3]
作者: 北京康哥    时间: 2007-10-11 22:07
好事.我们大家都耒积极参与.努力争取.行动.
作者: bg1dzh    时间: 2007-10-11 22:27
还有我,为了我们的爱鸟,为了我们的论坛。
作者: 绣眼    时间: 2007-10-12 00:30
好消息啊!我也来申请N枚勋章哦!

勋章可是好东西也~··呵呵
作者: 冰城小马    时间: 2007-10-12 07:01
[s:3]  [s:3]  [s:3] 哈哈~~好消息,支持!
作者: hlk    时间: 2007-10-12 15:28
我们得跟着大师哥啊。 [s:2]  [s:2]
作者: 唐山小老    时间: 2007-10-12 22:05
勋章可是好东西也~··呵呵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7-10-12 22:25
顶~~~~~~~~~~~~~~~~~~~~~~~~ [s:2]
作者: 精神田园    时间: 2007-10-14 10:04
响应领导号招,领导可不要把我忘了.
作者: 蓝天6789    时间: 2007-10-15 19:38
好事啊!~~~~~~~~顶!
作者: 三虎009    时间: 2007-10-16 20:44
好事我支持,不要忘了我,为了爱鸟,为了中花鸟网,我在向各位鸟友努力的学习. [s:2]  [s:2]  [s:2]
作者: 添元    时间: 2007-10-17 15:10
凑凑热闹,随便给几个勋章就OK了~~~ [s:3]
作者: 月照孤舟    时间: 2007-10-17 15:11
呵呵,参与一下
作者: 风火连城    时间: 2007-10-17 19:30
一定响应领导号召
作者: 阿炎    时间: 2007-10-21 09:58
我还要努力下才行!!
作者: 卫青    时间: 2007-10-21 13:01
授勋时可别忘了我.
作者: 凤凰城人    时间: 2007-10-21 13:21
好消息!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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