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偷鱼五条被劳教 [打印本页]

作者: sun-白头翁    时间: 2009-8-17 11:33
标题: 偷鱼五条被劳教
   湖南日报消息,湖南桃江县GA局打掉了一个以刑释人员为首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团伙,为群众追回经济损失200元。8月5日晚12点多钟,四个黑影出现在桃花江水库石鸭头栗树巷子灰山里一个坪里,民警摸黑悄悄来到他们身边,一举将他们擒获。经查,为首的正是刘某,其伙同文某、石某、苏某等在此盗鱼2次,共盗得鲢鱼五尾,约30斤,价值200多元。现年20岁的刘某曾于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不学无术的刘某仍是不思悔改。松木塘派出所民警在对刑释人员的追踪调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刘某进行教育疏导,引导其改邪归正。

    刘某非但不听管教,2009年6月,又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桃江县GA局行政拘留5天。2009年8月,桃花江水库附近有多名村民反映自家养的鱼被盗,松木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在水库周边走访调查,并派人夜间在水库附近蹲点守候。现桃江县GA局已呈报益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对刘某进行一年劳动教养。
作者: 京城晓苏    时间: 2009-8-17 11:39
不思悔改,罪有应得!
作者: 大连红箭    时间: 2009-8-17 12:19
一年劳动教养。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