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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捕捉景区野生鱼虾不是小事 [打印本页]

作者: sun-白头翁    时间: 2009-8-15 12:06
标题: 捕捉景区野生鱼虾不是小事
捕捉景区野生鱼虾不是小事
  济南日报据报道,五龙潭里原本有许多野生的小鱼虾,它们在水里游来游去,为五龙潭增加了活力和生机,游人在此观赏,感到很有情趣。可是,有的游客却把在五龙潭里捉小鱼小虾,看作是孩子玩的游戏和娱乐活动,想方设法随意捕捞,目前,五龙潭里的小鱼虾,都快被捞没了,

  据五龙潭公园的管理员介绍,明令禁止游客垂钓、捕捞放养的鱼,但对于野生的小鱼小虾并不作要求,因此从不会限制游客捉小鱼。对于管理员的这番话,笔者颇不能认可。公园姓“公”,里面的一草一木一鱼一虾,都属于公共资源。五龙潭不是哪个村前的小水汪,谁都可以在里面随便捕鱼捉虾,里面的鱼虾,都是五龙潭里的景观之一,捕捉完了,就是一种景观资源的缺失,一种美的缺憾。

  诚然,孩子捕捉野生小鱼虾,是一种游戏和娱乐行为。但玩游戏应该有度而且有更好的选择方式,比如,可以少抓,或者是抓了放、放了抓,乐在过程。这样既满足了孩子游戏、娱乐活动的心理,又能保持五龙潭里的小鱼虾的数量,可以说是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目前,我们也经常见到一些市民在护城河撒网捕鱼虾,或娱乐,或出售,市民对此也颇感不爽。是的,鱼虾是野生的,即使捕捉也不违法。但是,五龙潭、护城河都是济南市主要的景点之一,水里随处可见野生的鱼虾游来荡去,会给泉城增添特色和魅力,给游人带来更多的乐趣。从这个角度讲,市民赶尽杀绝五龙潭、护城河里的鱼虾,不是“小事”,而是很不文明的行为。在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该重新审视过去的规章制度,更新观念,管管捕捉野生鱼虾的行为了。
作者: 大连红箭    时间: 2009-8-15 12:13
很不文明的行为。
作者: 看信用    时间: 2009-8-15 12:18

作者: vdt_jian    时间: 2009-8-15 12:25
不文明的行为!!!
作者: 塘沽人    时间: 2009-8-15 14:18
不文明的行为!!!
作者: 吴跃峰    时间: 2009-8-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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