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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证监会将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 [打印本页]

作者: 新老刘    时间: 2008-9-6 09:28
标题: 证监会将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
近段时间以来,市场持续下跌,证监会也不断打出政策组合拳。今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也被看作是证监会利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减持,缓解市场的抛售压力。

  征求意见稿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作者: 寒夜听竹    时间: 2008-9-7 11:29
学习政策!!
作者: 赵勒积    时间: 2008-9-7 16:32
引用第1楼寒夜听竹于2008-09-07 11:29发表的  :
学习政策!!

作者: xygh    时间: 2008-9-13 00:57
股市这待要了谁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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