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由陈佩斯交不起孩子学费想到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鹤儿飞飞
时间:
2008-7-14 09:18
标题:
由陈佩斯交不起孩子学费想到的
→→陈佩斯无疑是中国的大腕艺术家。我们可以做出一个这样的猜想,如果当年不封杀陈佩斯,那么赵本山还有那么撺红吗?最好的情况也只能平分秋色。无庸置疑,他表演的《吃面条》、《羊肉串》等小品脍炙人口,也造就了他这位在央视春晚多年雷打不动的“招牌演员”。自从被封杀后,留下给他的只是“好梦”破灭之后的怅惘和无尽的凄凉和追怀,他成了一个“失败”的成功者,他的生活历程和内心冲突表征着相当一部分艺术家的精神境遇,呈示着90年代知识与权力以及理想与现实相互冲突的微妙而尖锐的情形,但是并不是能要了人的命的,离开了这地球也照样转得欢,陈佩斯还是陈佩斯,谁也阻止不了他前行的脚步,一样能在艺术这条道上走出阳光明媚来。
→→现在的陈佩斯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从事起话剧的事业来,虽然历经艰难饱经风雨——据说创业阶段最困难的时候,他竟然连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畏葸不前,反而一直在不懈地努力,如今事业又重整旗鼓再现辉煌了,收获不比他在春晚那时候少。陈佩斯为什么交不起孩子的学费?原因并不是央视断了他生活的路,而是他把自己全神贯注、完完全全地献给了自己所走出的艺术之路。
→→是的,自己就是人生路上最可靠的一棵大树。而“大树底下好乘凉”则成为我们时代许多艺术家的“生存哲学” ,仿佛非要依靠“央视”这棵大树,自己才能得以生存,自己的艺术才能得以发展,而事实上呢,这种离“权利”最近的艺术往往都是被扼杀了的艺术,一切都是被圈点好了的艺术,全然丧失了艺术应有的风骨,自然也就谈不上真正优秀的艺术了。他们甚至不能正确地理解艺术表演的目的和意义,不知道他们应该为谁或为什么而表演艺术,艺术家成了精神上的私有者——他们为自我而艺术,为金钱而艺术,为成名而艺术,为获奖而艺术,为“需要”而艺术,还些人索性就为艺术本身而艺术……他们的艺术于是就成了背叛艺术道德的艺术。看看这些可怜的人,旗帜上写着自己的名字,自己与自己共舞自己为自己鼓掌自己对自己说再见,由于一切都处于某种不可言喻的“目的”,他们变得无比冷漠和自私,他们的艺术离真正意义上的和高尚的艺术越来越远。
→→而陈佩斯却不一样,在“权力”的异化性扭曲下产生的人格依附及精神病象,在这里似乎要把可爱的青年人训练得过早地“驯良”起来,把一切自然的、艺术独创性和野蛮劲都驱之殆尽,这让他深感别扭很难接受。幸运的是他是幸运的,脱离了某种“权利”的束缚,反而使他的艺术走向了澄明之境。与那些只满足于“自己和自己玩”的艺术家相比,陈佩斯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家,他把为他人艺术当作自己的一种责任,是因为他有着对苦难的敏感和对残缺的不满,有着与底层的“小人物”站在一起的勇气。他不追求成为获得巨大的声望资源和市场份额的“中产阶级”而满足现状或丧失激情,从他创作或主演的《托儿》、《亲戚朋友好算帐》、《阳台》等话剧和音乐剧《日出》,以及电影《少爷的磨难》,我们就不难发现而他具有首创精神,而且关心现实和关心底层人,关心着别人的生活。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说得到做得到,这是平凡人的伟大之处;做得到说不出,这是一种实干家的精神,但是说得到做不到,语言上的巨人成功了,头上的花环闪过无数的光芒,行动上则成为实足的矮子,其言可誉,其志可敬,其行更是可悲。但陈佩斯是那种能说到做到的人,在我看来他能在一种对他而言不大理想的环境中能屹立起来,他就是生活中的强者。
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8-7-14 12:27
他把艺术当作自己的一种责任!
作者:
绣痴
时间:
2008-7-15 09:59
生活中的强者 [s:2]
作者:
gbk338
时间:
2008-7-15 10:57
引用第2楼绣痴于2008-07-15 09:59发表的 :
生活中的强者 [s:2]
9494
作者:
黑白
时间:
2008-7-15 11:22
[s:7] 一位好男人!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