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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见义勇为打伤怀孕女贼 获刑3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8-6-20 09:27
标题: 男子见义勇为打伤怀孕女贼 获刑3年
45岁的胡老板,是温州文成人,与妻子在杭州的钱江小商品市场做生意已经9年。
  今年1月,他见义勇为抓了一名怀孕女小偷,并将其打伤,导致孕妇脾脏破裂。之后,胡老板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日,胡老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有网友担心,法院这样判决,见义勇为者会越来越少。……
做生意这几年,经常有贼进入市场偷顾客的东西,胡老板的摊位去年就遭过三次贼,这让他对小偷痛恨不已。他甚至经常参加市场里组织的反扒行动,想亲手抓住几个小偷。
  机会终于来了。今年1月5日上午,一位女顾客在胡老板的摊位挑选物品时,胡老板看到旁边伸出一只手,将女顾客放在摊位上的包拎走。胡老板见状赶紧冲上去,一把将小偷抓住。抓到后,胡老板觉得还不解恨,对着小偷就是一番拳打脚踢。
  医院检查后,胡老板才知道身材瘦小、穿着宽大衣服的小偷已怀孕7个月,而且脾脏破裂。
审案法官说法
  “胡老板抓小偷被判刑不是不鼓励市民抓小偷,而是提醒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处置小偷。”审理该案的法官在判决后说。胡老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其实胡老板完全可以将小偷移交给市场保安或警方,而不必采取过激的方式。
作者: 苍梧秋鸿    时间: 2008-6-20 10:32
抓到了很好,但抓到后不该觉得还不解恨
作者: 寒夜听竹    时间: 2008-6-20 11:14
抓的时候打伤没关系,抓到后就不能打了,要不停得对她读政策,估计烦死是不要钱的!!做个唐僧 [s:3]  [s:3]  [s:3]
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8-6-20 15:07
现在事事都要以法律为准绳!
作者: 塘沽人    时间: 2008-6-20 16:30
义愤填膺但也不能不计后果!
作者: 一轮明月    时间: 2008-6-24 16:23
等你被偷就知道恨小偷了.缓了就行了,要是要他赔损失更大.
作者: 狂野之鹰    时间: 2008-6-24 21:24
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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