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男子送女友进足疗店从事色情交易 借机敲诈老板
[打印本页]
作者:
我学者
时间:
2013-12-3 09:43
标题:
男子送女友进足疗店从事色情交易 借机敲诈老板
男子周某亲自将女友小丽(化名)送到一家足疗店,从事色情交易。事发后,小丽与店老板被刑拘。待二人出狱后,周某竟敲诈起店老板,说其没尽到保护义务,致使女友被抓。近日,周某、小丽等人因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夏某在合肥经营一家足疗店,为了牟利,夏某开始收容女性做色情交易。今年8月14日,店内来了一对自称情侣的年轻人。其中的男子周某称,想将女友小丽介绍给夏某在店内从事色情交易,夏某答应了。
不承想,小丽去店内上班的第三天,就因在店内从事色情交易,被公民警抓获,夏某则因容留卖淫一同被抓。不久后,二人刑拘期满被释放,随后周某带着几名朋友找到夏某,并将其带到一家足疗店内。
周某称夏某作为店主未尽到保护责任,才致女友小丽被抓。因此,周某要求夏某赔偿损失共5万元。在控制夏某期间,周某等人恐吓夏某。面对恐吓,夏某交出了银行卡。夏某的家人得知后报了警。民警根据线索将周某等人抓获。
民警调查发现,周某平时并无工作,都是小丽赚钱供其花销。此案中,小丽年仅19岁,高中毕业后即从外地来到合肥打工。小丽的父亲介绍,他并不知道小丽在合肥做什么工作。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就周某、小丽等人的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13-12-3 12:41
了解了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