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OWE THEM A FAVOR(我们欠他们一个人情)”,颇为引人注目的大写字母强调句。时代周报记者查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书中的邮件记录时发现,这几乎是彼得森向大摩同事们推介项目收购前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彼得森如此深谙中国根深蒂固的恩惠文化,与其背景不无关系。这位出生于新加坡的美国人,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精通中文。在加入大摩之前,他曾在摩根大通工作过,专司中国房地产投资。直到2002年中旬,年仅32岁的彼得森进入大摩房地产基金香港办事处。至2003年初开始,彼得森更是频繁往返上海。临行前,他更是向香港上司感叹,“中国房地产的大派对要开始了,我们必须去‘抢个座位’”。
至2004年10月,就在大摩房地产基金购入锦麟天地的酒店式公寓(Project Cavity)时的协商阶段之初,彼得森却悄然为利益输送搭建平台。同年,彼得森联合吴某和Canadian Attorney(根据起诉书披露,该事务所位于香港,且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首席律师顾问)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了Asiasphere Holding Ltd.(简称Asiasphere)。其中,吴某持有Asiasphere47%的股权,彼得森与Canadian Attorney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Strong Man Ltd.持有Asiasphere的53%(前者持有Strong Man Ltd.81%股权,后者持有19%),也就是彼得森持有Asiasphere共43%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