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楼合一轩于2010-11-08 21:46发表的 :
应该是2万吧?
引用第7楼孤飞鹤于2010-11-08 21:50发表的 :
多说点好话,好事多磨。
引用第10楼景山祥子于2010-11-08 22:49发表的 :
器型很美,明青花,难得!
人物片价就是高于别的画片,再谈谈,应该一咬牙,拿下!
引用第11楼菩提无树于2010-11-08 22:56发表的 :
此炉就在北京古玩城B座2楼,我出的价已经是超出行价很多了。炉主人已经明言真不想卖,我无语!
引用第25楼大雁乱飞于2010-11-09 21:30发表的 :
博物馆打眼镜的玩意比比皆是,更何况一个以赢益为目的古玩店,水深啊,如真有这个闲钱去做一点善事吧。千万不要花了大把银子还被高朋遗笑。哈哈....
引用第11楼菩提无树于2010-11-08 22:56发表的 :
此炉就在北京古玩城B座2楼,我出的价已经是超出行价很多了。炉主人已经明言真不想卖,我无语!
引用第28楼北京老爷车于2010-11-10 12:08发表的 :
超出行价很多说明您已经尽心尽力了,也对得起这个物件了。
用不着遗憾,好东西多着呢!
引用第25楼大雁乱飞于2010-11-09 21:30发表的 :
博物馆打眼镜的玩意比比皆是,更何况一个以赢益为目的古玩店,水深啊,如真有这个闲钱去做一点善事吧。千万不要花了大把银子还被高朋遗笑。哈哈....
引用第24楼大雁乱飞于2010-11-09 21:03发表的 :
小生乃荆楚人氏,一介布衣,自小仰慕雅士文玩,适逢盛世,皆吾中华传统文化之复兴大开眼界。奈何才疏学浅,恐不得要领,遗笑高朋,楼主的崇祯青花琴炉让小生茅塞顿开,“60万大洋,20万步买”。哈哈...哈哈2个大洋给小生,小生还怕遗笑高朋.......
引用第25楼大雁乱飞于2010-11-09 21:30发表的 :
博物馆打眼镜的玩意比比皆是,更何况一个以赢益为目的古玩店,水深啊,如真有这个闲钱去做一点善事吧。千万不要花了大把银子还被高朋遗笑。哈哈....
引用第31楼彪彪于2010-11-10 15:17发表的 :
从文笔看,“大雁乱飞”朋友也是学过国学之人,就应该懂得“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你可以发表对这件瓷器的看法,即便你觉得这是件赝品,你说出你的道道来,例如器型、胎釉、青花发色等等方面哪里不对,大家共同探讨,这样才是一个良好的网络氛围,也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如果你仅仅纠结于几个数字,而且还冷嘲热讽他人,恐怕遗笑高朋的不是别人,而是阁下自己了。
引用第34楼守信如节于2010-11-10 19:45发表的 :
菩提无树看中的东西敢不卖??!!!
赶明,菩提无树朋友把你的20全换成一元的硬币带去北京,一个个的丢向那个不卖你东西的老板,你要是砸累了,我关门去跟你帮忙,一直砸到他卖你为止。用硬币淹也要淹没他,淹不死也把那个老几压死!
引用第42楼菩提无树于2010-11-10 21:26发表的 :
崇祯一眼货,不用说明中晚期。
引用第33楼彪彪于2010-11-10 16:28发表的 :
我不知道“大雁乱飞”朋友是荆楚何方人士。我是湖北省博物馆的常客,以本人的拙眼看,里面的馆藏瓷器都是真品(标明复制品的除外)。但我非常乐意当面向阁下请教,省博的哪几件瓷器是赝品?!如能不吝赐教,将不胜感激!
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愿与“菩提无树”朋友一道,诚挚邀请您莅临湖北省博物馆(时间由您定),武汉市内,本人亲驾专车接送,市外,本人负责您的往返及住宿费用;届时,本人还将邀请武汉鸟友俱乐部的“孤飞鹤”总版主、6668版主、建文版主、“温顺羊羊”版主、“守信如节”朋友,以及省博的正、副馆长及武汉收藏界的精英们到场见证,如您能当场指出哪件瓷器是赝品,并说出让我等心服口服、泪流满面的理由,本人定当努力说服省博的领导将这件东西下架,并当众击碎之!果能如此,除“菩提无树”朋友对您的奖励外,本人亦当众奖励您两万元人民币!以示感谢!
.......
引用第46楼大雁乱飞于2010-11-11 20:17发表的 :
朋友,此言差矣!不难看出你是一位侠肝义胆、嫉恶如仇为自己的朋友愿两肋插刀,你的帖子远远超出了“明崇祯青花琴炉”的主题。在此我不想和你们讨论“崇祯青花琴炉”占用大家的时间针对文物你们是一个不折不扣门外汉。
小生我手无缚鸡之力、家境贫寒,但区区二万大洋,以车代步确实不值得在此炫耀,且认识省博某某,活托托一个我们村里文盲暴发户二狗子。“本人定当努力说服省博的领导将这件东西下架,并当众击碎之”如果你爸爸是李刚小生我深信无疑。阁下提到俱乐部的上述朋友,孤飞鹤”总版主是我的拐子,6668版主是我的兄弟,建文版主是我的小兄弟,守信如节是我的小朋友《李掌柜》。
楼主说话蛮打人,论坛里有钱的人大有人在,10几万块钱一只画眉鸟、几十万一根绣眼钩子 ,这些朋友们特别低调,小生我也不是仇富,小生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银子!如果二位不相信,我有个建议,我们打一场友谊赛,你们二个把钱合起来 我们一起捐献社会福利事业,
如果对这个建议有兴趣星期六到香港路文物市场找我,我的店就在那里。
.......
引用第46楼大雁乱飞于2010-11-11 20:17发表的 :
朋友,此言差矣!不难看出你是一位侠肝义胆、嫉恶如仇为自己的朋友愿两肋插刀,你的帖子远远超出了“明崇祯青花琴炉”的主题。在此我不想和你们讨论“崇祯青花琴炉”占用大家的时间针对文物你们是一个不折不扣门外汉。
小生我手无缚鸡之力、家境贫寒,但区区二万大洋,以车代步确实不值得在此炫耀,且认识省博某某,活托托一个我们村里文盲暴发户二狗子。“本人定当努力说服省博的领导将这件东西下架,并当众击碎之”如果你爸爸是李刚小生我深信无疑。阁下提到俱乐部的上述朋友,孤飞鹤”总版主是我的拐子,6668版主是我的兄弟,建文版主是我的小兄弟,守信如节是我的小朋友《李掌柜》。
楼主说话蛮打人,论坛里有钱的人大有人在,10几万块钱一只画眉鸟、几十万一根绣眼钩子 ,这些朋友们特别低调,小生我也不是仇富,小生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银子!如果二位不相信,我有个建议,我们打一场友谊赛,你们二个把钱合起来 我们一起捐献社会福利事业,
如果对这个建议有兴趣星期六到香港路文物市场找我,我的店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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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5楼汉家那五于2010-11-12 21:31发表的 :
呵呵。说20,这个特别刺眼的数字的时候,我就觉得楼主有显富显摆的意思在那里浅浅的藏着。如果是楼上几人玩的论坛倒也着罢,可明显不是。真低调绝对不是楼上几位所谓仗义人士那样的。本来一件好物件用照片来娱乐大众是件好事,可偏偏要拿出君临天下的姿态来谈憾事,就显得很扎眼了。我一游客似的注册鸟友都忍不住想出来炮轰几位有仗势之嫌了。。。。。难道真的“上面有人”?呵呵,不会是玉帝吧?呵呵呵
引用第57楼菩提无树于2010-11-12 22:53发表的 :
本来不想再为这个事情多说什么的,我觉得我需要解释清楚的,这个20也好,60也罢,都是行里人说价格的行话,意思是以万为单位,你可能不在行里,也许我说惯了,但我绝对没有阁下所说显富显摆的意思,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我非常明白!这个崇祯炉在武汉没看到比她更漂亮的,在北京,行里人都知道这个炉,在我眼里出这个价,值得!这不是一般地摊上200元,300元的东西,按现在的时价也就在15-20万之间,我是非常喜欢才出的价,结果别人不卖,这些都是事实!我个人觉得的确遗憾!当然,在不玩老瓷器或者不懂老瓷器的人眼里,是分文不值的,我理解,因为我也是从那个阶段走过来的!所以我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啊!如果仅仅是为了我说价格的方式,而让阁下以及大雁乱飞朋友感到不舒服,我以后会注意的,也谢谢你们指正!但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方法,不要搞得都不愉快而发生矛盾,那不是我们中花网的宗旨。
另外,博物馆的东西,如果你指正出来,自然有国家级专家会来鉴定的,东西不对,自然会下架处理,不存在要“上面有人”,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玩老物件也是各有其道的,玩新货有玩新货的道,玩老货的有玩老货的道,如今社会是各行其道,我觉得我们玩东西的看法和意识不同,就不争论下去了,各自珍重为好。就此罢笔为佳!
引用第55楼汉家那五于2010-11-12 21:31发表的 :
呵呵。说20,这个特别刺眼的数字的时候,我就觉得楼主有显富显摆的意思在那里浅浅的藏着。如果是楼上几人玩的论坛倒也着罢,可明显不是。真低调绝对不是楼上几位所谓仗义人士那样的。本来一件好物件用照片来娱乐大众是件好事,可偏偏要拿出君临天下的姿态来谈憾事,就显得很扎眼了。我一游客似的注册鸟友都忍不住想出来炮轰几位有仗势之嫌了。。。。。难道真的“上面有人”?呵呵,不会是玉帝吧?呵呵呵
引用第35楼守信如节于2010-11-10 19:55发表的 :
看样子这世上有很多人还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请有空先看看《论语·述而》,要是这位朋友手上冒得论语的话,我店里有一本,愿送与你。
几个人在一起走,其中必定有我的老师。我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好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 三人行必有我师。那么,天涯何处无老师?真正好学的人是不拘于专门固定的老师的,随处都可以向别人请教。 从另一方面说,“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也就 是《里仁》篇里所说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老师的优点固然值得我们学习,老师的缺点也可以成为我们的借鉴,关键是不要盲目崇拜。 当然,说是这么说。事实上,老师在我们的眼中多少有些理想化的色彩,有的还环绕着神圣的光晕,使我们恰恰难以分辨出哪些是他们的优点,哪些是他们的缺点。所以也就只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引用第48楼彪彪于2010-11-12 18:57发表的 :
“大雁乱飞”:
1。从你跟的第一个帖子,你就在讥讽别人,这难道就是你这个“古玩行家”的崇高品德吗?!
2。你骂别人是“村里文盲暴发户二狗子”,请问你有一个“古玩行家”的教养吗?我与“菩提无树”在前面骂过你一句吗?这难道就是你这个“古玩行家”的素质吗?
3。既然你与鸟友俱乐部的这些朋友们都熟,你不妨让大家评评孰是孰非,谁的素质太差!
.......
引用第61楼钱仓于2010-11-13 08:04发表的 :
菩提本是树,明镜亦平台。本来就一物,到处惹尘埃。。。。。。高手给改的 转贴
引用第65楼大雁乱飞于2010-11-13 18:31发表的 :
菩提无树的一犬吠形,引来了你等数犬吠声。
记到,这个论坛不是你们几个人的,更不是你们显富的地方。你那几把用绳子系着赃兮兮的化工原料壶就足以说明你是个符弄风雅、喜欢卖弄、对玩物一窍不通的新贩子。
引用第72楼守信如节于2010-11-13 20:39发表的 :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对口无礼、心无和之人,也不想多说了。
引用第58楼菩提无树于2010-11-12 23:00发表的 :
发贴不是为了别的目的,只是想让大家都能够分享她的美,感受我们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感染力,陶冶我们网友,丰富我们的生活,而不是打嘴巴官司,那样不是中花办网的目的。
引用第68楼彪彪于2010-11-13 19:31发表的 :
我看你应该改叫“大雁乱吠”才对!你像疯狗一样咬这个、咬那个。居然还自创了一个“符弄风雅”的词,可笑之极!教教你,查查成语字典,那叫“附庸风雅”,下回再莫“遗笑高朋”了。
我的壶是不是化工泥料关你屁事!你以为你是谁?成吉思汗?铁木真、达哇买提?你怎么不敢回答我前面的提问呢?报上你的店名,好让我们去找你撒!
.......
引用第57楼菩提无树于2010-11-12 22:53发表的 :
本来不想再为这个事情多说什么的,我觉得我需要解释清楚的,这个20也好,60也罢,都是行里人说价格的行话,意思是以万为单位,你可能不在行里,也许我说惯了,但我绝对没有阁下所说显富显摆的意思,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我非常明白!这个崇祯炉在武汉没看到比她更漂亮的,在北京,行里人都知道这个炉,在我眼里出这个价,值得!这不是一般地摊上200元,300元的东西,按现在的时价也就在15-20万之间,我是非常喜欢才出的价,结果别人不卖,这些都是事实!我个人觉得的确遗憾!当然,在不玩老瓷器或者不懂老瓷器的人眼里,是分文不值的,我理解,因为我也是从那个阶段走过来的!所以我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啊!如果仅仅是为了我说价格的方式,而让阁下以及大雁乱飞朋友感到不舒服,我以后会注意的,也谢谢你们指正!但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方法,不要搞得都不愉快而发生矛盾,那不是我们中花网的宗旨。
另外,博物馆的东西,如果你指正出来,自然有国家级专家会来鉴定的,东西不对,自然会下架处理,不存在要“上面有人”,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玩老物件也是各有其道的,玩新货有玩新货的道,玩老货的有玩老货的道,如今社会是各行其道,我觉得我们玩东西的看法和意识不同,就不争论下去了,各自珍重为好。就此罢笔为佳!
引用第77楼武汉烽火于2010-11-15 13:06发表的 :
强烈请求“孤飞鹤”总版主将这个乱咬人的疯狗禁言!以恢复中花网及武汉鸟友俱乐部的和谐局面!还广大鸟友一个安定团结的网络空间!!!
论坛论坛,就是让大家讨论,交谈的。你以为你是老熊的爸爸??? 要他禁言就禁言!
况且论坛也不是他的,心态都放平和些,莫讨饭的蝈不得讨米的,就这么点人气再闹就完了。
引用第79楼彪彪于2010-11-15 15:09发表的 :
潘总的话非常有道理。论坛是让大家来讨论、交流的,心态都应放平和些。前面我已经说了:个人对这件东西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但不可以讥讽、谩骂他人!(谁首先恶语伤人,不用说了吧。)另外,熊总版是我忘年交的朋友,是我的老大哥,我十分钦佩他的为人。故而(措词)“请求”他将口出污秽之言的人予以禁言;至于禁不禁,熊总版自有斟酌。
潘总对本帖楼主的支持说得非常到位。从头到尾,“菩提无树”就没有哪里不对。本来网络就是一个虚拟世界,大家在这个平台上交流,图的就是开心、快活,犯不着“你搁不得我、我搁不得你”,各人玩各人的,是不是那个事各人自己心里有数。
引用第80楼洞察者于2010-11-15 15:42发表的 :
我喜欢说直话,谢谢理解,我是就事论事不要往心里去。
引用第81楼彪彪于2010-11-15 16:13发表的 :
潘总客气了!好长时间没有与潘总聊天,也十分想念。改天球场小聚,还要向潘总请教养靛颏的经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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