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马未都说紫檀 [打印本页]

作者: 八品县丞    时间: 2010-1-4 12:15
标题: 马未都说紫檀
  紫檀是一个文学名称,或者说是社会学名称,与科学无关。科学的名称严谨而不可替换,文学可就浪漫多了。社会学就更加复杂多变,极易被人利用。  

        中国人历来认为紫色祥瑞。比如常说的“紫气东来”,原指老子出关,关令尹喜见有紫气从东而来,知道将有圣人驾临,便恭请老子写了千古名篇《道德经》  。故宫原叫紫禁城,由此可见紫色的地位。  

       目前可以查到的有关紫檀最早的记录是公元3世纪。从那时起,唐宋元明清对紫檀均有记载。但这些紫檀与我们梦寐以求的紫檀是否为同一木种,现在谁也说不清楚。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紫檀历来价格高昂,居各木之首,多种古籍均有记载,所以紫檀成了木材明星。  

        紫檀虽在国人中口口相传地位崇高,但在科学分类上一塌糊涂。查一查最权威的书籍,《中国树木分类学》把紫檀归为豆科或蔷薇木;《辞海》称之为青龙木;《汉语大词典》说得更笼统:常绿乔木,木材坚硬,紫红色,可做贵重家具。紫檀在科学分类中的模糊一点儿也不耽误百姓们对它的热情,凡对紫檀略知一二的人,谈起来一定眉飞色舞。  

         紫檀就钻了这空子,我们今天常说的或目标明确所指的紫檀是以清宫紫檀家具为标准的紫檀,是一望便知具有贵族气的紫檀,是几百年来历朝历代文人墨客歌咏过的紫檀,而不是由于紫檀的名气而衍生出来的替代物种。  

         不幸的是今天市场上比比皆是替代物种,名称也煞费苦心。小叶紫檀对应有大叶紫檀,海岛紫檀对应有大陆紫檀,非洲紫檀对应有东南亚紫檀,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紫檀,凡是色泽接近,硬度高,分量沉的都跟紫檀攀上亲戚,一些学术机构也频频召开研讨会、论证会标榜紫檀的“新发现”。  

        我们面临的现实非常残酷。清宫所用紫檀业已灭绝。清档载:乾隆年间宫中紫檀已近告罄。一个物种一旦灭绝,再生几无可能。打一个比喻,虎在动物学中分八个亚种,我们熟知的有东北虎、华南虎、苏门答腊虎、印度虎、爪哇虎等等,今天有三个亚种已经灭绝,灭绝的新疆虎费劲巴拉地又悬赏又拉网至今一无所获。灭绝了无法替代,抱来一只东北虎在专家眼里怎么说也不是新疆虎。但是,对于虎仅限于一般了解的老百姓,你说你怀里的是什么虎就是什么虎。紫檀目前就是这样,每个人都将自己弄到的类似紫檀的称之为紫檀,并信誓旦旦。  

        如果我们以文学的心态宽容对待紫檀,那一切类似物种均可用此称谓。但有收藏古物之癖的爱好者,对此就需要挑三拣四,才能把真正意义的紫檀收入囊中。  

        紫檀不是一种树名,没有对应的树。学术界至今未能就此统一认识。因而紫檀的魅力就在于此,充满了文学幻想。  

    木材从原始状态变成可以使用的家具,尤其是具有艺术性的家具,中间有一个繁复的加工过程。这个过程按辞书上讲叫做工艺。在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候,工艺仅指手工艺,其特征是具有高度技巧性,并辅之传统的审美趣味。紫檀是良材,良材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价格昂贵,取之不易;二是内在性格稳定,便于加工。紫檀两者兼而有之,显然是当之无愧的良材。  

        良材面对的一定是良工。我们今天获得一块昂贵的布料,也一定会寻求手艺高超的师傅,做出合意的衣服。紫檀的工艺实际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一种模式化的程序。历史上,每个良工面对紫檀时,都在主人的一般要求下,寻求最佳的表现途径。这话说得绕嘴了,意思就是工匠一定会按主人的要求,尽可能地发挥才智,但总不能出圈。  

    我们面对一件好像是紫檀的古家具时,常常会被困惑缠绕。生怕是紫檀失之交臂,又怕不是紫檀打了眼。此时从工艺入手是条捷径。紫檀工艺有其特殊性,与其他良材有着明显而不可替代的特性,抓住这些特征,对紫檀的正确判定,事半功倍。  

         我们知道紫檀是历史上最贵重的木材,计价时以分量为准。这就传达出一个重要信息,紫檀加工时良工们一定注重“良材不雕”这一施工原则。工匠们不可能把一个优秀的家具雕琢得“千疮百孔”,也不可能经常性的大幅度挖缺材料以求获得不属于紫檀的美感。工匠甚至比主人更注重在工艺上节省材料,表现紫檀这种良材时自觉地寻求材料的最大化。良材不雕,凡上好材料,在制作家具时尽可能不雕或少雕,让紫檀材质的优美充分展现。  

        久而久之,这就形成了紫檀家具的第一种风格——光素,素朴之美成为紫檀家具工艺风格中最上乘的手段。这个手段对付社会风尚行之有效。历史上许多紫檀家具重器,都本着这种风格现世,被后人推崇至极高地位。
作者: 木子金军    时间: 2010-1-4 12:23
学习一下!
作者: kkook0    时间: 2010-1-4 12:32
谢谢,学习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0-1-4 13: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阿健    时间: 2010-1-15 11:37
学习 了
作者: 辉哥57    时间: 2010-1-15 11:49
谢谢,学习了
作者: 星天外    时间: 2010-1-15 11:51
谢谢,学习了
作者: 能歌善舞    时间: 2010-1-24 22:02

作者: xiaoyu102    时间: 2010-2-18 21:22
谢谢,学习了
作者: 长毛    时间: 2010-3-18 10:50
谢谢,学习
作者: 北京鸟友    时间: 2010-3-18 14:12
学习了解下。
作者: 请走人行道    时间: 2010-3-18 14:40
学习了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