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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汉高祖刘邦恢复、发展经济的方针 [打印本页]

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9-12-25 20:45
标题: 汉高祖刘邦恢复、发展经济的方针
汉王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定陶即皇帝位,不久迁都长安,建立起统一的西汉王朝。面临秦末社会经济凋敝的局面,汉高祖刘邦吸取秦王朝的经验教训,着手整顿经济秩序,致力于恢复发展社会生产,以稳定新组建的封建政权。

  1。秦汉之际的经济形势 秦末长达6年的社会动乱,使国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尤其是秦代军功官僚地主的经济势力,在农民起义的战火中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以秦皇帝为代表的军功官僚地主,他们通过手中的特权占有大量土地,侵吞大量的社会财富,对人民进行极其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因此,农民起义爆发后,拿起武器的人民群众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首先把刀口对准那些穷凶极恶的军功官僚地主,把军功官僚地主及其经济势力消灭殆尽。留下来的仅仅是秦皇室所属的公田苑囿、山林川泽,以及秦代军功官僚地主的土地,它们一时间变成了无主荒地,成为社会闲置的生产资料,另外,在秦末农民战争中乘机起兵的六国旧贵族势力,也在争权夺利的战斗中自行削弱。这场社会大混战不仅破坏了社会经济,而且也破坏了原来的经济关系。许多受皇室、官府、军功官僚、贵族地主控制的劳动人民,包括刑徒、奴婢、工匠、依附农民等都自动解脱出来,重新寻找生活出路。

  《汉书?食货志》说: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当时,许多无辜的人民群众死于战争和饥荒。幸存下来的1400多万人口,大多是无钱无粮无依无靠的贫民,他们在动乱中倾家荡产,丧失生产能力,为生活所迫离乡背井,到处流亡。

  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流往相对安宁丰盛之处, 就食蜀汉.有的逃到边远之地,有的却躲进深山老林。据清人杨廷烈《房县志》记载,其时发现一种全身长毛的 毛人 ,他们自称祖先是逃避秦始皇筑长城苦役的民伕。因长年躲在深山密林中过着原始人的生活,故繁衍出全身长毛的后代。晋陶渊明《桃花源记》亦称, 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 ,一群避秦末之乱的难民, 率妻子邑人 躲进深山绝境,长期过着世外桃源的农耕生活。这些虽然类似传说,但也是当时人民求生存的真实写照。还有一些人被迫投靠豪强势力, 聚保山泽 ,他们在动乱中依山泽险阻,自发组成生产团体。也有的人走投无路,不得不出卖自己和家人,沦为豪富的奴婢等等。正如汉初御史所说: 间者兵数起,多亡匿。 根据当时有关资料推算,汉初幸存者中,逃离国家户籍、流亡在外的人口将近有一半,①大约有600多万人脱籍外流。而许许多多的良田沃土却无人耕种。这种局面极不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也严重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故《史记?平准书》说: 自天子不能具钩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

  ①   参看《史记?陈丞相世家》。其时曲逆城在籍户口只有秦时的 710 ,而在战乱中实际死伤人数,最多不过 十分无三 (见《通典?食货》及《史记?高祖功臣侯表》),因此,外流人数约占一半。但其地处战乱频繁地,估计其他地区外流人数应少于一半。

  在秦汉动乱之际,一些尚有势力的豪民,除抢占形势之地,聚众自保外,有的还充任汉初基层政权的小吏,乘机强占土地。那些远离动乱中心的齐、鲁、巴、蜀之地,有的豪民乘无政府状态利用当地资源,逐渔、盐、铁商贾之利。有的豪民却利用职务之便,乘机囤集粮食。《史记?货殖列传》云: 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也,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距荥阳也,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由于当时生产不足,物资紧缺,一些 不轨逐利之民 ,乘机囤货居奇,*纵市场,哄抬物价,米价从每石5000钱张到1万钱,马价涨到100万钱1匹。因此,这些豪民的自发活动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使社会生产无法正常进行。于是,如何理顺各种经济关系,恢复发展社会生产,成为汉初统治集团能否维持、巩固封建政权的首要问题。

  2。汉高祖恢复、发展生产的措施汉高祖刘邦 起于细微 ,通过秦末农民战争的风暴登上皇帝的宝座,彻底摧毁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世袭贵族建立的统治王朝。许多跟随刘邦起家的社会下层人物,如萧何、曹参、周勃、陈平、樊哙等人,都进入了西汉最高统治集团,形成了汉初布衣皇帝将相之局。他们都亲身体验过秦代残酷统治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痛苦,目睹人民群众在推翻秦王朝时所表现出来的伟大力量。因此,汉初统治者集团在分割社会财富之余,懂得爱惜民力,让其休养生息,给人民群众以种种实惠。为了保证社会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稳定封建经济秩序,尽快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发展社会生产,汉高祖刘邦重新确定了 重农抑商 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是自商鞅变法以来封建政权长期推行的基本经济政策。但每个时代都有各自不同的历史特点。就以 重农 政策而言,商鞅时代把重农和重战结合起来,奖励农民努力耕织,并通过军功爵级赏赐土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刻石琅邪台,辞曰: 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 但秦始皇除 使黔首自实田 外,没有制定具体措施维护农业生产的发展,反而通过沉重的租税徭役剥削把农民挖得很苦。所以汉高祖吸取秦亡的历史教训,废除秦的苛政,通过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诏书全面推行重农政策。

  第一,下诏军队复员归农, 以有功劳行田宅.宣布跟随入关灭秦的关东军人愿留关中者,免除12年的徭役,回关东的免除6年徭役。军吏卒没有立功授爵或大夫(五级爵)以下者,进爵为大夫;大夫以上者加爵一级,并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赋。凡复员的军吏卒,均按军功爵级高低给予田宅。而爵级在公大夫(七级爵)、公乘(八级爵)以上者为高爵,除优先给予田宅外,还赏给食邑,收取若干户租税。于是,这些解甲归田者除少数高爵的人上升为军功地主外,大部分都成为自耕农民。他们获得一块土地并免除了赋役,生产积极性提高,为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增添了新的力量。

  第二,招抚流亡, 复故爵田宅.号召那些在战乱中逃离家乡、聚保山泽的人回归本地,恢复他们原来的爵位和田地。另外,刘邦还曾经开放 诸故秦苑囿园池,皆令人得田之 ①。因而许多无爵无田的流亡农民也可获得土地。这些人中除小部分中、小地主外,大部分都是自耕农民,他们从此在和平环境中安心从事耕作,成为恢复发展生产的重要力量。

  第三,下令放免奴婢。诏令在战乱中因饥饿自卖为奴婢者,一律免为庶民,从而解放了社会劳动力,加强了农业阵线。

  ①   《史记?高祖本纪》。

  第四,减轻农民负担。汉高祖崇尚节俭,对国家开支精打细算, 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②曾下令减轻田租,十五税一,其他赋税也从轻定额,使农民有较多的资金投入再生产。

  第五,奖励生殖人口。《汉书?高帝纪下》载,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规定: 民产子,复勿事二年 ,即免除两年的徭役。这样有利于战后人口繁衍,以逐步增加农业劳动力。

  汉高祖刘邦实行的重农政策顺利地实现了从战争到和平建设的转变。他通过各种方式充实了农村劳动力,基本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同时也减轻了农民的赋役负担,让农民有更多的精力从事生产。因此,这些措施对巩固新生的封建政权,稳定社会秩序,迅速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大作用。

  汉高祖在推行重农政策的同时,实行抑商政策。在当时经济残破的条件下,一些奸商扰乱市场,乘机发国难财,这对于国计民生,特别是恢复发展农业生产是极为不利的。于是,汉初统治集团规定:商贾及其子孙不得作官;不得拥有土地;不许穿锦绣等名贵衣服;不许乘车骑马、携带兵器,并加倍征收商贾的算赋(每人两算,计240钱)。另据《汉书?娄敬传》载,刘邦还迁徙 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 ,包括富商大贾共十余万口于关中,把他们直接置于中央政权的控制之下。这些措施对抑制豪强、商贾兼并农民等不法行为,整顿社会经济秩序起了一定作用。

  可见,汉高祖推行的抑商政策,主要是贬抑商人的政治地位,限制他们以财力兼并农人。这显然没有秦代的抑商政策那么残酷。秦王朝动辄把商人 谪戍 ,当时除打击 有市籍 的商人外,还对那些曾经有过市籍,或祖父母、父母有市籍者都进行打击,统统把他们赶到边疆戍守,其残酷性可想而知。而汉初虽然对商贾进行限制,但仍然允许他们从事正常的商业活动,表现出汉初抑商政策的相对灵活性。

  总之,汉高祖刘邦恢复发展经济的方针,集中体现在 重农抑商 的经济政策上。汉高祖所采取的措施基本适应汉初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史载当时 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 ①。因此为西汉前期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基础。

  3。调整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秦的速亡,使汉初统治集团对秦始皇采取的政治经济管理体制产生了疑虑。秦丞相王绾等人曾提出在遥远东方设置王国的建议,虽然当时没有被采纳,但这一问题又重新提到西汉统治集团的议事日程上。汉高祖认为: 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孤立亡藩辅,故大封同姓以填(镇)天下。 ②汉初分封的同姓王就在离都城较远的东方地区,可见王绾等人的主张被汉高祖刘邦付诸实施。

  ②   《汉书?食货志》。

  ①   《东观汉纪?杜林传》。

  ②   《汉书?高五王传》。

  汉高祖在铲除异姓王的同时大封同姓王,既是政治形势的必然发展,又是当时经济状况提出的要求。面临秦末国民经济的全面崩溃,汉初国力一时难以复苏。如何在这样落后的经济条件下对遥远地区进行有效治理?如何因时施治才能使社会安定,让农民歇肩于田亩?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快摆脱这场经济危机?如何采取适宜的经济政治管理体制才能迅速恢复发展地方经济等等。摆在西汉统治集团面前的不仅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于是汉高祖刘邦吸取前朝的经验教训,接受田肯等人的建议,着手调整当时的政治经济管理体制——推行郡国并行制。汉初政权选取具有 百二 之利的关中长安为都城,并直接统辖都城附近的15郡之地,另在中央统治力量暂时难以达到的东方39郡之地,设立诸侯王国统治。《通典?职官典》说: 汉兴,设爵二等,曰王曰侯。皇子而封为王者,实古诸侯也,故谓之' 诸侯王'.王子封为侯者谓之'诸侯' ,群臣异姓以功封者谓之彻侯。 汉初 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诸侯百有余人.①汉初诸侯王的设置,实际上是把中央集权控制的大部分政治经济权力下放到地方王国。当时诸侯王不仅封区大,而且有较大的政治独立性。诸侯王在封国内是最高统治者,有自己的纪年,皆自治民聘贤,断狱治政。王国的政权机构和中央的政权机构基本相同。诸侯王国的官吏除太傅、丞相由中央皇帝代置外,其他如御史大夫、内史、廷尉、中尉、郎中令、少府、宗正等都由诸侯王自置。

  与汉初诸侯王政治权力相适应,王国的经济权力亦大。诸侯王亦可在封国内征收汉王朝规定的多种赋税。《史记?五宗世家》云: 高祖时诸侯皆赋。 《集解》引徐广曰: 国所出有,皆入于王也。 王国设有太仓及少府等官分别管理供王国公用或诸侯私用的税收。《续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说: 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 可见诸侯王能够支配王国内的一切税收。而且,诸侯王还可以按中央政府的规定在本国内征发徭役兵役,开发山林资源,进行铸币、冶铁等经济活动。当然王国也须通过各种形式向中央上交献费等贡赋。

  另外,西汉初期列侯(又称彻侯,后避汉武帝刘彻讳称通侯)的政治经济地位也是较高的。高祖分封列侯时曾 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 , 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历,国以永存,爰及苗裔.高后又 禄第下竟,臧诸宗庙,副在有司.当时有许多列侯在朝廷担任丞相或 九卿 之类的要职。至于 列侯封国,虽计户口之多少为限,而仍以疆域为断 ①。《汉书?高帝纪》载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三月诏云: 其有功者上致至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赋敛。 其时列侯都设有家丞等吏为他们料理家务并负责征收地税。侯国一般约为一县之地,由中央政府委派 相 主治民,归中央设置的郡管辖。列侯在国内虽无治民权,但在一定限度内尚有役使国人的权力。

  综上所述,可知汉初诸侯王国、侯国的设置,特别是在距都城较远的东方分立的地方王国,扩大了地方政权的政治、经济权限,有利于发挥诸侯王国治理当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对全国每个地区行使有效的统治,适当地缩小了中央政府直接统治郡县的范围,因而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全国各地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足见汉初郡国并行制的推行不仅是社会政治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是客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它顺应了当时政治经济形势的自然发展,是西汉王朝最高统治集团依据社会条件进行的一场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决不是历史的局部倒退!

  ①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

  ①   梁玉绳:《清白士集?答钱簷事论汉侯国封户书》。

作者: 木子金军    时间: 2009-12-25 20:52
汉高祖刘邦恢复、发展经济的方针,了解一下历史!
作者: 星天外    时间: 2009-12-27 21:00
了解学习了,谢谢您的介绍!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09-12-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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