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伦敦 福尔摩斯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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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木子金军
时间:
2009-12-25 14:25
标题:
伦敦 福尔摩斯的城市
如果我厌倦了伦敦,我就厌倦了生活——萨谬尔·约翰逊
现在是下午三点。今天从开门时我就来了。珍宝太多,一天我还没有逛完。再过一会,整个大英博物馆也要关门了。这个与巴黎的卢浮宫、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并称为世界三大博物馆的大家伙,眼看就要被夜晚的黑暗吞没了。
外面天暗下来。我走出去,看到街头的消防水栓,尽管闻名的大雾已经消散,贫民窟已被拆掉,我仍然认得这是伦敦,这是福尔摩斯和华生YS的城市。
伦敦,推理小说世界里的“谋杀之都”,有最佳的谋杀场景,不管是西端的苏活区还是东边的白教堂区。这里也是真实的“开膛手杰克”横行之处,五个JN横尸的现场。很多人来伦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在夜晚实地勘探开膛手杰克行凶的足迹,揭开真相,一举成名,成为又一个福尔摩斯。唉,不过梦想永远无法照进现实。
伦敦同样是“开膛手学”发祥之地,是一切荒诞不经不合常理故事的地方。自然,也吸引无数的侦探小说家不远万里赶来伦敦,租下偏僻的房间,谨慎地开始自己漫长的写作。没有谁怀疑他们不会一鸣惊人,因为既然真实犯罪比虚构的小说更残酷、更离奇、也更古怪,那么有什么证据否认小说家只要逛一下伦敦街头,他的想像力就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当然,伦敦不单是那些侦探小说家耍嘴皮功夫和想象力的地方。它也是第一个有侦探活动的城市。早在十八世纪中叶,当时伦敦一位地保官亨利·费尔汀(没错,此人就是《汤姆琼斯》一书的作者)改革制度,招募高素质新警员,并提高薪资以防纳贿,这一批新警员不久就成为有名的“弓街捕快”,高效率打击犯罪而令人耳目一新,它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使得各个城市纷纷仿效,弓街捕快(伦敦“苏格兰场”的前身)成为了当今各国刑事警察局的滥觞。
提到警探与办案,伦敦总是扮演历史性角色的地方。尽管如今,没有几个老伦敦人知道亨利·费尔汀是谁了。更多人会告诉我,拍摄007詹姆斯·邦德追逐凶手的许多镜头就是在不远处的泰晤士河上;而《007之择日再死》里詹姆斯·邦德进入废弃的地下秘密通道,就是伦敦1863年建成通车后直到现在还在照常运行的世界上最早的地铁。
100多年过去,地铁还是老样子,柯南·道尔的家也还是老样子。我每次去贝克街的221B号敲门,总是那个礼貌的看门人前来开门,并客气地说:“欢迎光临,不过很不凑巧,福尔摩斯先生刚好外出。请先上楼喝杯咖啡吧。” “哦,不,谢谢!”我转身离去。
福尔摩斯不在,我只能去看莎士比亚。在环球剧院里,上演的是他的《李尔王》。我知道,这座1599年诞生的伦敦最豪华的剧院,莎士比亚是它为数不多的几个投资者之一,拥有剧院1/10的股权。可惜现在我看到的是重建后的样子,原来的它毁于17世纪一场大火。
从剧院出来,横穿海德公园,一只松鼠在夜晚的草坪立起身子看我。一辆名牌老爷车从公园一角气派大楼的铁门里缓缓开出,一个贵族模样、穿着讲究的人牵着三条名犬在林荫大道散步。寂静。寂静。寂静。可是当帕瓦罗蒂在这里举办音乐会庆祝自己在歌剧舞台上演唱三十周年的时候,我感受到的不是寂静。在大雨滂沱中,12万名观众从头至尾看完演出,其中包括戴安娜王妃。现在,人都去了哪里?海德公园的一角,肯辛顿宫的大铁门前被无数鲜花所淹没。每天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悼念者来这里看一位曾经活过的命运坎坷的女人。我走过去,一张卡片上这样写着:“我们每年会来看你,戴安娜。10年来,我们没有忘记你。安息吧,美丽的王妃。”
戴安娜的死遵循了一个规律:越是富有、越是受到上帝保佑的人,其死亡方式也越神秘莫测。而越神秘莫测,就越容易引发流言蜚语。我希望有一天,我会把戴安娜的死写进我的小说里去,把它安排成某种背后势力的牺牲品,并把它与肯尼迪总统、玛丽莲·梦露、猫王的死亡相提并论。当然,现实生活总有些乏味,伦敦大都会警察局调查报告让人失望,这份报告没能揭露出惊天阴谋和秘密,只是公布了一个大家早已知道的结果:戴安娜死于意外的车祸,她的司机酒后驾车,时速超过100公里,而且戴安娜和男友多迪没有系安全带。 我想,这个报告看上去更像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伦敦的交通安全部门发给司机的宣传材料:切勿酒后驾车,系好安全带,坐在后排也不要心存侥幸。
从高芬花园往右转,就到了泰晤士河边的滑铁卢大桥。站在桥上,泰晤士河两岸风光尽收眼底。莫奈画笔下19世纪的泰晤士河就在眼前流淌。夜晚的泰晤士河却凄凉无比,远处只有SOHU区的酒吧灯火辉煌。
我有几个朋友,他们为了躲避开这些灯火辉煌,住在摄政街最隐蔽的私人住宅里,像软体动物躲在自己的壳里一样。伦敦的私有住宅都一样:通常都很宽敞,朝向幽暗大厅的门敞开着,狭窄的楼梯在幽暗的大厅中升起,一间双人客厅里摆放着两个老式沙发,一位太太或者绅士一直静静地坐在扶手椅上喝下午茶。这茶从19世纪就开始喝了,一直喝到现在,并形成一个小小的社交圈。了解伦敦得从下午茶开始,关于每出戏、每场电影、每次审判、每个离婚案件,这里有第一手的资料。客人们也并不总像传记小说家描绘的是高雅的沙龙,来的都是音乐家,马球爱好者,作家,诗人。在他们当中,也充斥了无所事事或一文不名者。
伦敦人总爱喝下午茶。福尔摩斯就是小花园里饮下午茶的常客。那些想和福尔摩斯套近乎的家伙,也*着一口伦敦腔,说同样的一句话,“福尔摩斯先生,邀请您共进下午茶,好吗?”《泰晤士报》曾说过,一个英国人平均每人每天要喝5杯茶,每天喝掉的茶叶占世界茶叶出口市场总销量的三分之一;而英国人中,伦敦人尤其爱喝茶。
一杯下午茶,使时间慢下来,人也变得悠闲。但伦敦人还不满足,他们想搬到乡下去喝下午茶。这就难怪那么多推理小说都喜欢把凶案现场安排在宁静乡村的教堂、庄园、酒馆、客栈里,仿佛那里才是伦敦人生活的“主会场”。活跃在乡间的侦探有阿加沙·克里斯蒂的马普尔小姐,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我是不是也该去乡村,或者从这夜晚的滑铁卢大桥跳下去,或者……库里斯也不喜欢伦敦,觉得它又大又丑,像个怪物,但后来搬到乡下去住,他又后悔了。他说:“我还是宁可住伦敦:住乡下,时间好像都白白浪费了,做不了多少事情。”
库里斯的想法听上去有点怪,但却是真的。他只在夏季那几个星期里才离开这座城市,奔到乡下庄园避暑。但很快他又回来了。伦敦上流社会的成员、政治精英们,也回来了。因为伦敦的派对季节就要开始了:皇家阿斯科特赛马会,切尔西花卉展,皇家军队阅兵式,牛津剑桥赛艇对抗赛,亨利皇家赛艇会,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
伦敦的可爱也许就在于这里,在这个老古董的城市里,总是有新事物、新话题不断地涌现,来打发掉人生无聊的时光。
每个人都有些打发掉无聊时光的小玩意儿。我则是写侦探小说,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我急于表现,想找到我故事里的原型。随意走进一家茶馆,我发现那个坐在茶馆僻静一角的老人多么像奥希兹女男爵《角落里的老人》里的那个老头,他拿一根绳子打各种绳结,除了坐在椅子上,他哪里都不去,但没有什么事情能瞒过他的眼睛。在那个老头对面,一个高大肥胖、满脸红润的家伙,正和他的同桌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地议论。我想起那位本来是美国人、后来归化英国的推理小说家约翰·狄克逊·卡尔笔下的基甸·菲尔博士。还有那个奇女子,阿加莎·克里斯蒂安,她每次来伦敦,都去伊灵区探望她的姨婆……
我感觉到了压力。我发现已经有那么多关于伦敦的伟大的作品了。我不明白自己再从事这项艰巨的事业究竟有什么意义?侦探小说的未来会是什么?
当然,克里斯蒂安的伦敦和福尔摩斯的伦敦是不同的,正如柯南·道尔笔下的伦敦和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也是不同的。而我要做的,就是发现另一个伦敦,和之前所有人不一样的伦敦。我没有把握是否写写我所熟悉的伦敦的某个部分,比如伦敦上班时的人潮,伦敦的寒冷和多雨,我见过的那个彬彬有礼的伦敦的绅士……
当然,我现在还可以去看看伦敦塔、大笨钟、白金汉宫、议会大厦、或者在那个埋葬了许多名人的西敏寺教堂外面站上一会。我知道,我的选择很多,我还可以去苏活区,在一群周末找乐子的人群中随波逐流。我想象自己是一片落叶,在人潮的河流里打转,假装自己也有乐子要找,假装自己也有某个地方要去,有某个人要见。做完这些,我会回到自己孤独的房间。在伦敦这个庞大寒冷的城市里,生存就意味着时刻保持紧张,不要跌倒,我问我自己,我究竟要在这里干什么呢?
作者:
景山祥子
时间:
2009-12-25 14:49
福尔摩斯——我少时崇拜的神探。谢谢分享。
作者:
星天外
时间:
2009-12-25 15:48
在伦敦这个庞大寒冷的城市里,生存就意味着时刻保持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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