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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沙湖湿地大量珍稀野鸟遭捕杀 [打印本页]

作者: 武汉鸟人    时间: 2009-12-8 21:46
标题: 沙湖湿地大量珍稀野鸟遭捕杀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图为:偷猎者
    图为:菜场中公开出售野鸟
    图为:沙湖湿地一角

    本报记者蔡青 特约记者钟言

    位于武汉市汉南区、仙桃市、洪湖市交界处的沙湖湿地,是省级湿地保护区,面积达10万亩。湿地上芦苇丛生,沟渠纵横。据省野保协会长期跟踪调查,其中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鸟类有14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鸟类有32种。如今,成群候鸟正飞往该地过冬,成为湿地一景,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馋的猎物。这些人用声控、电网、毒药、铁夹等方式诱捕野鸟,每天都有大量鸟儿惨遭毒手。
    近日,记者经过长时间蹲守,终于拍摄到偷猎者的身影,并就沙湖湿地中的非法捕猎现象采访了当地森林警方、省野保协会和有关专家。

    湿地上布着堆堆毒饵

    沙湖湿地位于仙桃市东南部,东接长江,西连汉水,南依洪湖,古老的东荆河贯穿而过。2007年8月,省林业局批准建立沙湖省级湿地公园,是典型的内陆湖泊湿地,面积达十万亩。
    然而,这里也成为捕鸟者的“乐园”。据当地村民举报,每天都有人在此大量捕杀野鸟,贩运到周边市场。
    本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湿地暗访。放眼望去,冬日的阳光下,湖泊浩瀚,沟汊纵横,芦苇起伏,鸟影翻飞,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在仙桃沙湖原种场石山港分场附近的芦苇丛中,据称是偷猎者经常涉足的地方。记者在里面搜寻大半天,没有发现捕猎者的踪迹。在此收割芦苇的张师傅说,去年这里还经常看到很多野鸟,今年明显少了,偷猎者也转到了别的地方。他指着远处一片隐约可见的湖汊说:那里可能有人偷猎,但偷猎者一般是早上下药、晚上来收,白天基本看不到人。
    热心的张师傅带领记者,在泥泞中步行四五公里,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远处水天一色,近处湿地裸露。“看,这里有毒饵!”张师傅指着脚下一堆鸟食说,这是捕鸟人布下的,里面掺有毒素,鸟儿吃了就会中毒死亡。
    记者沿着地上留下的足迹查看,很快又发现多堆鸟食,并找了几只死亡的野鸭。张师傅痛惜地说:“野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偷猎者不管什么鸟儿都捕,其中很多是珍稀鸟类。”
    张师傅将地上的毒饵一一收拢,掩埋后离去。记者蹲守至下午6时许,天色渐黑,仍未见到捕鸟者,便步行至张师傅的窝棚借宿。“捕鸟的人肯定发现了你们。这些人很精,老远看到有人就躲开了。”他说:“要抓到这些人,你们最好藏在芦苇里面。”

    记者蹲守非法捕鸟者

    6日,天气转阴。记者继续在湿地中跋涉,寻找捕鸟者的踪迹未果。直到当日下午5时许,在仙桃五三农场稻草湖的芦苇丛中,终于发现很多新鲜的鞋印。
    记者决定在此蹲守。昨日清晨6时许,天空下起小雨,一名穿着雨衣的男子穿过芦苇丛向记者的藏身处走来。他背着一个空网兜,手持一根头部绑着镰刀的长竹篙,四处张望一阵后,用竹篙拨开芦苇丛搜寻,身影若隐若现。约十分钟,他再次进入记者视野,网兜内多了一只羽毛鲜艳的鸟儿。
    记者正欲上前拦截,该男子见势头不对,迅速转身钻入芦苇丛中,不见踪影。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沙湖镇菜市场,但在野味摊上只见到野兔。摊主说,野鸟早就被人买光了,如果想吃,可以到镇上的餐馆去点。
    记者随后来到沙湖镇多家餐馆,其菜谱上都列着野鸡、野鸭等各种野味。一店主称,经常有人清晨到各餐馆兜售野物,“绝对正宗”;卖野味者既有附近村民,也有*外地口音的人。
    在仙桃城区的交通路菜场,记者也发现了多家贩卖野味的摊点,摆着大量野鸡、野鸭、野鸽、野兔等,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鸟类。几名摊主说,这里天天卖野味,很少有人来管。

    当地森林警方称——
    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

    昨日下午,记者将沙湖湿地中非法捕猎的相关情况,向仙桃市森林GA分局进行了通报。
    据该分局负责人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来自贵州、广州及仙桃周边县市乡镇的不法人员,在沙湖湿地用捕鸟网、电击、铁夹、录音诱捕、布毒饵等方式,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尤其是野鸟,大量鸟类遭捕杀。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和沙湖派出所联合行动,抓获了5名偷猎者。
    该负责人称,据不完全统计,仙桃的部分中小型餐馆,日均加工销售野生动物至少上千只,其中部分来自沙湖湿地公园。今年,当地森林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共查处了城区20多家餐馆。但受暴利驱使,部分业主不惜铤而走险,每次查处后,时间不长便又死灰复燃。“沙湖湿地公园面积太大,加之非法捕猎、贩运、加工等环节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很大。”这位负责人称。另外,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农贸市场摊主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森林GA没有独立的执法权,需与工商、市场经营管理部门联合行动。近两年来,这三个部门多次联手,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但效果并不明显。
作者: chenwei666    时间: 2009-12-9 08:16
很遗憾,保护自然环境,创造安逸环境
作者: 黄石牛牛    时间: 2009-12-10 11:07
保护自然环境
作者: 鸟之爱    时间: 2009-12-11 20:58

作者: 快乐人生    时间: 2009-12-11 20:58
    
作者: zn05911    时间: 2009-12-30 15:34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09-12-30 15:39
打击非法捕鸟者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2-30 15: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江川巧哥    时间: 2009-12-30 16:59
引用第7楼偟城壹少于2009-12-30 15:54发表的  :
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自然环境
坚决打击可耻的偷猎者   保护自然环境  是我们这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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