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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情侣当街赤脚争吵闹分手引得路人报警 [打印本页]

作者: 军歌    时间: 2009-9-22 19:50
标题: 情侣当街赤脚争吵闹分手引得路人报警
  昨日下午4时15分许,泉州市区坪山路与宝洲街交界处的鑫亿大

  厦楼下,一对双双赤脚的青年男女拉拉扯扯大声争吵,引来路人围观。

  记者路过现场时,正好看到男子甩了女孩一个耳光。女孩捂住脸,开始抽泣。她要离开,被男子拉住,一个拼命想走,一个使劲要留,相持不下。

  几分钟后,附近的车站客运部工作人员跑过来,塞给女孩一张票说:“车来了,要走赶快走。”拉扯女孩的男子将票夺下,还给客运部的男子说:“她不走了。”女孩见状用力欲挣脱男子的双手,但没有成功。

  “不用拉拉扯扯了,客车已经开走了。”客运部的男子说。听到此言,女孩急得大哭了起来,推搡拉扯中,她倒在了地上。男子欲将她拉起来,但未果。男子想抱她起身,女孩的手死死抓住道路边的栏杆不放……

  路人纷纷围拢过来劝说两人“有话好好说”、“感情不能强求”等等,女孩边流泪边跪在了男子面前,尽管如此,男子依然拉住她的手不让走,当着众人泪流满面地要把女孩扶起来。眼见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记者报了警。

  据了解,该男子姓王,南安洪濑人,女孩姓陈,浙江苍南人。两人都在工厂打工,恋爱有一年多了

  ,这次闹分手,女孩决定坐车离开泉州,男孩一路跟随劝说,逐渐变成了争吵,一直闹到了坪山路与宝洲街交界处的丰泽客运站附近,两个人的鞋子已不知掉在哪里了。

  “两个人坐下来谈,这样在街上打打闹闹的多不好看!”旁边一位擦鞋的阿姨劝说道。

  “我从工厂辞职后,昨天就出来了,他一直跟着不让我走。”女孩说。

  “不然就报警吧,这种事情只有警察来管才有用!”停下摩托车过来帮忙劝说的一个男子出主意说。

  “别报警了,以前闹分手就进过派出所……”男子称,他只希望女孩能先跟他回去,第二天再走。

  很快,泉州巡警直属大队一中队的两名警察赶来现场。询问中,警察得知男子为了留住女孩,还将女孩的证件和现金等物品“暂时保管”在了自己的裤袋里,当即要求男子将东西交还给女孩。征求女孩意见后,两位警察告知男子,他们要送女孩到车站坐车回家,要求其别再纠缠。

  女孩坐上警车后,男子边流泪边拉开车门,还想挽留,但女孩不肯下车。警察警告该男子靠边,随后开车带着女孩离开。男子攥着警车启动前他从女孩手里要来的20元钱,木然地望着警车远去
作者: 快乐人生    时间: 2009-9-22 19:53
    
作者: 木子金军    时间: 2009-9-22 19:57
天涯何处无芳草,让她去吧。感情的事情真是不好说呀。
作者: 京城晓苏    时间: 2009-9-22 20:30
感情的事情很难说谁对谁错,但愿都能够善待他人!
作者: 青档绣眼    时间: 2009-9-22 21:24
   丢人现眼到家了
作者: 三虎009    时间: 2009-9-22 21:56
   天涯何处无芳草   
作者: 竹子dxg    时间: 2009-9-28 13:13

作者: 城城    时间: 2009-9-29 14:48
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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